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水浒传》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廷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篇二: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书,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篇三: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平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篇四: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山羊不吃天堂草》
秋风摇着梧桐树,于是大街上就有斑驳的影子在晃动,像是一个灰色的梦。这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一句话。
草丛中的野花,没有玫瑰高贵,没有丁香的典雅。虽说没人注意它们,却依旧在世界的夹缝中生存。
因为生活贫穷艰苦,明子和黑罐不得不跟着师傅三和尚去外面的世界谋生,但是贫苦人家怎么会和城里的人融为一体呢?后来,明子认识了一个名为紫薇的女孩。女孩不能行走,明子就鼓励她,宽慰她。终于,奇迹来了,在他们的努力下,紫薇能够行走了。女孩的父母也认识了这个在夹缝中生存的农村孩子——明子。
他们师徒三人的人生道路崎岖不平,困难重重。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因为有这些磨砺,才能促使他们成长。
他们又是多么容易满足啊,谁又能想到他们最喜欢的事竟然是去澡堂洗澡!褪去了破烂不堪的衣物,他们与常人无异,再没有农村人的“标签”。所以,三和尚每每去澡堂洗澡,都会开心到唱小曲。多么淳朴,却被所谓的城里人看不起,厌恶。但是,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山羊不吃天堂草,在未读书之前,我认为这是一篇无聊的文章,并无什么深意。读过之后我才知道,山羊不吃天堂草,天堂草,多么好啊!山羊不吃,是因为天堂草本就不属于他们,他们又为何要去争夺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故事的最后,明子的手艺超过师傅了,但他却久久不愿离开,最后在三和尚与黑罐的鼓励下才出师,在大城市当起了有名的木匠……
山羊不吃天堂草,夹缝中生存,也不需要天堂草。
篇五: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人类精神的营养品,是我们知心的朋友,但在浩瀚如烟的书海里,总有一本是你最喜欢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渔夫,已经很多天没有抓到过鱼了,他濒临破产。在他第八十五天出海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条非常大的青枪鱼。老渔夫十分兴奋,用尽浑身解术去抓这条鱼,但这鱼并不十分好抓,它竟不知疲倦的把小船拖出了好几十海里。但老渔夫始终死死地拉住它,不让这条鱼逃走。最终,这鱼还是败在了老渔夫顽强的意志之下。但渔夫的战斗没有结束,好多鲨鱼又来咬金枪鱼的尸身,老人虽然保护了一会儿鱼肉,但鲨鱼太多了,老人最后只带了一个鱼头回家。
读完这本篇幅不长,便蕴含道理的小说,我心中感想颇多,在日常的生活中,像老人这样的人多么?不是很多。而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就是我欣赏老人身上那股不服输,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战斗精神。当老人发觉青枪鱼拖着船往前走时,他并没有想过“我完了。”这样负面的话语,而是苦中作乐,觉得大鱼在跟自己战斗;当他面对鲨鱼吃掉自己的战利品,甚至自己的生命有危险的时候,老人并未苦恼、害怕,而是正面面对鲨鱼,保护自己的生命……也许只有海明威这样一个文坛巨匠,才能创造出老人这样一个强有力的形象!他告诉我们:只有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才可能成大事!
除了喜欢老人的精神外,我还喜欢作者对老人心理活动的描写,作者用粗犷热情的语言,把老人坚强的心理写得淋漓尽致,向我们完美的展现了一个“硬汉”的角色,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俗话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感受文学的魅力吧!
篇六: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可不是什么普通书籍,它可是荣获了纽伯端儿童文学金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奖项的经典。它就是《时间的折皱》。
这本书是一部科幻小说,作者是马德琳。英格,她凭借神奇、迷人、哲理性的想象深深吸引了广大孩子与大人的眼球,而作者也如她的作品一般,凭借着想象力,凭借着爱与希望超越时空,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本书讲述了15岁少女梅格与弟弟查尔斯、同学凯文一起寻找梅格爸爸的感人故事。他们以五维空间的原则进行星际之旅,利用超时空挪移在星球中来回穿梭,最终前往卓马兹星球拯救梅格的爸爸。可是,查尔斯却被可怕的“它”俘虏了。“它”是一个脱离身体的脑子,是个巨大到令人觉得恐怖恶心的东西。但梅格不畏艰险,成功用爱战胜了“它”,救出了查尔斯与爸爸。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梅格。曾经的梅格经常做错事,身形瘦小又性格腼腆的她在学校常常被其他同学欺负。但她没有因为爸爸的失踪与同学的鄙视而自暴自弃,而是毅然踏上了寻找爸爸的旅程,在查尔斯被“它”俘虏时,梅格也没有胆小退缩,而是勇敢地与邪恶的“它”对抗。她不惧被“它”控制的危险,相信爱是世上最伟大的力量,最终成功救出了亲人们,也正是爱给予了梅格勇气和超越一切的力量,使她能够战胜可怕的“它”。
在平凡的世界中,我们虽然不能像梅格一样穿越时空,但我们可以像梅格一样在生活中传递爱与友情。
《时间的折皱》是一个感人至深的作品,也是一个关于坚持信念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善与恶被描绘成相互冲突的力量。爱,是平凡的,但在这本书中它被描绘得伟大。我希望爱阅读的你们也读读这本《时间的折皱》,从中体悟人生哲理。
篇七: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篇八: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篇九: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孩子你慢慢来》。起初,我挑选这本书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的作者是我们前不久学过的一篇课文的作者——龙应台。
这本书是龙应台记录的她和她孩子小时候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完后,觉得一阵暖流涌上了心头。因为,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包含着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爱,所以,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还没打开书看时,我以为作者会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因为这样会比较亲切,更加流露出母爱。但这本书全程都是用的“第三人称”的写法来写,却显得更加直白。
这本书其实是适合妈妈们看的,让她们懂得该如何教育孩子。但我看这本书却可以去体会其中深情的句子,学习龙应台柔情似水的写法,领悟成长的道理。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描写了她的孩子在她的眼瞳中映着孩子自己的模样。从描写中她的孩子是那么的天真可爱。
龙应台能把这么一个细小的事儿记录下来,成为了那孩子成长的记录,她的孩子是会是多么的幸福啊!因为她的孩子有一个如此爱他的妈妈。龙应台的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无私,却又和其他妈妈不同:
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勇敢;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坚持;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诚实……在爱中,她让孩子学会了很多很多,比我们学得还要多。这也许是孩子有着两种不同的文化,这也许是他父亲的疼爱与严厉,这也许是因为她有一个聪明、教子有方的母亲。
《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母爱都是伟大的,我们的成长是一条长长的路,我们得慢慢地走,慢慢地成长。
篇十: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这里贩卖的是云边镇的温柔,也是刘十三的故乡。
外婆是刘十三的光,那个抽着烟的小老太太,是那么爱十三,是那么倔强,她会拿着扫帚追着十三满小镇跑,她隐瞒了病情,开着那辆几十年的破拖拉机在崎岖山路上几个小时,她只为在最后的时光与自己的孙子一起度过。梦里的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外婆王莺莺教会十三很多,告诉他不必悲伤,人都要学会坚强。
程霜是刘十三的光。童年里心动过的女孩,本来以为她活不久,但却在刘十三长大后又奇迹般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程霜给刘十三撑腰,默默陪伴他,在外婆死后陪刘十三去雪山上挂灯笼,这个坚强的女孩,原以为是十三的希望,可她还是离开了。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又去向何方,人们聚散合离,云朵来又往。她只给十三留了一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蝴蝶死在路上,云边藏着念想,我从晚上十点看完这本书后哭到了十二点,书里说‘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故乡的人或事,或许我们已经淡忘,是否还记得那乡间的的稻野;那童年的玩伴;那埋在泥土里的秘密。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埋在这里,才叫故乡,十三忘了,故乡的外婆,老李的钟表铺,小卖部,校长,他在外拼搏,故乡就会给他希望,给他光,外婆的离去,他才想起房梁上‘王莺莺小气鬼’早就被改成了‘王莺莺长命百岁’,你问我什么是光,故乡是光,是我们成长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窗外的阳光,洒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上’,我们渐渐明白,有的人,见一面,少一面。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珍惜眼前的人,记得常回故乡。
篇十一: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李易航
曾经在课外书上看到过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也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海伦·凯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著名的马克·吐温先生如此评价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开始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我读着读着,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完全融入其中,一颗心随着海伦的遭遇时起时落。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她仅仅拥有了19个月的光明。19个月后,厄运突然降临,病魔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色。任谁也无法承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她却没有向病魔低头,反而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海伦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再加上沙利文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写字……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演说家。这一切奇迹的发生,都源自于她不向命运低头和永不言弃的精神。这样的海伦,让我深深敬佩,也让我为之震撼。
海伦说:“知识给予人爱、光明、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是啊,知识就是力量,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用知识创造了人间的奇迹,也为无数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就想海上的灯塔一样,为追求光明的人们指引方向。
合上书本,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加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本书,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去更好地面对今后人生中即将遇到的挫折。
篇十二: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能变成一把金灿灿的钥匙,带我们走进智慧的大门,说能变成一艘银灰色的潜水艇,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我最喜欢看书,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述了鲁滨逊由于遭遇沉船漂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借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的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生活越来越好,后来鲁滨孙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滨逊教化他,星期五成了鲁滨逊的得力助手,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直到28年后。鲁滨逊才回到英国。
鲁滨逊乐观,坚持不懈,自立坚强的精神令我佩服。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片段,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一次鲁滨逊干活时感到非常难受,后来他发现自己生病了,这荒岛上不可能有药来医他的病。要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就会病死,鲁滨逊并不失望,他向上帝祈祷祈求自己病好。他每天都这样做,他坚信自己的病会好,他凭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克服了病魔。
记得有一次上画画班,一看到老师给的图片我就放弃画画,因为光看见图片就觉着很难花这么难我怎么可能会画出来呢?刚开始画了几笔就画的不好。我又擦了重新画课,画了又画还是画不好,我就放下笔准备。磨到下课可以想到鲁滨逊遇到困难都坚持不懈,我这点小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又拿起笔来坚持画下去,我1。1笔的仔细画,不会的就问老师,终于下课了,我也正好画完了。我拿着画给老师看看,到我的话的人都对我连连称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就能克服。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收获非常多,这些收获还帮助我解决了所有的困难。
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我最喜爱的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篇十三: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刘十三的未来。隔海相望,是慢慢成长路,是爱的海港。
——题记
依稀记得,那薰红的夕阳醉卧树梢,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一个身影,凝视着烂的云霞,他是刘十三,亦是我。难以忘却,是《云边有个小卖部》。
本书作者是张嘉佳,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云边镇,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偷走了一块糖。斜阳草树,品人间温情。
少年依偎在外婆怀里,言语含糊地,听听外婆呢喃着。背景是远方的白云青山。王莺莺说,那便是故乡。故乡装着刘十三的童年,是留恋。
一个坚强的少女,程霜,第一次相遇,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他们挥手。刘十三寒窗苦读却未考上重点高中,推销业绩三个月为零,他付出百倍努力,却如此落迫不堪。多重打击让刘十三心灰意冷,当他快要绝望时,王莺莺用三轮拖拉机将他带回了云边镇。
低头是题海,抬头便是光明,像刘十三那样,我也会憧憬我的未来。望天,繁星很美;腿边,夜风中摇曳的花朵也很美。原来,自然界,生命中的一切,一切皆因爱而美。
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缈缈轻纱似的月光微微渗出云层,天空飘着几丝雨滴,落在我的心尖上。忆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温情,心中不由泛起了阵阵爱的涟漪。
爱在云边镇,在山水间流淌,刘十三亦在成长。爱在人世间,在我身边蔓延,我亦在成长。愿这漫天火烧云如火似焰,扯下一片绕在脖颈,让这生命中的阳光萦绕我心。
看《云边有个小卖部》,看世间,一片橘红色,一片温情,愿在云边,愿在彼此心中。成长与爱,终相融,犹殷红。
篇十四: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篇十五: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篇十六: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篇十七: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篇十八: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推荐的书名为《童年》。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所写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以独特的艺术形成,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它内涵丰富,耐人寻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精彩纷呈的精神世界。
《童年》记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段时间的童年生活。小说讲叙了阿廖沙在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在这里,他认识了和蔼慈祥的外祖母;认识了贪婪冷酷的外祖父;还认识了善良朴素,热爱科学实验的房客——“好事情”和奥夫相尼科夫家三个友爱的男孩……不仅如此,阿廖沙也深深感受到了家庭成员为争夺利益常常发生争斗和对母亲再嫁他人的痛苦。在最后,阿廖沙的母亲最终患病去世,外祖父也破产,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只好流落于“人间”,开始了独自一人谋生。
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绘出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黑暗与苦难。
高尔基在书中说过:“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激发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生生不息、充满人道的生活终将来临。”
通过这本书我们也明白了应坚韧不拔地顽强生活着,要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并要把正在沉睡的麻木的民众唤醒。生活中有黑暗的一面,同时也有光明的一面。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黑暗终将过去,美好的未来终将到来!
篇十九: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是一名喜欢畅游在书海之中的男孩子,在我所看到的许多著作中,我比较喜欢一本叫《神秘岛》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带大家体会一下神秘岛的神秘吧!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所以说喜欢探秘喜欢刺激的小伙伴们可以多看一下他的作品哦!
《神秘岛》这本书主要讲诉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想伺机乘气球逃脱,而在途中被扔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道远西森林,从壁炉道花岗岩宫,他们依靠着团结与互助,还有他们的聪明和勤劳,让他们从一无所有的困境中走出来了,便成了幸福生活的主人翁,一切的一切都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创造得来的。在黄岛的时光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每当有危难的时刻,总会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着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
书里面的几个主人公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技术和科学知识让一些看似简单无用的东西在他的加工下就变成了大家必不可少的生存用品。他冷静,理智,甚至有点未卜先知。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平安的在岛上多了三年,他充满了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概述,大家有没有对《神秘岛》这本书有一点点的好奇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人物的事情,还有他们在岛上的更多神秘的事情的话,那就赶快也阅读一下这本《神秘岛》吧。
最后也希望大家可以在文学的海洋里乘风破浪,直济沧海!
篇二十: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人人应该都有的,但是读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折磨。不读书,又怎么会从书里学到知识呢?所以,一个有知识的人,一定是有良好读书习惯的人。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童话大王》,里面有30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的精彩。比如《石竹花》,讲述的是王子爱上了一位公主,可是王子的车拉不动,于是公主就变成了一朵石竹花,王子捧着石竹花回到了王宫,他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还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支小提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音乐家拿了一支小提琴,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音乐家在家里练习了好久,拉出来的音乐真是动听无比。音乐家到各地去演出。有一个商人看到了商机,想偷走那把小提琴,然后去谋取暴利,后来,音乐家知道了之后,把那把小提琴摔碎了,大家都非常惋惜。还有一个故事,叫《蝴蝶泉》,讲的是一个猎人救了两个姑娘,后来这两个姑娘都像嫁给猎人,猎人不肯,两个姑娘就一起跳进了山涧下的一个泉眼里摔死了。猎人闻讯后,善心欲绝,也跳了下去。当猎人跳下去不就,就从泉眼里飞出了三只美丽的蝴蝶,这三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泉眼叫做蝴蝶泉。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这些故事。
书是人们成长当中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书,就像植物失去了水,夜晚失去了星星一样。所以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这些后人,一定要多读书,如果没有了书,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了。所以我立志,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