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我正在楼下玩,刚走到六号楼,发现冬青树丛旁围了一群小朋友。于是我赶快跑过去,想一探究竟。
原来那些小朋友用树枝正在戳地上一团棕色的东西,它发出痛苦的“嘶嘶”的叫声。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小刺猬,它小小的眼睛,小小的耳朵,胖胖的身体,脊背上长满棕白相间的刺,尾巴短短的。它紧紧地缩成一团,象一个海胆一样。靠近前爪的地方,已经渗血了。我看到这里,非常心痛,大吼一声:“住手!刺猬是国家保护动物,还吃害虫,你们不能伤害它!”
这几个小朋友显然是被我的吼声震住了,立刻愣在了原地。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男孩半信半疑地问:“什么?你说刺猬是国家保护动物?还吃害虫?”我上前一步,站在他们面前说:“对呀,刺猬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其中黑龙江刺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呢!如果伤害了它,那你就违法了!警察叔叔会过来找你的!它还吃蝗虫、蚂蚱、老鼠等害虫,是农民伯伯的好帮手。”
他们说:“那怎么办呀!我们可不想被警察叔叔抓走呀!是我们错怪它了,以为它是坏家伙。”我说:“现在将功补过,咱们赶紧给小刺猬疗伤吧!”住得近的小朋友连忙从家里拿来了碘伏,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我给小刺猬消毒伤口。还好,伤口不深,只是表皮受了点儿伤。我趁机教育他们说:“这该有多疼呀,可惜它不会说话。要是会说话,小刺猬一定疼得嗷嗷叫。”几个小朋友惭愧地低下了头。
这时,我想起上二年级时,有一次夏天雨过天晴,我在小区玩,发现水泥地路上有一群蚂蚁在围攻一条蚯蚓。蚯蚓痛苦地在地上扭来扭去,看起来处境很危险。我平时最讨厌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了。想不到自然界动物中也存在这种现象。我赶紧在树下找了两根树枝把蚯蚓夹了起来,离蚂蚁远远的,找了一片松软、湿润的土壤把它放了进去。自然界里的动物以强欺弱是生存的本能,想不到小小的蚂蚁为了生存,也敢去挑战比自己大好多倍的蚯蚓。但是,动物们并没有妨碍我们的生活,它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圈,不应该去伤害它,甚至剥夺它们的生命。
这时,一个小女孩说:“姐姐,我们送小刺猬回家吧!它的家在哪里呀!”小女孩的话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我说:“它的家在灌木丛中的洞穴里,它喜欢安静,我们离开了,它自己就会回家的。”“好的,我们不要打扰它。”小妹妹懂事地说。于是我就招呼小朋友们都离开了。我们离开时,我回头偷偷瞟了一眼,发现小刺猬动身向前爬了几步,然后又回头看看我们,恋恋不舍地消失在灌木丛中。
这只小刺猬好有灵性呀!人和动物是自然界的主人,我们不仅要爱护自然界的一草一木,更要爱护小动物,因为它们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我们对动物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保护,人和动物和谐友好相处,我们的家园将会鸟语花香,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美好的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