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都12岁了,妈妈却不承认我长大了,还说我是个小懒虫,因为我最怕洗衣服了。今天妈妈工作去了,再三嘱咐我在家里要洗衣服,而且我还必须手洗,一是因为我不会使用洗衣机,二是妈妈认为洗衣机洗的不够干净,我只好接受这项光荣而艰难的任务。
真是出师不利呀!我不小心把脏衣服和干衣服混在一起了。不过我借鉴了医学上的三大辨别法:一看,看衣服的颜色是否鲜艳,二闻,文衣服的气味是否刺鼻,三拍打,潮衣服是否有灰尘。就这样,经过我的周密检查,一件件狡猾的脏衣服终于被我揪了出来。
打开水龙头把脏衣服浸湿后,我哼着小曲,慢慢的洗起衣服来。才洗了一会儿,我就有点不耐烦了,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心想:手洗多累啊!何不换个轻松一点的方法?对,用脚!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的小聪明拍手就好。
嘿嘿,就试试脚踏是洗衣法。我脱下拖鞋在脸盆里欢快的踩起来,边踩边喊12!12!水花飞起,弄得我满身都是水,但是我越踩越高兴,越踩越起劲。
这时我又想起了洗衣机洗衣服的原理,咦,他不是运用了滚动式洗衣法吗?我何不尝试一下?于是我轻轻伸出一只脚,另一只脚仍然稳稳的踩在水里,然后飞快的搅动起盆里的衣服来,我越踩越兴奋……
正在这时,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对她说这是我新的发明。妈妈直夸我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