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篇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我们一天天在不断地成长,成长之中也有了自己的变与不变。于我亦是如此,变的总是很多,但不变的永远是那份徜徉于书海的痴迷。
爱读书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自幼便这般觉得。因为自我识字以来,便开始接触书籍了,年幼时是《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故事简单易懂的寓言总令幼小的我浮想联翩,开始幻想这个世界的模样。随着逐渐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我看的书也就更多了。于我,也从原来单纯的喜爱到开始探索每本书的深切内涵。
这些内涵其实就是每本书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这些情感从作者们的笔尖滴出,涓汇成一股潺潺溪流,流进了我的心底,滋润了我的心田。同时,我也深深为这些情感所痴迷,感化,乃至成为我精神上的营养品。
这也就是我徜徉书海所深深痴迷的。我痴迷于它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令我开始用新的思维来看待这一个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新的世界。你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手捧一本好书,开启一段美妙的旅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
书香袅袅之中,心不再浮沉,如止水一般富含着新的品格。我痴迷于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徜徉于书海之中,或许就可以将这无色无味的愚医尽吧。同时,这也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回首一件件快乐的往事都离不开书的身影,是书伴随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自古人心易变,变的事物正如天边的繁星数不尽也就不足挂齿,因此那对读书深深迷恋的情感也就越发可贵。回望古代圣贤,哪一个不是热爱读书后才有了一番建树,写下一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人们口中称颂的高尚人士?因此这份不变的痴迷只有坚如磐石才能给我们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进步的动力。这也是我对自身的希望。
不变的正是这份发自内心对读书的痴迷,只愿这份痴迷永不改变,伴我一生!
篇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篇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房祥慧
痴迷,像冬日里的那一抹阳光,流连忘返;痴迷,像夏季里那一丝清凉,不舍离去;痴迷,更像那万里黑暗中的一丝光明,温暖人心。
在这让人奇思妙想的世界中,唯有书是不可遗弃的。有书,则心情畅然;无书,则神不归体,无所事事。
每日,让我最喜爱的,便是徜徉书海。在我从小的认知里,书本成为我的家常便饭,从四五岁的《格林童话》,再到八九岁的《昆虫记》,到现在的《红星照耀中国》,其内涵深意,让我一再沉迷于此。随着作者的思想、意境,来感悟书本,让它从一本只会让我赏析的书本,成为会与我交流甚至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
徜徉书海。或许有人会认为,我的那份沉迷,会让一切都变得无趣,毕竟喜欢书,也就会意味着我会变成单调、无聊。其实不然,书本中的每一个章节、故事,都会让我体验其中的妙趣所在,我也会伴随其妙趣,在书本的世界,探索下去。
徜徉书海。有些人认为,读书,只是将书浏览一遍。在我身边的同学中,据我所知,有接近百分之八十的同学都是这样认为的:我只要知道这本书的主旨大意即可,其中的知识点,只需我在快要考试时背过便可。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但是这样会有自己理解的容易吗?徜徉书海,书的内容,情感,一切都是吸引我的存在。
徜徉书海,这是我生活中的大部分。它充实着我的生活。书,它就犹如我在黑暗世界中的一丝光亮,促使着我不断去探索、去体验、去感悟它的奥妙。它指引着我前进的道路,让我甘愿臣服。他让我痴迷,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让我难以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着,让我不易改变。
正是因为这份对书不变的痴迷,才让我对另一个世界,添加了更多的认识,让我一步步领略各种奇特风光,让我流连忘返,让我在这书本世界的海洋里,成为了“当地居民”。
篇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
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
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
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
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
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
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
篇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篇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闲来无事,总会蹲在旧书摊前,小心翼翼的翻开那泛黄的纸页,贪婪的嗅着那馥郁古朴的气息。伴着那柔曼隽永的旋律,悉心感受这古老舟撩拨着文字的海。
在我看来,世上最惬意的时光莫过于手捧一杯清茶,沉浸在阅读的快乐之中。那时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所有的诗情画意都在此刻停留。那深沉的纸页以一种无华平缓的语调讲述着一个个骨瘦如柴的人生,衰败没落的家族,殷红如血的现实,以及纯真饱满的幸福,温慰深邃的大爱,抽象深刻的哲理。他像一位老人,褪去世间的繁华,语重心长的告诉你善于恶,美与丑,真与伪。让你的心灵走向深刻与纯净,教你抛开烦恼与负重,笑对人生。
阅读文学巨著,国学经典,若是能够有一本古老的线装书,那超越时空的韵律便可以带你到达那个朝代,真切的感受到那时的社会氛围,那时人们的思想情感,追寻那时的历史人物的足迹,就连古时的空气都能荡起你心中的涟漪。
我也曾梦回大唐,与一名叫李太白的诗人云游四方,共同铺开纸笔写诗章。我也曾瞧见他面目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我也曾看见他月下独酌,他用来下酒的是剑上寒光,他的情人是天上的月亮。还记得他长袍飘带,微风吹过宛如仙人模样。
我也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那个正在抚琴名为蓝湛的少年,听见他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为魏无羡的少年正在喂着肥美的兔子,忽然想起一句话”忘羡一曲远,曲终人未散。“
看到这里,我不经合上书本,微眯着眼,感受着片刻惬意的时光。
一纸诗书一年华,我在光阴的背后开满繁花。借五柳先生的淡泊名利,我收获了宁静。借李太白的孤傲,我收获了旷达。借张九龄的草木之心,我收获了稳重。
这才发现,沉醉于书香的人生,是孤岛,也是大海。
捧一本旧书,泡一杯香茗。在阳光交织下的黄昏中,让心恬然律动。在这惬意的时光里,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让它教给你文字的真谛,人生的真谛。
篇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
路边的墙角,有一朵即将被雨滴所打败的小雏菊,如被遗弃的孤儿,孤苦,无依无靠。
我默默地低下身子,将那小伞笼罩在它的身旁。可惜,这个小小的避风港只能为它守护一时,而守护不了一世。我痴迷地看着这朵即将在风雨的摧残中倒地的幼小生命,是那么想看它娇艳地盛开。我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
“啪”一处小水洼被踩扁,洼中雨水飞溅,路人们来不及拭鞋,加紧了前进的步伐。渐渐的,雨过天晴,风的怒吼销声匿迹,无影无踪了。大概是复仇吧,阳光仔细地搜寻每个角落,想把剩余的雨水狠狠吸干。
小雏菊在猛烈的阳光下怡然自得,我伸出拇指,像碰古董般小心、谨慎。突然,花瓣的娇艳一股脑地展现在眼前。顿时,我的脸痴迷痴迷的,如秋天丰收的苹果,泛着羞红的色泽。不曾想,小小的雏菊生命也是如此短暂。它,已经开苞了。
转眼已是深秋,萧瑟的风吹向大地。我,心中砰砰地跳。
“那多菊花不会已经被吹趴了吧!”我自语。
那条小路已被掉落的枫叶铺成金黄的地毯,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响,心,也已经崩到了极点。我对小雏菊的痴迷,任何都已无法替代了。
又是那小路的墙角。一阵冷风掠过,打了个寒颤。那朵菊,只留几瓣残黄于此地。心中的石头虽然早已落地,可心中那令我痴迷的菊也飘走了。也许,深秋的到来,让它的生命进度条快了不少吧。墙角之外,风“嗖”、“嗖”地猛刮,如同一只可怜的幽魂,向大地奋泣着上天的注定。可又有哪一位行人,愿意停下自己前进的步伐,来倾听那悲寂的声音呢?也许,只有我吧。
墙角,几片残瓣瑟瑟发抖地靠在一起。我痴迷地将其捧起,如视珍宝,在土里重新安好,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
也许,这几片残瓣不会长成新菊。但我对菊盛开时那一瞬间的娇艳地痴迷,也深埋地底,永远不会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