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篇二: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篇三: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篇四: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篇五: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篇六: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这你得对你深沉的迷恋就在那里。
一路迤逦而来,多少旖旎风景,而那些平平仄仄的画面永驻心间。——题记
读曹操的《观沧海》时,年龄还小,在诗的韵律中徘徊,就已能朦胧的想象,“日月之行”的壮阔,“星汉灿烂”的雄伟。若隐若现,勾起心中那份向往与痴迷,父亲说那是一幅很美很美的风景画,要我好好背,说背熟了就能看见诗里更深层的含义。我将诗句背得滚瓜烂熟,其意义一遍遍摸了个透彻。吞吐日月的海拍打礁石,激起层层浪花的雄伟景象,仿佛显现于眼前,身临其境般奇妙,令人陶醉,迷的无法自拔。
“诗,真莫过于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了。”随身的古诗本成了我生命中最好的伴侣,如影随形。“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诗,就是我的另一双眼,让我对其更添几分依恋。放眼世界,美,尽显无遗,让人恨不得只携一本诗集,一饮白茶,以天地为被,星河为伴,草木为友,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那落日余晖,细密地织在窗前。独自身处他乡的我,再一次捧起身旁的诗集。“独在异乡为异客”,在这完全与家乡不同的繁华北京。诗,成了我身旁唯一的亲人。仅七个字,作者到底用了什么法子?将心中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心理防线击得粉碎。
身旁无了父母的唠叨,妹妹的撒娇。连翻页的细微响声都仿佛饱饮了一杯思乡苦茶般,“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诗中,别家的温馨更是将游子的思情激发。忆起当初品此诗的心里路程,倒并不是毫无波澜,只是在心中缺了一丝契机,一丝深情的留恋,一次背井离乡的经历,现在终是明了。窗外的夕阳射进心中,让心中“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情更是溢出几分。诗,成了我身边唯一可以依偎的伴友。
一句“明月何时照我还”,是饱含多少眼泪的私情;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是经历多少叹息的无奈;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是诉说了多少思念的祝愿呢?
曾改编《梅花》创无题一首:“傲梅凌寒颤,雪夜独自开。月下幽暗香,踏雪寻缘来。”
慢慢的,慢慢的,那份痴迷让我看到了诗的雄浑、优雅。让我的人生也变得恬静、悠然。
篇七: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张颖
也许我们不能成为贝多芬,但我们能成为他的追随者。纵览古今,无数人痴迷于音乐。有人借伤感音乐排解心中的苦闷,有人借欢快音乐抒发内心快乐,有人借古典音乐彰显自身才华——大家喜欢的音乐各有不同,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一曲《权御天下》将东汉末年群雄竞起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感受到驰骋沙场,运筹帷幄的气概,仿佛置身战场。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官渡之战、荆州之战、夷陵之战……一幕幕历史清晰的浮现在眼前。我痴迷于古人那英勇无畏的精神。
楚汉之争,垓下一战,四面楚歌声中,项羽一句“虞兮虞兮奈若何”包含了多少无奈。虞姬眼含热泪,边舞边歌,唱道:“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歌罢,自刎身亡;二十世纪,梅兰芳一曲国粹京剧《霸王别姬》惊艳了无数人;现在,一首《虞兮叹》中“与你来生共寄山高水长”赞颂了项羽与虞姬的千古爱情。我痴迷于那亘古不变的爱情佳话。
古有琵琶女一曲《霓裳羽衣曲》惊艳四座,白居易为其写下一首《琵琶行》,“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赞美了琵琶声之优美。跨越千年时间,奇然以白居易的《琵琶行》为词唱了一首同名歌曲,唱出了白居易对琵琶女悲凉身世的同情,对自己被贬谪的悲凉境遇。我痴迷于用音乐表达自己的艺术。
泱泱华夏几千年文明,从夏商周到宋元明清,涌现出无数神话传说和人物:盘古开天辟地、后羿射日、夸父追日、女娲造人补天、仓颉造字、哪吒闹海、雷震子、姜子牙……一曲《万神纪》唱出了专属于他们的传说。我痴迷于音乐记录的传奇故事。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二十四节气承载了深厚的文化内涵。从立春到大寒,音阙诗听出版了属于每个节气的歌,作词者写出了它们的特色,演唱者也唱出了它们该有的情感:《谷雨》的“倒了春寒”、《立夏》的“鱼儿在船尾流连”、《夏至》的“蝉鸣绕了三圈”、《立秋》的“红叶寒蝉灼灼”……我痴迷于音乐传达的传统文化。
音乐有一种魔力,虽然曲调、节奏、力度、音色各不相同,歌唱的内容也千姿百态,表达的感情也五花八门,但不变的是人们对它的那份深深痴迷。我想,音乐是上天送给人们的美好礼物。
篇八: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篇九: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记忆里,那有些泛黄的水粉盒被我偷偷从书架高处拿下,急迫的打开,痴痴的望着那四十八个色块。这小小的盒子承载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是那份对艺术的痴迷。
从小便热爱画水粉,一抽屉的奖状和别人羡慕的表情,赞美的话语都是我的“获奖品”。可上了初中便被迫放弃绘画,以学业为重,抱着那些我的“老朋友”,水粉盒、笔盒、颜料,将离开画室,我分明看出老师的无奈失望和同学的不舍,心情沉重的迈出画室。
水粉盒被母亲偷偷藏在了书架上,我便开启了初中夜以继日的学习生活,没有了绘画的生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毕竟那份痴情我始终戒不掉。几次央求母亲让我回到画室受到的却是无情的拒绝,一天夜里我实在按捺不住,踩在椅子上,踮脚将我那老朋友轻轻地放在地上,我蹲下了身,痴痴而小心翼翼地将那盒面上的灰弹掉,打开盒子,我看到的是我曾经多么熟悉的四十八个小精灵,不知怎么的鼻子忽然酸了,想起我曾为朋友偷偷定稿,想起不顾我们反对拿起写生的苹果就吃的怪老头老师,想起曾经不顾手上粘满颜料痴痴望着成品笑的我,一滴眼泪落在了那白盒上。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假期母亲突然跟我说想不想再回去画画,那一刻我似是在做梦,嘴巴不由自主的大声说了个“想”字。我已经顾不上母亲为何突然变卦,就又重新抱着那些“老朋友”返回画室,我敲敲画室的门,打开,还是原来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布满铅灰的墙,地上排放着各种石膏像的样子没有变化,就像是我对艺术始终不变的痴迷。找到那我曾经喜欢坐的角落,怪老头老师欢欢喜喜的扔给我个桔子吃,同学们还像原来这么亲密,我潸然泪下,那眼泪很甜很幸福。
我就这样持着那支画笔步入了初四,虽学业紧张我却依然秉持着那份对艺术的痴迷,继续做着我所热爱的事情,做到学习与爱好双飞。怪老头老师总爱称我为“大艺术家”,和他当年一样痴气,我呵呵笑了。
临毕业,我和母亲在小路上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我忽然想起当年的事情,问母亲为何变卦,母亲说:“那夜里我看见你瘦瘦的蹲在地上的背影,我想我又有什么权力去阻止一个孩子坚持自己的梦想,那小小的身躯会因那份痴迷迸发无限力量。”
成长路上,很多事情都会变,不变的唯是那份痴迷。
篇十: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欢迎来到小说圈—题记
我趴在桌上,扭头看向窗外,窗外梧桐叶渐落,去年夏天没有答案的试卷被埋在无人知晓的枯枝败叶下,回首曾经满目所有梦想与远方,显得有些苍白。
我闭上眼睛,不知不觉走进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有人,有爱,有一个又一个意难平的故事,是小说圈。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融入小说圈的,如今即将中考,对小说的痴迷也只能暂放一旁。可我记得在那里,有干净幽默的段嘉许,有校霸沈倦,有迷途知返的池铮等等。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少年应有的阳光。可能是自己的青春静的如一滩死水,所以总想看看波涛汹涌的大海。
记得初一那会总拉着同学讨论小说,讲述他们的故事时,我眼里总是带着光的,他们也曾不解地问:“那里是一次元,而我们是三次元,这些不都是假的吗?”我顿时哑口无言。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复旦大学的邯郸路上,旁边的弄堂里真的有一家“TATOO”的纹身店,附近也真的有711便利店和鲸字号书店,或许沈倦是真的存在,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
可也有人问道:“既使你相信他们存在,可你也不曾见到,为何要如此痴迷?”我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在我没有动力前进时,我会想到那些耀眼的少年,想到他们努力的模样,我便又充满了动力。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会遇到属于我的少年,发着光的少年。
即使步入了紧张备战中考的阶段,可脑海中的故事挥之不去。在街上看到互怼的兄妹,我会想到桑稚和桑延;看到遗失在地上的皮筋,我会想起许星纯带了十年的皮筋;看到青苹果味的真知棒,我会想到谢辞跑遍全城就为一桶真知棒。好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我好像做了一个短短的梦,梦中的我长大了,变高了,似乎一些都发生了改变,但唯一没变的是我对小说的痴迷。在梦中,我去到了南芜大学,还遇到了段嘉许和桑延,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可真正清醒后我才明白,南芜大学的风吹不到深圳,隔了两个次元的人也终究不会遇见。
在这令人阵痛的俗世,我找到了人生的信仰,我的信仰因你们而生。
篇十一: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篇十二: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从前,我一直都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对于任何事情也都提不起任何兴趣,也经常被称为三分钟热度,也报过不少兴趣班,却也总是无法真正的投入,我也曾一度怀疑我就是一个无聊的人,直到那一天,我变得对某样东西变得痴迷……
在闹市中行走的我,漫无目地,与我擦身而过的人们却总是行色匆匆。突地,一阵欢笑和掌声在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无数商人嘈杂的叫卖声中钻出。寻声望去,是一大群人,我由于好奇心的驱使,还是走到了那一群人中,只见那群人中间有一个男人,稀稀疏疏的头发上些许泛了白,黝黑的脸上刻着几道皱纹,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断留下,戴着一副眼镜,一身的衣服充满了不羁的风范,更加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手,左手上的老茧一层一层的包住吉他的弦,灵活的按着吉他和弦,而右手又像跳动的精灵,灵动的拨动着琴弦,周围的人们也被他的表演所感染,随着他唱着不知名的歌曲。天地间似乎一下子安静下来,纯粹下来。这种画面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从那天开始,也去过不少地方旅行,在北京万千繁华下的街道,在山西黄土漫天的天空下,在东北的雪花飘飘的广场。无论在哪里,只要是听到吉他的拨响,歌声的响起,无论多么的忙碌,我也会驻足聆听着听完一首歌,然后自发的鼓掌。我的家人和朋友也常常不解,为什么我会总是这样。我每次也只是笑笑,然后说,这是一种他们不懂的独特的痴迷与情怀。
但紧接着,便是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在街头再一次听起那种声音。我也去学了吉他,也无数次的想冲上街头,但始终也没有那个勇气。但是在前段时间,我终于又听到了那陌生而又熟悉的歌声。和那清脆的吉他声。我情不自禁的走上前去,那是一个没有听众的表演,可歌者仍旧专注,与歌声相伴似乎也不是一人吧。我听着他的歌声,也开始跟着笑,跟着唱,跟着鼓掌。他微笑的望着我。就这样直到天色完全黑尽。
无论是多么的烦躁的心情,也会随歌停而停,这不也正是街头音乐的魅力所在吗?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对于街头音乐有着怎样的痴迷。
篇十三: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篇十四: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我痴迷于怀旧,如鲸向海,如鸟投林。
那掩于门后的红木箱子,已经落上了许多灰,掀开盖子,里面躺着许多本日记本,有黑白相间的,有小清新色调的,还有复古色系的,有些带锁,有些带密码,还有些未附加任何枷锁。我将它们都拿出来,借着台灯幽暗的光,在昏暗的房间里,一本一本,按照时间顺序,横向排好,再轻轻抚过那些刻在封皮上的名字,恍若时光狂流席卷而来,我再一次被带回到自己的稚嫩岁月。
我自幼就热衷于写日记,将年华一股脑儿塞进一个匣子中,以笔作序,看岁月流淌在笔尖。当时只是想着要把过往一切都记录下来,留给未来再去回味。经年再谈及,真是觉得,大概那就是执念的开始。起初,只是执着于叫它随笔,总与自己的父母争论着,争得面红耳赤,好像那随笔真就像《缘缘堂随笔》那样“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再后来每夜都要写,字字斟酌,总忐忑着自己珍视的那些踏过、欣喜过的往事,会如一叶扁舟,不经意地在时光洪流中搁浅。
在那么昏暗的光线里,回忆翩飞,不禁低笑出声。房间里有淡淡木香旋转着,我曾用笔无数次描写过这个气味,如痴如狂,只为让自己记住这个气味,承载着我仓皇落幕的曾经。
“有几年间浪掷时光,流连忘返。”
记忆可凭气味,亦可凭歌声。我时常去听以前钟爱的歌,凭借那些曲调旋律,漂泊于多年前的记忆,以笔描绘过那么多遍的稚气童真,全能在一曲中回味完。就如我在万里晴空雨下皆入画的旧金山反复听的那首专辑,如今再重温,那段异国风光下与朋友同戴一对耳机的时光,便浮现于我眼前,突然地环绕着我,像被那旧金山的微光缠绕的温暖闲适。我希望自己将这些都记住。我把它们全部收藏、全部包容下来,总怕他们偷偷溜走。
流光容易把人抛。我不断回忆,不断怀念,怀念那些年用过的笔和看过的书,甚至不愿让家里翻修。因为那里都藏了故事,万一我哪一天在行走中、追赶中、前进中,一不小心遗漏了些什么,那就再没有什么,还能让我躲在午夜时分的怀抱中,燃烧又温暖自己,或偷偷与周公诉说着了……
我盯着日记本中稚嫩的字,还有那些漫长的后记,在夜里静默着、静默着……缠绵的木香里,我将本子合上,放入红木箱中,再推向门后,又提笔,痴迷我今日的岁月,将那些统统化为蓝色墨迹。
篇十五: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篇十六:不变的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