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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时间:2026-01-09 13:08:24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和朱自清的关系,跟我和我爸爸差不多。每次读到它,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记得那天,我因受凉咳嗽了一整天。到了晚上11点多,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

病痛像魔鬼一样敛在黑漆漆的房间的一角,而有时在空气中游荡,有时放肆地折磨着我。我颤抖着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但视觉早己麻木,只感到头晕。灵魂似乎想挣脱开身体的禁锢,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我不禁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爸爸听到后,立刻冲进来,抱起我就往医院飞奔过去。正值寒冬,屋外地上堆积着厚厚的雪,可爸爸只穿了一件毛衣就跑了出去,而在他怀中的我,却严严实实地裹了三层衣服。不知跑了多久,爸爸突然猛地把我抱紧,用自己的身体裹住我,把我裹在怀中。随后我感觉到,我们疾速翻滚了半圈后又重新摔倒在地上。我吓得顿时清醒了,恍惚中又看到爸爸的裤子膝盖处有血,又被吓晕过去了。醒来时,我己经在医院了,爸爸正在身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就要出去了。他一步一停,捂着腿,从门口消失了。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门口,爸爸走走停停的样子,刻在了我心中那条走不尽的路上……

朱自清先生看到父亲的背影,心中是不是也思绪万千呢?纵使是丹青高手,亦难以勾勒出父亲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父亲的关怀像一把大伞,为我遮避风雨。父爱如海,是沉默深遂的。我喜欢《背影》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不是因为作者有多么出名,而是因为我对父亲的感激,与字字句句之间渗透出浓郁的却沉默的父爱。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

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

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

《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当世界都安静了,橘黄色的光柔柔暖暖地洒满了整张小床,我倚靠在床头,轻轻翻开那本书,那篇我爱而且深爱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读它便濡湿了心田。朱自清笔下那父亲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泪水涟涟。父亲艰难地爬上月台,蹒跚着为“我”买橘,画面中年迈的,体弱的,心情极差的,还为孩子着想的父亲,用艰辛的背影诠释着爱。爱,不是在言语上,而是在行为中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亲,但与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给了母亲。每个清晨,我与母亲并肩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轻轻地挽着母亲的胳膊,迎着风,听着鞋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偶尔与母亲搭上一两句话。校门前,我向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母亲渐渐停下了脚步站在我身后,目送着我的背影。“记得多喝点水!”她叮咛着,平凡却很有力。即将踏进校门时,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仍盯着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里,不仅是爱,更有不舍,我在母亲的目送中安然成长,留给母亲的只有背影。背影与目送就是连接着母女生命的那条线,我在长大,同时也在与母亲越来越远,最后只剩离别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让自己在未来遗憾。

我爱这篇文,爱它给予我的浸润,回想着一次次上学背影里的真实与充实,我感谢生命中能够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里,回想爱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是啊!未来没有醒悟的我过去的日子如烟、如雾被吹走,被蒸融。之后就会不留一点痕迹的离开这世界,如没有一定成就的来到这世界一样!不行!我一定不会让未来的我赤裸裸地离开!现在我就会抓紧时间,珍惜时间!不会去遮挽了,因为我会把它抓紧!

《匆匆》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教我了时间不会等你,只要你去抓紧它!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生活中有很多结,绳结、柳编结,当然还有丁香结。

作者说:“每个人一辈子都有许多不顺心的事,一件完了一件又来。所以丁香结年年都有。结,是解不完的;人生中的问题也是解不完的,不然,岂不太平淡无味了吗?”我认为人的一生,总会有有许多困难,这困难便和丁香结差不多。记得三年级下册的一次年级运动会上,我参加了400米的长跑,当时班里面大多数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项目,我认为400米是个小数目,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前三名,所以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这一个项目。

一转眼,运动会到了。该我上场了!只见那个穿红衣服的裁判,摆好姿势,信号枪“嘭”的一响。我们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一般的跑,因为是第一次长跑,我的经验不是很足,我看后面好多人都落后了,我暂时遥遥领先,心里很得意。跑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有些气喘了,跑到四分之三的时候,我实在跑不动了。于是就在那慢跑,后面几个看似落后的选手,他们非一般的冲向冲点,赛后我总结了下经验,刚开始要先保存体力,到后期才使出真正的实力。验证那个词语“年少轻狂”,我只跑了个第七名的成绩。

“挣脱黑暗的落寞,不管是谁的过错,信仰年少的梦想,挫折不过梦一场。”这是歌曲《黎明前的黑暗》里最著名一句。是啊,挫折不过梦一场,其实挫折也不是坏事,他给了我们历练的机会。所以我们要抱着乐观豁达的心理去看待挫折,千万不能有消极的想法,不然愁怨会越来越多。只要用积极的态度解决愁怨,一切挫折将会成为过去,我们也将迎来更光明的未来!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的桥。”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斑羚飞渡》里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片段。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老羚羊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一种最无私的爱!

读着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过的一篇报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队员们在一幢倒塌的房屋里发现了一对已经去世的、姿势奇怪的夫妇。他们躬着身子,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形成一个拱桥形。当救援队员把他们抬走后,发现在他们的身子底下还有一个小孩,虽然受了伤,但并无大碍。人们才明白,这对夫妇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桥”。这对夫妇就像《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为了下一代,甘愿牺牲自己。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只只老羚羊,一只只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宁愿牺牲自己的老羚羊。接着画面一转,那一对为自己儿女搭建生命桥的年轻夫妇随即出现在我面前,他们看着孩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做出选择时的目光又是那么坚定。

虽然生活中很少有这样悲壮的场面,但我们依然能从各种小事中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过马路时,妈妈那紧紧拉着我的手;餐桌上,摆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爱的菜;灯光下,爸爸那给我整理错题的身影……无一不让我感受到那浓浓的爱。

合上书,断崖前,那一对对跳跃的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为国战死,事极光荣”这八个字在我读完《铁血将军戴安澜》后仍久久回荡在耳畔。

《铁血将军戴安澜》讲述了戴安澜将军的一生。将军经过锤炼,考上了黄埔军校。毕业后,他经历了台儿庄战役在内的多次战役,且治军有方。1942年初,他作为中国远征军先头部队的一员,在缅甸与日军作战,成功守住几处战略要地,但被日军切断后路,包围在中间,在突围回国时,将军不幸牺牲。

这篇文章中,将军被包围后毅然选择了冲破封锁线回国这段情节让我感动。这饱含了将军的拳拳报国之心和爱国之情,也正是因为有无数个像将军一样的爱国人士,中华民族才得以振兴。

在中国,不仅是军事,在科技方面也有爱国的人,如钱学森、华罗庚……他们放弃了外国的荣誉和优越的生活条件,毅然回国,发展祖国。我们今天的幸福,是他们用生命换来的。他们是英雄,更是让东方大国屹立起来的基石。我们要居安思危,接过先辈的旗帜,继续前进。爱国情在心,使命扛在肩。我们的使命就是现在好好学习,未来用智慧发展祖国。从炎黄始祖到现在,千里黄河水滔滔;从秦皇汉武到今天,万里长城永不倒,我国悠久的历史不能废于一旦。如今的中国科技逐渐发达。在课外课上,老师说中国的无人机技术超过了美国。美国无人机精准度差,经常伤及无辜;中国的无人机不仅用于军事,在生活上也乃用途广泛,如洒药、灌溉、观测、检修等,而且质量好,精度高。电视上还报道过,中国大型计算机技术在世界上排名第二。我为我的祖国感到无比骄傲。

爱国是作为一名子民应有的本分和义务。将军做到了爱国,做到了他所说的“为国战死,事极光荣”。他是人民的英雄,是民族的楷模。将军安息吧,国家已经强大了,不再被欺凌!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时光的跫音被四季的轮回拉扯着渐行渐远。目光又一次缱绻于这篇名为《坚持》的文章,想来珍藏她已经一年了,这时的我即将毕业。

《坚持》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句“虽然坚持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想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放空大脑,我用这把钥匙打开了内心深处那一节体育课。

当“体育成绩加入中考总成绩”的消息传来,我的内心没有什么波澜。只是老师为我们安排了一系列苦不堪言的训练,其中一个任务是背着千斤重的书包跟着老师精心挑选的音乐一刻不停的在跑道上驰骋一节课。阳光一片一片的撒到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我们整整齐齐的站在跑道上,蓄势待发,随着老师一声哨响,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跑了出去。脚下的跑道一圈又一圈的轮回,耳边的音乐一首又一首地循环,胜利女神一次又一次的在终点向我们挥手,我们只是坚持着,一圈又一圈的地坚持着。

跑步之途,好似唐僧师徒西去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困难的时候,我理所当然的想过要放弃,当我慢下脚步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坚持”。随即,《坚持》那篇文章,在我脑海中一遍一遍放映,她给我的力量贯穿全身,是啊!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想想自己为什么出发。感谢这篇短短的文章,用叩击心灵的回音,支撑我跑向终点。

当我跌倒在草坪上,一切的汗水顺着身子流向大地。如果说大地给我们的是无限的舒展,那么“坚持”给我们的便是触手可及的终点。这篇文章是我青春的刺青,顽固地而倔强地攀附在心壁上,永远色彩明丽。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到上了六年级,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心醉。我在老师的带领下,领略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体会爱国志士的赤子之心,感悟人间的真善美……但最让我陶醉的还是《山中访友》。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是啊,在这一天,我跟着作者踏一条幽径,去访问我的朋友。出门时,满心的愉快!听,今天的风格外悦耳;看,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第一段就让我心醉!

接着往下读,我跟着作者一起惊叹老桥的德高望重。古老的桥哟,流水也为你歌唱!走进这片树林,与露珠交换眼神;鸟儿也认识我,还在叫着作者的名字,多么奇特的风光啊!这片林子中的每一棵树都是我的好朋友。读着,读着,我满眼翠绿!是啊,作者细腻的文笔让我触到了那一抹绿,盈盈的,让我欢喜!再读下去,作者与树好像融为一体了,我跟着他变成了一棵小小的苗儿。

是的,我们都热爱大自然,爱它的一切!在我们眼中,每一处都是美景,每一个生命的震动,都要用心去体会。我美美地读着课文,我热切地渴望与作者一起去探访山中的一切,与小生灵互倾心灵,去触摸溪泉的清凉温度;回味山泉特有的甘甜;远观悬崖的峭拔雄伟;仰望悠悠的白云,独享它所带来的宁静;聆听鸟儿们的心声……

李汉荣的《山中访友》让我到达一种幸福的境界,让我闻到花的芳香,氤氲在我的心底,让我饱受大自然的恩泽。那洒落的雨,也在作者的笔下,如诗如画,一切都让我心醉,心底的一层薄纱,被吹散,留下的只有清新,只有宁静,还有快乐!

读了一遍又一遍,总也爱不释手。就这样,《山中访友》成了我最爱的课文,它留下的余韵,让我心醉,醉在这片山林中……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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