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在千年前,你以雄奇飘逸的诗句笑傲于大唐,而如今,你却以梦一般的人生弥漫在人们的心中。
小的时候,在《唐诗300首》里,不知已背过多少你的诗,读一些跟你有关的诗句、故事。一句“今朝有酒今朝醉”,就隐约看到了你醉酒时那样洒脱而又豪迈的样子。天边那一抹嫣红下,有你“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淡黄色的月光洒下,你在感叹着“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寂寞……一段坎坷的仕途,一位自信的诗人,一篇充实的人生,一场“盛宴”。
你,一直身穿素衣,腰间永远有一壶酒;你,曾让杨贵妃给你研墨,让高力士给你脱靴,即使你被放逐,但你却依然仰天一笑走天涯;你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就因为你的这种自信让我无比崇拜。
你二十多岁时,从家乡四川出发,独自乘船去长江下游。虽然有着对家人的依依不舍,但一直闯荡江湖的你,却一去不复返。在这时,当你经过天门山时,被那大自然的美景震撼到了。天门山原来只有一座山,但因为地壳运动,便分成了两座山,而两山之间就有波涛汹涌的长江。这壮丽的风景,使得你的诗兴大发起来。一句“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流传千古。
你是一个浪漫的诗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你率真,“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你的感情给予了诗,给予了酒。有一天你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十里桃花,万家酒店”,你赶紧起身,到了之后你却失望了。因为信的意思是,桃花村里有个姓万的人开的一间酒家。洒脱的你又在这结识了一位朋友,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离别时他送你到江边,你深情地吟出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你是中华文化璀璨的诗篇,不朽的神话,你重视朋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深深地敬佩、崇拜!
篇二: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在忙碌的城市中,有一种职业为我们保驾护航,却不图有多大的回报,一丝不苟地工作,只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就是老百姓心中最“亲切”最“可爱”的警察叔叔,他是我最崇拜的人。警察叔叔的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身材魁梧。但叔叔对老百姓总是伴着亲切的笑容,仿佛对待自己的家人。叔叔的眼睛无时无刻不瞪得像铜铃一般大,不怒自威,让坏人一看就害怕。他的腰板挺得像松树一样笔直,威武无比。
警察叔叔热爱他的职业,热爱自己的家园。每天叔叔早上六点就风雨无阻地到达警卫亭,又是凌晨一两点才能回家睡觉。好几次我都看到叔叔眼里充满了血丝,脸上胡子拉碴的,却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工作。不管叔叔再苦再累,每天对我们都是乐呵呵的,让人心里十分温暖。有一次,叔叔正趴着午睡,有人叫他前去帮忙,叔叔一跃而起,就像中了大奖,来了神儿。戴上警帽就冲了出去,撸起袖子就开始了帮别人家搬东西,累得满头大汗。
警察叔叔一向以工作先,个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人为次,自己的生活方面全然不顾。一次,叔叔站岗到八点多,肚子闹革命,饿得不行了,才跑到附近餐馆里买了一份饭就当中午饭和晚饭吃了。正当叔叔狼吞虎咽地随便把饭扒进嘴里时,一个四岁左右的小朋友和父母在商场内走丢了。不幸中万幸,小朋友还记得父母的手机号码。叔叔认真听后,疾步走到公安电话前打了回去,又拿了一瓶矿泉水和饼干给小朋友,让他去自己的床上睡一下,自己在外面看着。此时是昆明下雪的冬季。雪又纷纷落下,带着雨珠打在叔叔的脸上。叔叔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把外衣脱给了小朋友。叔叔的手指冻得发紫,不停地搓着双手,向双手呼着热气。等待了近三个小时,小朋友的父母终于找来了,屋内的孩子早已步入了梦乡。叔叔将孩子轻轻地抱到父母手中,自己又继续扒着冰冷的米饭,无怨无悔……
叔叔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他的一举一动刻在我的心里。他激励了我做事要一丝不苟,做好事不图任何回报,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三: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亲人、老师、朋友……他们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而有几个陌生人,我和他们只有一面之缘,却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人。每次看到漆黑的夜幕,我都会想到他们。他们是我记忆中的一颗明亮的星。
这场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令我永生难忘。本该是一个宁静的下午,却下起雨来。雨雾弥漫,雨珠儿织成一张大纱帘,如烟如云地笼罩了郑州。本该是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却成了倾盆大雨。忽然一道紫光铺天盖地而来,那光刚过只见一条电光似巨虎的虎啸。大雨下了两天两夜……
这场大雨把很多小区的电箱淹坏了,虽然有人已经把积水排出,但是我们单元后面的总电箱时时刻刻在“嘀嗒”的哀鸣就像一个可怜的孩子的哭泣声。
下午三四点,杭州供电公司队员进入了我们小区,他们头上带着红色的安全帽,经过考察以后先制定了一个抢修方案,接着便开始全力以赴地抢修。只见有位叔叔,穿着藏蓝色的工作服,额头上栓着明亮的头灯,手里拿着电笔、螺丝刀等工具,这里点点,那里敲敲,他偶尔和其他同事凑在一起研究方案,偶尔神情严肃认真,眉头紧皱,牙齿死死咬着嘴唇,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缓慢的走向前,随着他踌躇了一下后说到:“我可以完成。”他又蹲了下去有条不紊的从工具箱里换了一个工具,抿了一下嘴唇,他五指点地,迅速站起,又开始一番认真的抢修。阴雨凉快的天气,他头上却汗珠滚滚……
晚上我睡的并不踏实,时刻想着叔叔们什么时候可以把电修好,一觉醒来,看着眼前的钟表:凌晨三点了,叔叔们还在修。只听见他对对讲机说:“推!”我们房间的灯亮了。叔叔们继续往前,边走边用对讲机说几号楼推……黑暗的小区终于恢复了明亮!我顿时热泪迎眶,想说一声谢谢,当我跑下楼时候,看到的却是他们离开的背影。他们说还有其他小区在等待着他们维修电力。
这几位叔叔虽然和我只有一面之缘,却是我最崇拜的人。他们是我心中光明的使者、永恒的英雄。
篇四: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篇五: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大英雄,不是对社会有大作为的人,也不是某个领域的明星,而是我们家邻居王大伯。雅号不漏汤。
为什么说王大伯不漏汤呢?别急,听我慢慢道来。王大伯今年60多了。三个子女事业有成,退休工资也不低,他受了一辈子的苦,按理说应该好好挥霍一次可他偏偏不,每次吃饭都要做到一粒饭米粒都不剩,每一滴水都被她用到了极致,淘米水洗脸,洗脸水冲厕所,洗澡水拖地……每次家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子做他总是笑呵呵的说:“我们国家十分缺水,每年就有上万人因为缺水而死亡,我们现在有水了,还不节约用水,这不是在为国家找负担吗?”家人们,听了都十分感动都跟他一起节约用水珍惜粮食了。由于食物和水结合就是汤,于是邻居们都说他是不漏汤。
不过不漏汤也有“漏汤”的时候呢。王大伯虽然退休了,可是他还是每天耕地种地,有时候天不亮就起来了,一直到晚上才恋恋不舍的回去,有一次,邻居家的赵大妈看见了,就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呢?晚一点也没什么嘛!”谁知道王大伯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那可不行年纪大了就要多多运动你看躺了那么长时间,肚子都变大了,我可不要,我要做一个帅大叔!”赵大妈听了肚子都笑弯了,也没有说什么就走了。中午,王大伯还在耕地,李大妈看见了,就问他:“这么热的天你还在耕地不怕中暑吗?”谁知王大伯拿出了了个小袋子:“没事,我有冰……”王大伯摸了摸手中的袋子察觉不对,“怎么回事?是谁把我的冰袋换成热水袋了?”李大妈看着王大伯的囧样,也笑的直不起腰来了。怎么一来也没有人再去阻止王大伯了。都把王大伯耕地当做一个运动,而王大伯也是每天汗流浃背的回来,据说他们家人水果蔬菜总是比别人家的好吃,邻居们都猜测说,王大爷把“汤”都漏在了地上,小草们喝了它的汤,都不好意思,就拼命的长。最后就变得比别人家的好了。
哦,我的王大伯,我永远崇拜你
篇六: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一颗小小的糖丸,伴随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健康成长,也拯救了中国成千上万的儿童,还留下了一段动人的故事。
糖丸的发明人,“中国病毒学之父”,顾方舟一生只做一件事,他被人们亲切地称为“糖丸爷爷”。
1955年,脊髓灰质炎突然在全国传染开来,许许多多的儿童都染上了这种病,俗称“小儿麻痹症”。有的一蹶不振,有的变成残疾,还有的不幸夭折。31岁的顾方舟临危受命,准备研发一种可以预防“小儿麻痹症”的疫苗,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挫折。最终,在1959年底,顾方舟爷爷终于把疫苗研制了出来。
他先在动物身上做实验,终于取得了成功。但这并不代表人也能使用,他带领团队首次服用液体疫苗,测试它的安全性,但由于此疫苗需给小孩服用,他便做出了一生中最难的选择:给自己刚满周岁的儿子服用疫苗,这是一个多么惊心动魄的决定呀!但是,为了中国无数的孩子,他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实验,待观察期已满,他才兴奋地告诉被蒙在鼓里的家乡:“成功了!成功了!”,接着,其他同事也让孩子服用疫苗。没有他们坚定的信念,中国的孩子,也许还处于“黑暗时期”。
次年,疫苗就运往全国各地,为了让孩子能快乐服用,他想把疫苗制作成孩子最喜欢的糖丸。果然,孩子们都开开心心地服用疫苗,发病率也大大减少了。顾方舟爷爷也因此获得了无数荣誉,可他并不觉得自已是多么伟大,还略带自责地说:“我没能早些研制出疫苗,导致了更多的孩子失去生命”。听到这些,我既感动,又敬佩。
如今顾方舟爷爷载誉而去。数十万孩子的健康甚至生命也因而得以保全。
谢谢您,“糖丸爷爷”,当年我吃糖丸时那开心的笑容,想必就是万千孩子们送给您最甜密的回报,谢谢您,“糖丸爷爷”,您真是“制得糖丸千万颗,大庇天下儿童俱欢颜”,谢谢您,“糖丸爷爷”,共和国的丰碑上将永远镌刻您无私的奉献!
篇七: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篇八: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是老师。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老师就像北极星,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们的老师——丁老师。
丁老师披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一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说起话来经常带着笑容,看起来美丽极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不管同学们问老师什么问题,老师准能帮我们解答,同学们都说丁老师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学出了一个谜语“一手拿针,一手拿线,打一成语”,全班顿时沸腾起来,各种答案接二连三地道出;“天衣无缝”“错”。“穿针引线”“错!”接连几个同学都败下阵来。同学们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挠腮,还有的坐立不安……最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师的身上,只见她眼珠骨碌一转,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就是对着针眼穿针,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确”大家还在思考,小明却赞叹起来,同学们一想还真是!都对老师竖起了大拇指!怎么样,说丁老师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确名副其实吧!
丁老师还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时常用她风趣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丁老师没有批评他,而是幽默地说:“现在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在吃薯条,吃的可香了。”我们感到莫名其妙,随着老师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位同学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以后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幽默风趣。丁老师是书,更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丁老师。我特别崇拜丁老师,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民教师!
篇九: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一个人。除了爸爸妈妈,那就是让人非常尊敬的老师们了。而在这些老师中,我最崇拜的是吉他班的张老师。
记得在两周前,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我最,最,最喜欢的是帅气的吉他。”妈妈听了二话不说,立马给我报了一个吉他补习班。我可开心了。心想:我要是能用吉他弹出一首歌那该多厉害。周五那天,我来到了吉他补习班,可开心了,但还是不太熟悉,只见张老师拿来了一个非常老的吉他,一看就是弹了好几年了,就连弦都弹掉色了。我认真跟老师学,心想:我一定要成为像老师一样的吉他手。老师给我讲了吉他的构造,吉他的左手和右手的弹法,还有吉他弹法,让我学会了把歌唱得更好听,我也很开心,也慢慢地熟悉了那里。我非常喜欢老师那低沉的声音。
还有一次,我在老师的手上发现了真功夫。那天,老师正在认真的教我按弦弹的方法弹吉他,我才按了两三分钟,手就已经又累又疼。而老师却不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想:难道老师会有不怕疼的功夫?果然有功夫,老师的手已经出茧子了,硬硬的,所以按弦不疼。看来老师也是练了成百上千遍,所以才出茧子。老师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是多学多练,才练出的功夫。只要你也像我多多练习,你也可以长出茧子,长出以后就一点也不疼了。现在你是初学期,让我用移动的琴枕来帮你减少疼痛。”果然用上了以后,疼痛减少了。每次听见老师边弹吉他边唱歌时,我都会着迷,因为实在太好了。特别是那娴熟的拍弦技巧,让我深深的喜欢着。老师唱歌也很好听,让我赞叹不已。为什么都是弹吉他,我和老师弹出来的声音不一样?老师已身经百战,所以弹出了那悦耳动听的歌。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张老师。他用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他用他那勤劳的双手造出了美好的佳绩。这就是值得我崇拜一生的老师。
篇十: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什么杨洋、谢娜、tfboys、张杰……但是我最崇拜的人,只有我爸爸一个。
我为什么这么崇拜我爸爸呢?一他很高,二他很帅,三他对我们很好,三他很幽默,常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五他也非常伟大。
我爸爸是一个工程师,他还是老板。我爸爸是做亮化的,他有很多很多的客户,他做过面包房的字,澡堂的字,学校的字,vivo的字,他还帮天长地久薰衣草庄园做过字,所以我去那里玩,要么不要钱,要么可以打折,是不是很棒啊?
记得那一次,老师把我叫到她跟前,对我说:“姚华英,听说你爸爸是做亮化工程吗?”我点点头,心里很纳闷,不明白老师问这干什么。
老师接着说:“那你让你爸爸用PVC板给做一个大风车吧,这是用来参赛的。如果能被学校选上的话,就会被送到市里去参赛,到时候学校还会给你发奖品。你的风车最好要发亮的,如果能转,那就更好了。”
我一回到家,就给爸爸说了这件事。爸爸爽快地答应了,这对做亮化二十年的他只不过是小case而已。
爸爸说干就干,拉着我就去工厂拿材料。开始做了,爸爸先把四块不同颜色的PVC板分别裁下一小块儿,把它们烘热后扭曲一点,然后又拿出一块白色的板子,裁成两个梯形、两个三角形,拼在一块儿。后面的我就不知道,因为太晚了,我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发现我已经回到家里。我起床走到客厅,看到那个风车已经做好了:白色的底座,红、黄、绿、蓝的风车叶。还有一个开关,打开开关后,风车叶上的灯就亮了,五光十色,非常好看。我心想:“这次一定能得一等奖。”
第二个星期,我拿着这个大风车自豪地来到学校,一路上,有许多人都向我行了注目礼。来到学校后,有许多同学都来问我:“这是什么?谁做的?”我都会自豪地说:“这是我爸爸做的。”
爸爸做的大风车就这样一路无阻地到了市里,并且拿到了一等奖。我那个自豪啊,都快飞上天了。我不但自豪我爸爸做的大风车,我还自豪我有一个这样棒的爸爸。
篇十一: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放慢脚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一会儿又抿紧嘴唇,皱起眉头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时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笔来,写下了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刘半农。
刘半农,1891年生人,中国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学家。为什么他所作的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点就在题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国旧社会,女性没有权益,汉字中也没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称。后来西方单词“she”传入了中国,由于没有女性第三人称,给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只能将“she”翻译成“他女”“那女的”,读起来十分不通顺。为了交流方便,刘半农便发明、使用并推广了女字旁的“她”。
刘半农所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他提倡白话文,参加新文化运动;他翻译外国作品,成为中国翻译高尔基、托尔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戏曲,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热爱摄影,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摄影艺术的书;他搜集、保护方言,甚至还为此“以身试骂”呢!
刘半农为了编一本《骂人专辑》,在北京某报纸上刊登启事,征求各地“骂人语言”。语言学家赵元任和鲁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后,分别前去拜访刘半农,并用湖南、四川,安徽、绍兴等地的方言“大骂”刘半农。刘半农任大学教授时也向学生们征集“骂语”,因此不少学生都用宁波、广东话向恩师刘半农“破口大骂”。后来刘半农去拜访著名学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汉代和唐代的语言把刘半农“骂”了一顿,一边“骂”一边为刘半农讲解这句骂人话的典故。刘半农非但没生气,还和章太炎相谈甚欢,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这就是刘半农。
为百姓造“她”,为研究“找骂”;教我如何不敬他?
篇十二: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壮硕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短发看起来很有精神。长方脸,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下,一张不大不小的嘴经常抿成一条线,整个人看起来很威严。
我崇拜爸爸,是因为他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爸爸坐公交车去商场。车上的人很多,挤得像沙丁鱼一样,背靠背,腿贴腿。车行驶了大约两站地,我们才好不容易坐下来。就在这时,车停住了,两个满面皱纹的老人,拄着拐杖,驼着背,从后门慢慢走上了车。“请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个座,谢谢……”虽然车上的广播都这么叫了,可那些人们玩的玩,吃的吃,根本无动于衷。两个老人扶着栏杆,在一路上摇晃得很厉害,随时都可能摔倒的样子。“老人家,您过来坐吧。”爸爸站起来,扶着其中一位老人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老奶奶欣慰地笑了,脸上的皱纹更明显了,拍着他的肩说:“诶,好,好,谢谢!”爸爸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爸爸,我再也坐不住了,我立马起身,把另一位老爷爷也扶到座位上,老爷爷笑得很开心,称赞我是好孩子。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爸爸把我拉进怀里护住,我抬头对上爸爸赞许的目光,比买了新衣服还高兴。
我崇拜爸爸,还因为他永不言弃。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去爬泰山。在山底下,我看到泰山是如此高大,好象在云彩上面,再看看石阶边上的铁链似乎是从天上悬挂下来的,真叫人内心发颤。开始爬了,我们奋力向峰顶爬去,爬了一大会儿,我腿像灌了铅,一步都迈不动了。内心还以为马上到了,抬头望去,竟然才爬了五分之一。我想放弃,爸爸却让我再坚持一下。爬到半山腰,我和哥哥都爬不动了,爸爸就让我们在半山腰的休息处休息,老妈照看我俩,他一个人继续坚持,终于爬到了顶峰。看着爸爸在峰顶给我们传回的照片,让我们明白了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在成长的过程中,爸爸用言传身教激励着我前进,促使我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篇十三: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在凌晨三点钟,一个留着大胡子的黑人壮汉正在篮球场灵活地练习着各种招牌动作,不一会儿,一个漂亮的后仰跳投,将球完美地投进了篮筐。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被人们称为“小詹皇”的——勒布朗·詹姆斯。
在众多球星中,我为什么会独独地崇拜他呢?
首先,我喜欢他幽默的篮球动作,这对于我的篮球技术有很大帮助。
其次,我喜欢他笨鸟先飞的精神。詹姆斯小时候又胖又矮,虽然他早早地在心中埋下了打篮球的种子,但依然没有人相信他能够打好篮球。詹姆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每天都会坚持高达12小时的锻炼,将肥肉练成了肌肉,也成为了篮球界将近两米高的篮球巨星。
第三,我喜欢他尊重孩子。詹姆斯是NBA史上被恶犯最多的人,可他一次也没有“以牙还牙”,赛后有媒体问他,为什么从不打架,他回答:“因为我知道,在电视机前有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成亿的孩子在看我比赛,我不能给他们带来不好的影响。”
另外,我喜欢他坚持的精神。詹姆斯在成名之前就不受人们重视,成名后,依然有人讨厌他,他每天都会收到四百万封辱骂信,大多是骂他“打球靠身体”、“打假球”,但詹姆斯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更加努力的练习。大家可知道球星在凌晨3点钟都在干什么?“小学生”库里在睡觉,“大鲨鱼”奥尼尔在睡觉,就连大家最喜欢、最熟悉的“篮球之神”乔丹也在睡觉,而詹姆斯却一个人静静地在球场上进行着无数次的练习。最后,我喜欢他不服输的精神。在2017年NBA总决赛中,骑士队惜败黄蜂队,詹姆斯作为骑士队的领队人,主动向黄蜂队的领队人乔丹发起挑战,最终以29:27的战绩战胜乔丹,要知道,能够战胜“篮球之神”的人,在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人。
从现在开始,我要像这个拥有四枚NBA总决赛冠军戒指,五个赛季MVP奖杯,得分榜全世界第三个突破3万分的男人学习,不仅学习他的技术,更要学习他的精神。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十四: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有人崇拜电影明星,有人崇拜革命先烈,有人崇拜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最崇拜的人却是他——我的偶像舅舅。
我的舅舅是一个黑大黑大的工人,没有上过电视也并不富裕。他长得不高不矮,一个啤酒肚使他的行动变得笨拙,虽然他的优点很多,但他平凡到把他放进人群中,一时半会儿你还不能找到他。
舅舅做饭很好吃!舅舅做的饭可好吃啦!他做的红烧五花肉可以让我这个不喜欢吃肥肉的人吃肥肉。我最喜欢舅舅做的糖醋排骨了,他做的糖醋排骨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舅舅很关心我。每当我考完试或比赛后,舅舅会第一个问我:“这次考得怎么样?”“这次输了还是赢了?”要是我考得好,他会和我一样高兴并鼓励我;要是我考得不好,他也不会批评我,而是鼓励我继续努力,不灰心。
舅舅尽职尽责,。记得有一次,舅舅他们厂里的厂长问他:“你为什么要让工人停止生产?你知道这样我们不能把东西按时给顾客送去吗?”舅舅却说:“这批产品状况百出,你不知道吗?要是我不让他们停止生产,就会损失很多,我们要给顾客最好的,顾客要的是质量!我只是尽到我的职业罢了。”
舅舅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了。记得那一次舅舅带我从街上回来,在一个路口边舅舅突然一个急刹车听住了车子向着路口边走去。我望过去,只见一个六、七十岁的清洁工爷爷正骑着三轮车艰难地上坡呢!只见舅舅伸出双手,放在三轮车车尾上,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推可三轮车纹丝不动。舅舅微瘪下嘴,然后露出坚定的目光,转过身,靠在三轮车车尾上,使出吃奶的劲,脸都憋红了,终于,车被舅舅推上了坡。老爷爷开心极了,连连道谢舅舅看着老爷爷摆摆手,笑着说:“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倒是您,每天不辞劳苦来打扫清洁,应该谢谢您。”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关心我的舅舅,他永远是我的偶像,我为我有一个这样的舅舅而骄傲!
篇十五: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我最崇拜的人,是邻居的叔叔。我喜欢在阳光下与邻居叔叔闲聊、嬉戏打闹,也喜欢在月光下与邻居叔叔玩各种各样的游戏。
邻居叔叔姓牛,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叫他“小牛”。
叔叔是个外地人,在泰州也没什么亲朋好友,自己一人出来做生意。现在已经有一辆小汽车呢。叔叔为人友善,所以我们那的人都很喜欢他。
有一天,我在叔叔家玩。叔叔说带我去超市买东西,我二话没说就跟叔叔去了。路上,我们谈笑风生,就在这时一声大叫传到了我们耳,我们向四周一瞧,看到一个老奶奶三轮车上的纸盒都掉到了地上,被大风吹得满地都是,路人们不屑地看了老人一眼说:“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外面拾盒子,要是跌下来还要怪我们这些路人。”叔叔见状立刻跑到老奶奶身边,帮老奶奶拾纸盒,然后用路边的树藤做成一根结实的绳子把纸盒紧紧地扎在了车上。老奶奶连忙道谢,叔叔对老奶奶说:“没关系,奶奶下次小心点。”说完便拉着我走向了超市。路上我问叔叔:“你为什么要帮她?”叔叔抚摸着我的头说:“你也要多帮助一些人,在你帮助别人时,自己是快乐的,别人也是快乐的。”
还有一次,我和奶奶在家,发现下水通道堵了,污水一直往上冒。奶奶连忙跑到叔叔家里说:“小牛,我家下水通道堵住了,你快点去帮帮我们家吧。”叔叔以最快的速度拿着工具跑到了我家,叔叔熟练地将下水道中的脏物给掏了出来。我和奶奶十分感谢他,邀请他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他也愉快地答应了。他悄悄对我说:“我先回家洗个澡啊,我身上太难闻了。”
要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像邻居的叔叔一样,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这下你们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崇拜邻居家的叔叔了吧!因为他乐于助人,他的那句“在你帮助别人时自己也会很快乐”使我铭记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