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许三观过着极其普通的生活,曾与家人和和美美,也曾因为天降灾祸差点失去家人,但到了最后他活得比谁都充满希望。
许三观,一个平凡的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为了一个个迫不得已的原因,一次又一次去卖血以维持生计,也为了他的家人能够平安健康。当儿子一乐得了肝炎,需要去上海昂贵的医院治病,他竟一路卖血,攒钱到了上海,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他用这样的方式去拯救儿子性命。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他无奈。既然无法避免浪潮的冲击,他就硬着头皮也要反抗。作者余华借许三观的故事提出了一个观点,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为什么《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过的最温情的小说?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保持一种幸福感,就算在上海发了疯似的卖血也不忘吃猪肝喝黄酒。人生本就是多苦难,每个人对抗苦难的方法不同,有人选择逃避,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初心。许三观不同,他敢于直视,永远心怀希望。看见生活在动荡年代的许三观,仍然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我不禁自省。
我为何不能和他一样呢?还记得老家旁有一座山,爸爸少时上山来回好几趟找药材,就是为了多卖点钱补贴家用。爸爸很多次邀请我一起爬山,我勉强答应,但一到半山腰,都以山太高、路太陡等诸多借口,屡次放弃,丢下爸爸自己下山了。这导致我每年都会上山,却从未登上过山顶。逃避的我,只能在心里义正词严地为自己辩解:自找辛苦太愚蠢了。现在回想,我才是太愚蠢了。逃避困难不能解决问题,爸爸那时同我一个年纪,他已然爬上过山顶无数次了,看过山顶风光,而我却始终放弃,没有一次成功过。许三观一生曲折,可他始终保持对生活炽热而诚恳的心,从不逃避,从不放弃任何人,即便是对那个不是亲生骨肉的一乐,他也用最大的爱笼罩他,对他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我真是羞愧不已。
为什么自己生活在好时代,却每天喊苦喊累?没有经历粮食缺乏的荒年,没有穷到只能喝稀粥的地步,生活上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无比幸福,我却不能同他一般直视困难,克服困难。我想我不能再堕落下去了!此时此刻在我面前的是人生最重要的交叉路口——中考,而我必须像许三观一样直视它,并且心怀希望,我想我一定能够成功。
当我不停奋斗、不断战胜一个个困难时,心中满满的激情与热血,就是希望!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劳动日那天,干完了分配的活之后,我就无所事事了,所幸书包里装了本书,名字叫《许三观卖血记》。因为实在过于好看,它没在我手中撑过一个上午。前几周我们公众号有发关于阅读这本书的推文,今天我也来聊聊别的感觉吧。
这本书不像作者余华的另两本书《活着》与《兄弟》那么令人揪心,而是透着诙谐与幽默讲着令人心酸的人世间的故事。男主人公许三观从年轻到老的故事,本书描写了很多,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许三观与儿子许一乐的亲情。
故事是这样的,许三观有一个儿子叫许一乐,这是他最宠爱的儿子,因为一乐最像他。然而,一乐哪都像许三观,就是样子不像,反而像许三观老婆以前的老相好徐小勇,于是,镇子里就传开了流言,传着传着,许三观一家也信了,于是这个曾经最被宠爱的大儿子遭到一家子的排斥。
最典型的例子在全书中部,闹饥荒时期,许三观一家喝了57天玉米粥,终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他要用卖血的钱带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解解嘴馋。一家人像过节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是没有一乐。许三观让一乐去买个红薯吃,因为如果用卖血的钱让他吃面,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
一乐问许三观:“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
许三观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一乐咧嘴笑了。
于是,一家人在灯火通明的饭店吃面,一乐独自去路边买了个比手还小的红薯吃,吃了红薯肉还不够,把皮也吃了,还是不够,一乐哭了。他走出家门,不敢跑步,因为跑步就会更饿。
他走到河边的胜利饭店,饭店已经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关门。他回到家,大家都睡了,他对着打呼噜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徐小勇,徐小勇才是他的亲爹。他要徐小勇给他买面条,徐小勇把他扔出了家门。一乐哭了。他一路走,遇到人就要面条吃,谁给他买面条,他就是谁的儿子。
这事传到许三观耳朵里,许三观只是躺在藤椅上,“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都养不亲。”天黑了,一直像个旁观者似的许三观站到了门外,他走出了家门。
一出家门,他就看到了正在哭泣的一乐蹲在邻居家门口。
一乐对许三观说:”爹,我饿了,我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许三观骂他,骂他小兔崽子,骂他没良心。他让一乐爬到他背上,继续骂着。他穿过一条条巷子,走到河边,说下辈子再也不做一乐的爹了。
一乐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是的。”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对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耿耿于怀,但是读完之后再想想,从许三观的角度看,他认为自己当了这么久的乌龟,早已仁至义尽了。他什么都让一乐和另外两个儿子拿一样的,但是卖血得来的钱,就像是条底线,不能再用在一乐身上了。
许三观不知道一乐在吃完红薯,再到后来的心理变化,他知道的,只是这个“假”儿子四处认爹。所以他躺在藤椅上,所以他不管不问。岁月滚滚,命运弄人,幸好,经过一些事,经过心理挣扎,许三观终于说服自己,许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最后爷俩还是在一起,一起来到饭店的灯光下,温情而期待。我想,他们要吃的面一定很香,很解馋。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苦难,并不悲伤
今天再次阅读了《许三观卖血记》,原本只觉得许三观一家遭受了太多苦难,应该是悲伤万分的,但这次阅读却让我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
这是普通的一家人,他们会吵架撒泼,但也会为了孩子的未来不顾自己的身体;他们会骂出难听的话,但也会教导孩子对人要和善……这个家庭中,有欢笑有泪水,有偏见也有善良。这样的家庭放在现在也很普通,但不普通的是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卖血在当时的农村看,是一个人身体健康的象征。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指导并不太合适,但也确实是他们二人教会了许三观怎样卖血补血。
这之后,许三观为了林芬芳卖过血,为了方铁匠的儿子卖过血,为了饿的面黄肌瘦的一家人卖过血……但最能打动我的是他为了一乐卖血。其实从一乐九岁时,许三观就知道他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们夫妻二人为此闹过矛盾,当时的许三观也不待见一乐。但许三观仍然背着这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去胜利饭店吃了一碗面条,甚至在多年后,将近五十岁的他为了一乐的肝炎再次卖血。他一边坐船去上海,一边去作战医院。他知道卖一次血需要休息三个月,他也害怕自己倒下去,但为了一乐的病,他宁肯自己多受点罪。在这件事上,我看到了许三观粗糙外表下隐藏的一颗柔软的心。也使我感受到这家人的苦难不再是悲伤,而是一种真真实实的善。
再把时间倒回到一个特殊的年代——文革时期。许玉兰因为一乐的事被批斗,在众人面前被剃成了“阴阳头”;这之后,她被要求在街上罚站。许三观来为她送饭,主动告诉别人只给她蒸了米饭,许玉兰没有说什么,但我觉得她的心里也许有一些失望和悲伤;但众人走后,许三观却扒拉出了米饭下的红烧肉,让她偷偷吃些。这件小事让我感动了很久,也许别人会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你批斗你,但家人之间不会为了那些流言蜚语而疏远你。在苦难面前,并不悲伤,因为家人永远是最善良的,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其实不仅仅是家人,这本书中善良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许三观去上海时第一个路过的地方,那里的人们让许三观不要喝冰凉的河水,如果真的想喝,他们家有的是;比如说许三观卖血太多而晕倒后与他同一个房间的大爷,听许三观说冷,想给他一只小猪暖脚却又怕他嫌弃时的犹豫……纵使这本书中有奸诈的李血头,有造谣许玉兰的匿名者,也有自以为是的队长,但善良的人从不缺席,这让我相信,在苦难面前也会有善良出现,让我相信,面对苦难并不悲伤。
也许我的想法和作者想要表达的并不一样,但这本书确确实实地让我看到随处可见的苦难,内心污浊的人和内心善良的人,我也愿意相信,苦难并不悲伤,因为有善良作伴。
篇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五: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许三观跌跌撞撞地从医院里走出来,刚卖完血的他似乎比进去前瘦弱了一圈。他像往常一样,凭些许疲乏的意识支配着无力的身体踏入饭店……刺冷的寒风,不见天空有一处开了眼,墙角的疏疏野草被风吹得疯狂,陈旧的窗户也吱呀吱呀地呻吟着。
我将书本挪了挪,阳光如流水般,透过稠密的树枝倾泻到书上。我想,这天气或许能给他带来一些温暖。
“许三观又在卖血了”。
“嗯……嗯,太苦了,哎……”
我抚摸着被阳光照耀过的地方,心头暖暖的,正如那个卖血的许三观。
许三观性格中充满着缺点,但是瑕不掩瑜,他身上闪耀着伟大的人性的光芒。
一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这个秘密在一乐九岁时被挖掘出来,当时许三观是多么绝望和痛苦,尽管一乐是他最爱的孩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许三观慢慢认清现实。一次卖血后,他们一家人去面馆吃面条,唯独留下一乐一个人在家啃玉米,导致一乐离家出走去寻找亲生父亲,许三观由不在乎到在意到着急,最后,他寻回一乐,带着他吃了一碗最美味的面条。
文革那几年,许玉兰被批斗,在自己的儿子都不愿意去送饭时,许三观告诉妻子:还有我在你身边,并偷偷在白米饭里藏上红烧肉……
许三观是生活在旧时代的小人物,苦难不能使他低头,贫穷亦带不走他的善良。
我想起来了我年龄七十有余的爷爷——另一个许三观。
爷爷木匠出身,一生都被困在这个小山角落里。可是他爱这个家,爱得深沉。
一层连房子都称不上的黄泥屋,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的地面,被老鼠咬坏的木门。几盏煤油灯在黑暗中跃动,烛火映衬在姥姥的脸上。
“远儿,你已经十七岁了!”
“是的,母亲。”
“家里越来越困难了,弟弟……弟弟还要上学……”
“父母身体不行了……”姥姥的眼睛低垂,像是对爷爷,也像是对自己说。
“妈,别说了!我懂了!”
后来二爷爷前程似锦,而爷爷却一辈子被困在这个小山村,但他从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爷爷总是沉默的,他不擅长表达。但他却愿意用行动去证明他对家、对妻子和儿女的爱。
夏天一年比一年炎热,奶奶受不住空调的冷气,甘愿住在老房子的一个小房间里。有一天,爷爷很早就骑着他的“小绵羊”出门,再见到他时,一把小风扇悄然被安放在奶奶的床头上。老夫老妻间偶尔有过矛盾,奶奶心儿弱,经不住爷爷的斥责,常常向我倾诉在爷爷这里受过的委屈,可那次奶奶染上寒疾瑟瑟发抖时,爷爷第一个拖着他的病腿跑到奶奶旁边抱着她。
血管里涌动的鲜血,撑起一个家庭;骨子里存在的真诚,融化一切严寒,而这一切呀,都是因为爱。
如果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便不会为许玉兰在饭下藏肉。
如果不是因为爱,爷爷不会因为奶奶生病而翻过几座大山。
如果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便不会因为一乐而去卖血。
如果不是因为爱,爷爷不会因为生计而断掉一根手指。
爱是山间的猛洪,热烈且赤城;爱是潺潺的小溪,宁静又平和;爱是夜空点点的星辰,恬静而安详。生活中细微之处的爱,亦点缀我们的人生,让生活不再枯燥,充满温暖、温情。
篇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篇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初读完这本书,耳边总是回响着这声音。
许三观,一个生活在南方地区的工厂送茧工,在我眼中他的一生艰难而又“狗血”,却又十分真实。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上山下乡等等,经历了妻子的背叛、家人的分合矛盾、生死的离别。他的一生无论或顺或逆,都以卖血渡过了一个个难关,以透支生命与力气的方式,为了活着而活着。
十二次卖血,一次为了娶妻,八次为了孩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未卖成的最后一次是为自己。重复的十二次卖血贯穿了全文。文章写初次卖血时,许三观拼命喝水,想稀释身体中的血液,卖完血后又颇有仪式感的吃猪肝喝黄酒,为了“补血”,这几个镜头,不仅令人耻笑于他们的蒙寐无知。随着故事的发展,不难发现,许三观其实在不停地在不平等的生活中追求着“平等”。事实上,在当时的社会,只有苦难的人民是平等的,除了李血头这类人物:全城的人脸上的肉都少了,只有李血头脸上的肉和之前一样多;全城人都苦着脸,只有李血头脸上笑嘻嘻的。虽然李血头是一个医生,却也显露出丑恶的嘴脸,压制着当地的老百姓,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斤斤计较,粗俗无比,吃不得半点亏的人,在他知道自己白白替他人养了九年的儿子时,毅然决然的对一乐不管不顾,放任自流。“饭可以给一乐吃,但卖血的钱买的面条则不行”,但他也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免不了对这个养了九年没有犯过错的孩子心软,以至于一乐只为认他为父亲。在最后一乐病重于上海时,许三观一路上在不同的地方卖血,卖掉了力气,甚至差点卖掉自己的生命。漫漫路途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老了,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令人热泪盈眶。他很普通,却又在他的普通的灵魂中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故事的高潮是许三观在饥荒时用嘴给一家人“炒菜”的桥段,这一段令人感到既好笑又心酸。“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儿就行了,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又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今天是我生日,都来尝一尝我炒的爆炒猪肝吧!”说完许三观开始哈哈大笑。这笑声笑出了无尽的乐观、坚强,笑出了心酸,笑出了对苦难的斗争。这些苦难往往是真实的,残酷的,是常人无法逾越的大山,但在顽强意志面前它是可攀越的。这段描写中苦中带甜:生活虽然苦,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是暂时的,而温情却永远长存。
令人最心酸的桥段是在许三观的晚年时,想再吃一次猪肝,可他没有钱,就想着为自己卖一次血。当他在李血头口中得知他的血只能卖给刷油漆的时,他哭了。整篇故事中许三观哭的桥段少之又少。或许他以为自己的生命到达了尽头,没办法再承受任何打击,没办法在解决生活中的拮据;或许他是因为自己一生都在为家庭而卖血,想为自己真正活一次,却发现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所拥有的优缺点也存在于各种人的身上,他的一生艰苦而又丰富,他的故事充满着心酸、眼泪、温情与欢笑,一生都为了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付出。他的那种乐观坚强,面对琐碎的生活,即生命的意义。
篇八: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庸俗之人自有自我的伟大之处
——题记
初识余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让我认识了一生坎坷而又幸运的福贵;“我们不是生活在大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让我看到了灰暗时代下不可名状的恐惧,体会到要在绝望中渴求光明,在阴沟里仰望星空。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接连几天,耳边一直回响着这铿锵有力的声音,连同手指敲桌子的声音。这便是许三观每次卖血之后的必做之事。文革前后,百姓思想未能完全摆脱落后,大量封建残余仍充斥着人们的脑海。“卖血前先喝水,这样血液就会稀稠”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语言却伴随了许三观的一生。
许三观作为故事的主人公有着十分悲惨的背景,从小在四叔和爷爷的抚养下成人。在乡下,他结识了阿方和阿龙,这样,许三观卖血正式拉开帷幕。许三观生活在乡下,但生活并不太平,经历了一系列困难,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去卖血,为了陪儿子打伤的人去卖血。为了给受伤的初恋情人送礼去卖血,为了在饥荒年代让全家人吃上饭去买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大儿子,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许三观对儿子的爱不只是言语,而是用实际行动去表达。书中写到一乐被请去为何小勇叫魂,却迟迟不肯开口,直到许三观让他叫,他才张口喊出了:“爹,别走”许三观那样一个就社会小市民阶层的男人,摒弃世俗的眼光,冲破血缘的束缚,坚定不移的向所有人宣告:许一乐就是他许三观的儿子,这让我不禁泪目,感慨万千。后来,在一乐生了重病,远在上海,许三观一站一站的卖血,险些丢了性命。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无不让我心酸流泪。他,普普通通,灵魂却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与善良。
许三观最初的观念渗透着祖辈的信仰——卖血是身体强壮的代名词,到最后,卖血成了许三观生命的记忆,是辅佐命运和延续生活的保障。也许是生于幸福安定的和平年代,我始终理解不了卖血,可在读到书的末尾,我理解了:如果你不能把持潮流的走向,就只好在随波逐流中让自己努力的“活着”,许三观就是如此。在时代的洪流中,他沉浮着,时而依顺低头,时而抗争自救,用心血和生命保全着一个小小家庭的完整许三观,他也许不是一个体贴的丈夫,称职的父亲,当时他担起了当丈夫的责任,扛起了当父亲的重任。
从《活着》走进《许三观卖血记》,两部小说着实让人心痛。《活着》的痛就像一把电钻,慢慢钻进胸膛,然后再撒一点盐,让你疼到窒息;《许三观卖血记》的痛就像一把十分锋利的刀,插入你的胸膛然后迅速拔出,给你包扎一下,打一针止痛药,再给你点上一根烟,让你疼的上瘾。书中的人物形象都是独立的个体,通过描述人物来展现一个时代的冷暖。
这故事娓娓道来,如一股涓涓细流流向远方。如果他有颜色,那一定是灰色,掺杂发干的血的红,有深有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