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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时间:2025-08-20 12:26:29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本书讲述了两个小孩在经济大萧条时期成长的故事以及他们所看到的社会:人性的美与丑,人与人之间的偏见与坦诚。他们的成长,离不开他们那位“拥有高贵灵魂”的父亲。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父亲对那些被他人所偏见的人的看法。

“当你要真正了解一个人时,你需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

我一直以为,偏见是有两种形式。对人不好的偏见会让他绝望与无助,对人好的偏见会让自己受到背叛与伤害。

第一种偏见往往来自于一见面的刻板印象,极小的可能是你个人的认知错误,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说什么“看一眼便识真假”,很可惜都是错的。这种刻板印象很可能来自于以偏概全。一个人的部分并不是代表他的整体,达西先生的傲慢蒙蔽了他高贵的品质,反而让看起来温柔谦逊的小人赢得了伊丽莎白的青睐。部分的品质远不能代替整体,要是认为部分的品质可以高于一个人的整体,很大可能是你眼中的滤镜,另一种可能是他是天生圣人。这种就是第二种对人好的偏见。刻板印象还来源于社会世俗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赎罪》中,正是因为13岁上层阶级的布里妮奥对管家儿子这种下层阶级的人的错误认知导致毁灭了一个德才兼备的年轻人与她姐姐一生的幸福。她把两人的爱情看作是管家儿子的勾引,这似乎认为下层阶级的人就是卑鄙的思想,间接地导致二人死亡。第一种偏见还会来源于道听途说,也就是某些“权威”人士给一众人等戴上的标签。在这里,我难免又要提到王国维那强行给予词人标签的书,难道每个词人的性格就如人为设定般一成不变?就好像我们考试的时候没有考到陆游在心情惬意下写的诗似的。大多数人一听到美国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就会说:“啊,我必然知道,罗斯福国家干预。”木心却说:“你问九十岁的人,人生最快乐的时光是什么?他们会说,三十年代,因为我们荣辱与共。”提到律师,似乎也只有正义与不近人情。而美国某州大法官与此书中的父亲用实际行动告诉人们:“律师也是孩子”。以上种种,是告诉我们,旁观者不清,摘下有色眼镜的旁观者才能看得清这个世界。

然而,第二种偏见是更加可怕的。它往往发生在最亲密的人身上,从初识到熟识再到亲密无间都戴着滤镜的人是很可悲的。“你只有信任他,才会被他欺骗。”同样,被背叛的感觉来自于信任。那么你说,我只要保持既远又近的距离,是不是这种烦恼与我无关?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你带有偏见,你会无法抑制自己的靠近。曾经看了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男主被朋友骗着签下死亡合同,身为哈佛经济学学士,他却跟站在合同旁的律师温柔的坦白:“他(男主的朋友)需要被保护”。也许正是男主对他朋友的弱小无助产生了巨大的偏见,他固执着扮演“鸡妈妈”的角色,一步步走向对方布置好的献祭台。当然,写到这里不是说什么不能真心去交朋友了,而是说真正与你情谊相通的人,是那些平时不存在,但在危难中必定会站在你身边的人,他们不需要你给予的滤镜,就是坦诚的。

回到本书父亲的这句话,认识一个人在于抛却那些偏见,从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并不是说消除偏见就能了解到真相,而是说那个人那件事,这个世界都会因此变得更真实更可亲。

世界上的偏见不可能绝迹。但无尽的人,无尽的事,都在于我们做出的点滴而发生微小的改变。人的多样性让我们找到自己的团体,而一个人也会感化另一个人。

色盲眼中的鲜血是旧照片的颜色。鲜红与桔黄。我一直以为是色盲对颜色产生了偏见,如今才知道是我们对事物的本质产生了偏见。

毕竟,“世界上还是善良的人多”。愿温柔相待身边的人。

篇二: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我会常常感叹,因为一段话或者一个句子而且去邂逅一本书的美好感觉,他们以文字呈现出来的样子真的很美好。就像之前看到的木心的一句话:“凡是令我倾心的书,都分辨不清是我在理解它,还是它在理解我”。

《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有一段话是“人们没必要把自己所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身边的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什么。除非他们想学,否则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正是因为这段话,我认识了这本书。

书的内容大概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而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一位普通的律师。他在法庭帮着无辜的黑人辩护,以自己的一腔孤勇,试图抵抗外界的不平等对待,忍受着周围人给予他的“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即使知道自己是生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仍然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故事的结局很明显就是阿迪克斯一方败诉,黑人进入监狱,然后因为逃狱而被枪决。而主人公斯库特和她的哥哥则在这场没有希望的战争中不断成长。而在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则是一个被称为“怪人”的人——阿瑟先生,同时他也是这本书中的边缘人物。

怪人不喜欢出门,整天窝住在家里面,人们因此称之为他为怪人。镇子上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他们说他有一柄很长的猎枪,谁进入到他房子的周围他就会把他射死。他们还说他会吃小孩。他们还说他之所以孤身一人,是因为……而正是这一名怪人,在斯库特被某个不怀好意的白人攻击的时候,他带着他的长枪出现了。

虽然阿迪克斯一方最终败诉了,但我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冉冉升起的希望。这里面有即使知道结局,也会拼尽全力努力的希望,在懵懂中学习的孩子们给的希望,还有镇上里那些善良的沉默的人给的希望。同时我也看到了在我生活的社会中,有许多像阿瑟先生一般被称为“怪人”的人。

有时候怪人可能并非是“怪”,“怪”可能是人们的偏见。

在去年寒假中被爆出来的寻亲男孩刘学州,怀揣着一张炽热的心去寻找亲人,却被网上的人说“炒热度”,还有一大堆不堪入目的话。从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此他就被人们称之为怪人。而像他这样的人并不少见,有一个生病的女孩因为长得很漂亮,然后拍了一张照片发布到了互联网上,就被网上的人称之为“病媛”。从此她也成了人们口中的怪人。还有在这段时间出现的上海的无症状疫情达到数千例,网上的谩骂声瞬间倒成了一片,而没有任何人去考究,无症状究竟是什么?

世界上的怪人真的有很多,因为人们的眼神,人们的言语,甚至是人们的跟风。“成就”出了这些怪人。

世上每个人都爱美,从古代的对莲花中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中就可以看出。可是一直到现代,人们对于美的要求也日益增高,甚至是不能有瑕疵。

而在这有些许怪异的世界里,我们究竟该如何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阿迪克斯一般,举起手中无形的火炬,勇敢地向前,并且尽自己的能力唤醒身边的别人,以绅士态度对待周围的人。

书里面有一个画面我很感动,就是阿迪克斯明明和被称之为怪人的阿瑟先生不是很熟悉,但他见到阿瑟先生的时候,仍然向他的孩子们介绍到,“孩子们,这是阿瑟先生。大家快向他问好。”

“不知全貌,不予评价。”这句话是这本书中对于阿迪克斯中很好的一句描述,而且阿迪克斯也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即使身处黑暗,也要勇敢地向着光。世界并不是很糟糕,我们要看到世界上有许多亮着的光芒。可能他们分布在各色各样的地方,但他们能聚住在一起就是很大的一团光芒!

文章的末尾,阿迪克斯和他的女儿说,“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了解了他们你就会知道。”是啊,等你最终了解了他们,你就会知道。在这个社会上,也许有很多人对于未知的人,未知的事物都总是竭尽自己的力量去评价他们,往往这对他们可能也是一种伤害。

在看书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时候都可能会沮丧,有伤感,但不可否认的是阿迪克斯在书中陪伴了我很久,他也如同一位父亲一般对我循循善诱,他讲的许多话,现在在我心中仍然历历在目。

现在我将他对斯库特讲的一句话献给大家,“总不能因为过去100年里我们说了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加油!这篇文章献给所有向着光芒努力的人们。而我也会坚定自己内心的想法,我相信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阿迪克斯。

篇三: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宁静的生活。作为一名律师,阿迪克斯做着没有人愿意做的工作。他为黑人汤姆辩护,即使辱骂和偏见的声音几乎要将他淹没,他依旧不屈不挠地要去守护正义。同时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儿女,学会在迷雾中找寻方向,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一身正气……

作者以孩子的视角来叙写故事,因为孩子总是简单天真的,他们的眼睛总是清澈纯粹的——发现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孩子们还发现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其实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知更鸟象征的不仅仅是爱情,更是象征着善良、天真无辜、遭遇歧视的人们。而他们,又如何不像一只只知更鸟,用真诚的心灵歌唱着善良。

那又是什么杀死了知更鸟?

是偏见。

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黑人汤姆最后死了,他不是被法律击倒,而是输给了人性、偏见、和那个不公平的社会。

然而当今社会,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依旧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而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们本该和谐的社会变成一片乌烟瘴气的模样,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这本书中所讲述的遭遇,但这或许并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从小到大,你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但谁又能保证自己未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利剑,都曾用这把利剑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对于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的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篇四: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哈珀·李

缓缓地合上书页,我的内心没由来的一阵平静,好似一阵温柔的微风,轻轻地,悄悄地,抚过你心灵深处。

这是一本极其温柔的书,它从一个九岁小女孩的视角出发,讲述了在美国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有一个名叫梅科姆的小镇,起初的梅科姆是一派祥和,自从一位名叫汤姆的黑人被冤枉入狱后,小镇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渐渐看透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在经历了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等的种种矛盾后,我仍然从中看到了他们身上令人动容的美德,也看到了那触动人心的善良。

在这本书,我读到了许多令人动容的美德……

如杰姆的勇敢、泰特先生的公正、莫迪小姐的乐观、斯库特的爱憎分明、卡波妮的正直……他们的情绪,无不一点一滴的影响着我,让我为他们的失败而忧,为他们的成功而喜。也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善良,如何正直,如何坚守初心。

更能触动人心的,是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善良……

人类最宝贵的是什么,雨果说得好:善良。“善良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善良的人几乎优于它可以使伟大的人。”还记得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说过: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盲人“看到”,使聋子“听到”。

我在这里读到了阿蒂克斯的善良。在汤姆被冤枉入狱之后,阿蒂克斯没日没夜的想着怎么帮他胜诉,即使梅科姆镇上大部分的人都不赞同他的做法,即使曾经有人拿枪指着他的脑袋,甚至让他的子女也受连,他承担着心灵和身体上的双重煎熬,但他依旧坚持自己的善良,维护着这个小镇的正义,坚持帮汤姆打一场明知道会输的官司。

我还读到了怪人拉德利的善良,拉德利一直被小镇上的人认为是恶魔般的存在,大家都说,凡是他经过的地方寸草不生。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杰姆和斯库特在回家的路上被卑鄙的鲍勃·尤厄尔报复时,他毅然挺身而出,保护他们俩。即使经常被杰姆和斯库特两兄妹嘲笑他是怪物,调笑他是杀人犯,但在最后时刻,他还是救下了兄妹俩。

我更读到了林克·迪斯先生的善良,他本是平凡的黑人雇主,汤姆被处死后,他的妻子海伦总是被鲍勃·尤厄尔报复,身为汤姆的雇主林克·迪斯先生,不仅给海伦找好了工作,并且不厌其烦地帮海伦赶走前来骚扰的尤厄尔一家人。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善良,让阿蒂克斯没有违背良心的选择,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让怪人拉德利得到了一个让大家重新认识他的机会,让林克·迪斯先生受到了全镇人的尊重,他们的善良,维护了小镇的秩序和安宁,也正是这些善良,它们感染着我,正深深的影响着我,它告诉我,只要是善良的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这是一本温柔的,细腻的书,我不敢保证,这本书我已完全看懂,但它表达出来的善良已经深深的启蒙了我,它所散发出来的正能量,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我,我想,这就是这本书最大的魅力所在了吧。

我很幸运能读到这本书,也很幸运能陪着他们走过一段路,听说善良的人,终究会被世界所善待。所以,愿你,也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篇五: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当晦暗散尽,终星河长明

在小说里,知更鸟是一种最早报晓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既不毁坏别人的庄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坐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罪恶。

可在复杂的人类世界里,却常常有人因偏见去伤害甚至毁灭怪人哈德利,黑人汤姆这样像知更鸟一样善良而无辜的人。他们一个从不出家门却在背后默默给孩子们以帮助,一个善良勤劳却被冤枉致死。

故事的开头,主人公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怪人哈德利感到十分好奇,甚至抱有偏见。称他为“眼窝深陷,牙齿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孩子们甚至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考量勇气的标准。但在了解事情后,他们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让孩子们不要打扰“可怜人”。

芬奇律师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父亲,他独自抚养孩子长大,与孩子一起讨论对人对事的看法,同意让黑人佣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并教导孩子:“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正是芬奇律师这样的共情能力和对正义的捍卫,让他能够用自己的行为影响着

除了怪人邻居,这本书还塑造了其他经典人物在侧面衬托出人性的光辉。

表面上,卡波妮一直在压制孩子的天性,实际上,正是因为她的严厉,孩子才避免了层出不穷的闯祸;表面上,莫迪小姐冷漠寡言,实际上,在众人用言语攻击阿迪克斯为黑人辩护时,唯有她用尖锐的讽刺无声维护孩子的尊严;表面上,整天闭门不出,邻居口中恐怖凶狠的怪人阿瑟,实际上,却善良且勇敢地救了两个孩子……故事的最后,当斯科特终于看到怪人拉德利时,她拉起他多年未见光的苍白手掌,却觉得十分温暖。“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但是现实不是童话书,《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真实和发人深省,书的最后并没有以律师大获全胜,种族偏见被消除,小镇一片祥和作为结尾。相反,律师的努力失败了,好心帮助别人,却反遭诬陷的汤姆依然被判以重罪,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乱枪杀死。

但是,律师所做的一切努力又真的失败了吗?芬奇律师在法庭之上的铿锵之言依然回荡在小镇每一个居民的心中——人的卑劣或高贵从不由他的肤色而决定,人性中的伟大和肮脏也同时在每一个种族之中并存。

也许这个世界上的不公平从未消失过,但是正因为有芬奇这样平凡无奇而身怀义胆忠肝的英雄,他们永远在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发声,不顾一切,只为登高一呼,让人们坚信,即使面对漆黑一片的万古长夜,公平正义的曙光也终会到来。

我们也许会受到偏见,我们生而不平。我们坠落,破碎,掉入深渊。但我们终将被托起,被治愈。我们无所畏惧。

篇六: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

我坐在窗台上,手捧着《杀死一只知更鸟》静静地看着,直至夕阳渐渐将路灯点亮,方才发觉时间的流逝。合上书本,我感慨万分。

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本书里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毁灭善良的无辜者的故事。

故事以8岁的斯科特的口吻讲述,以父亲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与“怪人”拉德利为线索,以此巧妙的教育了斯科特与她的哥哥杰姆做一个正直、勇敢、善良、宽容的人。

在众多情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阿迪克斯教孩子处理与杜博斯太太关系的故事。阿迪克斯对斯科特的教育方式不同于当时美国对女孩的淑女教育,而被邻居杜博斯太太批评甚至漫骂。斯科特与杰姆都忿忿不平,欲找她理论,而阿迪克斯却一笑而过告诉他们,太太在戒吗啡,性格有些暴躁,要理解并宽容地对待她。而在此之后他们的关系亦有所缓解。

看到这个我不由得想起一件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佳话。管仲是齐桓公政敌公子纠的下属,曾设法致齐桓公于死地,没能成功。后来公子纠失败了,鲍书牙向桓公推举管仲说:“管仲能力在我之上,若您能立他为相,必能使国富兵强。”桓公三思熟虑后,终理解并宽容了管仲。最终,管仲也不负重托,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在这个故事里,齐桓公站在管仲的角度,理解了他当时的立场,打开沟通的渠道,建立了合作和信任的桥梁,终究带来了国家的兴隆。若宽容不在,历史恐怕要改写。

妈妈告诉我,宽容是人与人之间需要的美德,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一项共同基本价值,甚至每年还有一天定为了”国际宽容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说过,宽容是一种积极而正确的态度,是基于了解且尊重他人自由和权利而获得。他倡导,用关心取代冷漠与轻视,用了解取代盲目、无知和歧视。我想,他就是为了在越来越多姿多彩,多种文化交融的社会中,地球村中的人们能更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吧。

阿迪克斯对杜博斯太太的理解与宽容就是这样,他了解并心存善意地去对待她,太太心里必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她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分,念起的就是阿迪克斯对她的宽容吧。我认为阿迪克斯是真正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以宽容待人,给予对方尊重与温暖。宽容是“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宽容是“世界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宽容是“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而它却把香味留在脚跟上。”

我坐在窗台上,静看随风飘舞的落叶,深深感受到了宽容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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