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我读的书有很多,可是我偏偏就是喜欢《宝葫芦的秘密》。《宝葫芦的秘密》是张天翼写的,在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大会上还获得荣誉奖呢。
书中的内容是从奶奶讲了一个关于宝葫芦的故事为开端,故事讲的是拥有宝葫芦的人可以无所不能。王葆听到这个故事,很想得到一个宝葫芦,这样,他就可以不费力气得到一切。一天,他梦里钓到了一只宝葫芦,这只宝葫芦能帮他实现任何愿望,只要王葆不说宝葫芦的秘密。可是宝葫芦不但没给他带来幸福和快乐,反而把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我之所以把《宝葫芦的秘密》当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因为它是一本充满机智和幽默的好书。这本书还告诉读者: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如果事事都依赖别人,生活和学习只会变得更加得糟糕。
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作业忘写了,班长在讲台上大喊着:“快点交作业,不交作业者放学留下。”听到这,我心里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急,题目好像也在和我作对,怎么算也算不出来,这时,找我玩的同学纷纷拿出答案给我看,可是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于是我拒绝了。我调整心态,开始一步一步地算了起来,终于在我不懈努力下,最终算了出来,并交了作业。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这话说得真没错!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得的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这就是我最爱的书——《宝葫芦的秘密》。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世界上的书无穷不尽,应有尽有,而要说我最喜欢的书,
那就是是杨鹏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请继续往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里面的内容天马行空,想象丰富,里面的发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时候内容还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题目吸引了我,当我看这题目时,无数的问题就冒出来,为何爸爸会装在口袋里?是爸爸很小还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么变小的?变小的过程是什么?我为什么变成了巨人?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翻开简介。我终于明白了。杨歌爸爸经常被他妈妈骂,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被骂了N次以后,就变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监视杨歌学习。
我读得很快,图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囵吞枣,走马观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杨歌爸爸发明了一个变大药丸,本来想自已吃,却被杨歌误食了,变成了巨人。他做了许多事,帮了许多忙,但大多是帮的倒忙。最后地球来了外星人。因为地球的一只巨无霸母鸡吞了它们的星球,它们要来报复,要用核弹炸毁地球,必须将缩小丸交给它们。看到这,又让我泪落如珠。杨歌爸爸夜以继日的研究缩小丸……
我关上书,细细的品味刚才的片段。我仿佛就是杨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飞船里研制缩小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杨歌爸爸将缩小丸交给了它们,外星人飞离了地球。
我看书太入迷了,等书店人都走光了,我才反应过来。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一步三回头,还想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你说我爱不爱它?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
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
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李晟民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是我的家》我最喜欢里面的,牛妞和木棒,这本书主要讲了,牛妞离家出走半路遇见木棒哥哥,带她去找开心孤儿院,路上的故事,他们去长途车站的时候肚子饿了,所以他们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坐在那里吃牛妞给木棒的牛肉干,然后遇到两个叔叔,一个人的脸是国字脸,他们说他们是警察,之后他们确实是警察,放他们两个走了。
然后他们两个终于到了长途车站过安检的时候被那个阿姨认出妞妞来了那个阿姨第一时间联系了警察然后牛妞妈妈赶到了长途车站牛妞心想为什么开过了那么一会,妈妈去哪里都带着绷带呢?妈妈和爸爸见到了牛妞紧紧的抱住她三个人的头挨在一起,抱在一起牛牛妈妈头上的伤口刚刚缝完,脸上还肿胀着,心里有很多话想对妞妞说,到最后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他一边有泪一边笑着用自己没有受伤的右手抱住了牛妞妞,也抱住了爸爸,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他们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牛牛爸爸梗咽的说星期一妞妞刚走进教室,马上就有好几个同学围了上来,对他说,牛牛,你到底跑到哪里去啊?对啊,花老师到处找你,你快和我们说怎么回事?这下一问牛牛有点好不好意思了?本来因为妈妈受伤,牛牛的肠子快悔青了,再也不想提这件事了,于是被他家包围着,主拥着她也享受了一把众星捧月的感觉,有点飘飘然我认为牛妞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他不顾爸爸妈妈的担心,离家出走我觉得他不应该这样子做爸爸妈妈会很担心的。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我觉得作者写的详略得当主次分明充分表现出了里面的人物形象也详细的写了,离家出走后的故事。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舒克贝塔传》,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郑渊洁,读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快乐。
这本书主要讲了舒克与贝塔(两只老鼠)的精彩历险故事:舒克开着直升机与坦克手贝塔相遇了,经历重重困难在皮皮鲁家里着陆,皮皮鲁给他们的直升机和坦克装上了电池,让它们待了几天后,招来了机械工臭球和大厨罗丘,遇到了坏蛋海盗,它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机场守卫战……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时间就看,吃饭的时候都一边吃一边看,有时,看着就忘记了吃饭。
主人公舒克和贝塔十分机智勇敢,贝塔被炸伤还坚持守护机场,它们尽心尽责地为动物们乘坐飞机的安全着想,执着而坚定,为“民”除“害”,这里的“害”并不是所有老鼠,而是老鼠中的坏“老鼠”,世上也有好老鼠,比如舒克,他帮助过许多小动物,非常有爱心,乐于助人;还有贝塔,负伤也拼命保证乘客的安全。
皮皮鲁更是一位善良的人,尽管他成绩不那么优秀,但不忍心让一只老鼠遭遇不幸,看到舒克贝塔,不但没有赶走它们,还热情地招待它们,还帮它们装上电池,家中一只小白鼠被妈妈扔掉了,他也悲伤不已。这样的人内心是善良有爱的,动物在他眼里,都像人一样。
我记得有一幕特别有趣:舒克操控客机故意撞上一旁低头的老鹰,并向一旁的草丛飞去,老鹰并没有看见客机,只看见海盗的歼击机,便扑上歼击机,折断了它的机翼,看到这里,我哈哈笑个不停……
看完这本书,我想推荐给所有人,这本书这么有趣,相信看的每一个人都会很快乐。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是《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比较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少年读史记》了。光名字都能知道,非常适合我们这种青少年读。然而有的家长不喜欢我们看其他的书,因为他们觉得看杂书耽误学习,但是家长对于这种学习用的课外书。还是比较欢迎的,所以我就获得了比较多的观看时间。看的自然比其他书多一点。
所以我在看这本书的时间,有时候要比其他书的时间长。里面的知识不但非常有趣,合情合理,也是非常值得人喜欢的。我刚拿刚刚拿到他的时候也是惊喜非常。因为我一般看书效率比较快。一般的小薄书,半个小时就看完了。而这次令我喜悦的是这《少年读史记》不但比较厚,并且是一套书,令我欢喜了好一阵子。
里面的内容更是让人爱不释手,一个一个历史故事,一套一套的故事格式。令我们这些小战争迷看到古代的战争,古代的谋略,古代的形式,让我心潮澎湃,一旦拿起来就不想得放下。他这本书形式也很好,不但有精美的插图,并且在你阅读完之后还会有一个三分钟历史阅读总结关键。他能告诉你这篇文章你应该学到什么,你以后应该怎么做,令人懂得道理更加的容易。后面的古文还可以,不但有翻译,还可以让你学习古人的文字艺术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这就是我喜欢的这套少年读史记,你呢?我们在这种生活中书香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他不但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能让我们感受文化,并且他还是我们额外学习的力气,我们应该爱书会书才能真正的渠道知识,你让这份知识永久保留作为永久的纪念和用途。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西游记》原著是吴承恩,我看的这版《西游记》是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闻钟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护唐僧西行取经,途中遭遇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当我看着这本书的时候,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吸引了。
书中的孙悟空是我最喜欢和崇拜的人物,他是取经团队中最聪明勇敢的一个。他精力充沛,行动果敢,在遇到刁难时,表现得越挫越勇,不惧困难,总能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看着书中的孙悟空,我觉得,当我们以无畏的勇气、坚定的意志,勇敢地战胜困难的时候,就是我们最成功的时候。
猪八戒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物,爱打小报告,动不动就要散伙、爱占小便宜等等,但是他心胸宽广,经常被孙悟空戏弄,但仍和孙悟空保持着兄弟情谊,而且一些粗活儿、累活儿、脏活儿也常常归他干。在取经艰辛危险的路上,猪八戒这样天性乐观、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的帮手是不可缺少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要勉强学别人,而要善于发现自己的特长,这样才能更容易发挥自己的作用。
沙僧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负责照顾生活起居等琐事,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能把自己的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能把自己的工作处理好,是非常重要的事。
而唐僧是这个团队的领导者,他是善良和正义的代表,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必须听从他的领导,都不能违背善良和正义的原则。
《西游记》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何为清欢?林清玄曾在《人间有味是清欢》中言:“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单纯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
闲逛书店时,无意发现这本书。刚看到这本书名时我便想起苏东坡的诗句:“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那么清淡的欢愉到底该从何寻找呢?带着这份疑问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我缓缓翻开这本书。
翻开书,我的目光被一页不算工整甚至有点潦草的文字吸引,“生命的减法……”我继续往下看,“一棵松,一颗石头,一块白石,减而又减,直趋空寂,围绕白石的是天地,乾坤朗朗,人变成渺小的存在。”读完最后一个字,我不禁陷入沉思,在生活中,我总想要四周围绕人群,想做人群中最夺目耀眼的那一颗星,繁华美好便是昔日的我所追求的。眼里,心里只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可舍弃这一切,回归极简,朴实的生活。才能在单纯之看见美,在狭隘的房间中看见无垠的天空。
我再翻动书页,在林清玄质朴的语言中品味到他淡然的生活态度和丰富的生活经验。木瓜牛奶——是多么平凡的事物呀!但对于年幼的他来说是高级的东西。杨桃水,绿豆汤都能使他快乐不止,即使物质不能得到满足,但精神上是充盈的,充满了自信和快乐。这正是我们所缺失的,失去了单纯,失去了稚嫩,失去了童心。而我们要做的便是对这个世界保持微微喜悦的心情,从微小的细节里体会欢愉。我想,这就是清欢吧!小小的,弱弱的,却使人回味无穷的幸福啊。
清欢,是永远不会失去。我们去寻找吧!动起身来,向往生命的美好,从这本书中,探索这种生活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