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是一条灰色的小狗,别人送给妈妈的。
我们都很喜欢它,不是因为它很听话,而是因为它很调皮。我想大部分人都应该喜欢乖乖的小狗,但是我更爱和它一起疯跑着打闹。毛毛就是这样的小狗。
关于它的血统我是不知道的,因为从它长大后的样子我只能推测它有泰迪和比熊的基因。我也见过其他人家养的小狗,金毛,拉布拉多,博美,雪纳瑞,哈士奇,阿拉斯加。我们家等于养了两条狗,泰迪和比熊的混血。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有路人问到我的时候,我都会思考怎样回答别人的问题。反而会反问对方,你猜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他们一般也会疑惑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串串狗。好在我只知道串串能吃,热狗也很美味,但是串串狗是什么鬼。
起初刚来这个家时,毛毛显得很胆小又机警。胆小是因为陌生的环境,当时它只有2个月大。
机警是它天性使然。在它的小脑袋上一双黑黢黢的大眼睛懵懂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不一会我就发现刚刚缩着身子俯卧的地方有一片水渍,原来它尿了。我又好笑又好气。妈妈告诉我说以后训练毛毛的重任就交给我。我要教会毛毛上厕所,不能随地大小便。听起来这任务真的很艰巨。好在毛毛是聪明的狗宝宝,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就学会了去固定的地方拉粑粑,我当然没有很好的经验,作为一个铲屎官我大部分时间全靠吼。毛毛也足够给面子,当我在写这篇作文的时候,它卧在我的脚边,做着美梦,想想它都两岁了。我用手去抚摸它的头,它白了我一眼,意思是破坏了它的好梦,亦或是傲娇的一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