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字叫巴克,巴克是一条重达140磅的杂交狗,它的肌肉皆是皮毛厚长,它原来住在法官米勒。豪华的别墅里,后来被人偷出去卖掉,几经周折。后踏上了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主人的棍棒之下。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食物不够的情况下,它懂得了奸诈与狡猾通过殊死的搏斗。它最终确定了领头狗的位置,在艰辛的拉雪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橇图中,主人几经调换有沙龙老板,碧罗尔特。佛兰克期,哈尔,约翰,桑顿。巴克与最后一个主人节下了难分难舍的身后友谊。三顿从将他从苦意中解救出来。而它也多次营救主人,它还帮助主人赚得了两千美金。让主人偿还了债务,当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便走进了荒野,利用四天的时间拖死了一只驼鹿,最后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了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动物之间相互残杀,人与人之尔虞我诈,在生存竞争中人们没有了道德观念的约束。《野性的呼唤》表现了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