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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时间:2025-06-20 11:04:09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初春,盛夏,瑟秋,寒冬,一年四季无休止的轮换着,那么明亮,那么和谐。一架古琴坐卧在窗前,陪我度过无数春夏秋冬。它或许老旧,但它的琴声却从未改变。我对它的这份热爱,也从未丢失。

曾忆起幼年时,我呆滞,懵懂。第一次见到那架古琴,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它很好看,优雅的琴声令我沉醉。一次朦胧的邂逅,我选择了它,接受了它,全心全意喜欢上了它。

后来的日子,我总与它相伴。每日放学回家,我总想先练一练。虽然只能弹出几个断断续续的音符,但心中却颇为满足。仿佛有了它生活就多了一份高雅与趣味。期待着有一天我指下的琴声,也能似落花流水溶溶,风清月朗鹤唳般美好。

记得第一次上台演出,我扶着它,坐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闪光灯照耀着,定格在我娇小的身躯。闭上双眼,全心全意投入它,将所有的感情都托付给它。那一次我指下的琴声仿佛有了生命一般轻快的跳跃着,舞成了一片山水,织成了一片锦绣。一曲《高山流水》简单,美好,令人沉醉。琴声停止,台下的观众为我鼓掌。掌声连接不断,汇成了我心中的荣耀。我笑了,笑得很灿烂。那一刻我深深爱上它,爱上了我的音乐。

慢慢长大后,跟着时代的脚步,关于古琴的比赛和考级越来越多。面对这极高的要求,老师父母的压迫,我只得无休止的练习。那时我第一次对它产生了抵触。认为它仅仅是一个用来获取名利的工具罢了。《高山流水》《雪山春晓》《丰收锣鼓》曾经令我沉醉的曲目,如今却只留下了枯燥,乏味,和数不尽的哀怨……

临近毕业考,学业繁忙。父母嘱咐我近来先别练琴,好减轻学业压力。但我每次看见它坐卧窗前孤单的背影,不知为何,产生了一丝留恋。上前拨一拨老旧的琴弦,心中便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满足。

其实它从未隐藏自身的本质与情感。琴声扬起,欢喜的人听来是丰收悲伤的人听来是眼泪,心清的人听来是愉悦,心浊的人听来是哀悼。它何尝有什么隐藏呢?我与它的这份情感,也是这样罢……

这份热爱,从未丢失。

篇二: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夏风微燥,卷去书桌上的试卷;岁月无情,带走青春容貌。八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小学生变成了初中生,我终于开始懂得那份永恒不变的来自父亲的爱。

总角之年——平淡

记忆之中,父亲总是十分忙碌,一到家就打开电脑,在写什么图纸点位,因此,我对父爱并不理解。我害怕期待落空的失望,总是没心没肺地在母亲身边嬉闹。

那个星期天,是父亲难得的休息日,于是,由父亲给我做早餐了。一大早,厨房里便传来一阵厨具碰撞的声音。显然,很少进厨房的父亲对厨具的摆放并不熟悉,连煮个鸡蛋也手忙脚乱。锅中的水刚浅浅地没过鸡蛋一半的位置,父亲就盖上锅盖,点燃灶火。他十分紧张地盯着锅中的水,刚沸腾,他便迫不及待地捞出鸡蛋,而后,小心翼翼地为我剥鸡蛋,动作笨拙得很。还没剥到一半,那未曾煮熟的蛋黄便流到父亲手上,父亲局促地看了我一眼,迅速低下了头,窘迫地将鸡蛋扔进了垃圾桶。

父爱,是没煮熟的鸡蛋,我在日记中写道。

金钗之年——升温

十二岁的一天,放学之后,刚推开门,一阵香气便扑面而来。我顺着香气来到厨房,发现掌勺之人竟是父亲,不禁讶然。父亲转头朝我一笑:“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吃饭了。”他从容不迫地翻炒着锅中的笋尖和鸡蛋。淡淡的笋香和浓浓的蛋香冲击着我的味蕾。不一会儿,一盘笋尖炒鸡蛋就摆上了桌。金黄色的鸡蛋,乳白色的笋尖,还有点缀其间的米粒大小的生姜交织在一起,让人垂延欲滴。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咸淡适中,火候把握得刚刚好,鸡蛋松软而不滑腻,笋尖鲜嫩而不涩口,就连生姜辛辣刺激的味道也蒙上了一层柔和。我细细品味着,心头涌入一股暖流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抬头,入目的是父亲略微紧张的神情和充满期待的眼神,我感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来自父亲的暖意。看着父亲的眼,我认真地说:“很好吃!”父亲那欣喜若狂的样子,好像是得到糖果奖励的孩子。他不停给我夹菜,说道:“好吃就多吃点。”

他那双为我夹菜的手,比之昨日,似乎又黑了几分,瘦了几分,苍老了几分,我心中微微一涩。

父爱,是一盘充满温暖的笋尖炒鸡蛋,我在日记中写道。

碧玉之年——沸腾

十五岁,儿童节那天,我结束了繁忙的学习之后,回到家中。我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香气,目光移到餐桌上,那是一块刚出炉的冒着热气的蛋糕。走近一步,那诱人的香气就浓郁一分。一张纸条压在餐盘下:

“祝亲爱的女儿,儿童节快乐!后天的生日也快乐!奉上老爸定制蛋糕一份。

老爸还有工作,先走一步,蛋糕趁热吃!”

明明是几个平淡的字眼,却能准确地戳中我的泪腺,一时,有泪水在眼眶之中打转着。或许是那龙飞凤舞般飘逸洒脱的字迹,或许是那画得有些笨拙的笑脸,又或许是那平淡却在字里行间中显出爱意的句子……我知道,他已经足够努力,努力靠近我,走进我的世界。我尝了一口蛋糕,还是热的,显然是刚出炉不久,蛋糕的甜和香交织缠绕在我的舌尖,久久不散。再尝一口,我想到了很多很多,想到了那个没有煮熟的鸡蛋,想到了那盘美味的笋尖炒鸡蛋,想到了深夜厨房未熄的灯火,想到了对菜谱苦恼不已的父亲,想到了父亲那双随岁月而不断苍老的手。

父爱,是一种这世间一切都无法与之比拟的感情,我在日记中如是写道。

这是来自父亲的爱,日日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从未改变。

篇三: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这才是今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回首繁华如梦渺,残生一线付惊涛……”院子里又传来爷爷咿咿呀呀的唱戏声。“柳暗花明,休啼笑,善果心花可自豪,种福得福如此报,愧我当初赠木桃……”我放下笔,抬头看见窗外的爷爷也跟着唱了起来。

爷爷是个老牌的票友,自然爱听戏、看戏,也爱唱戏。起初,爷爷每天清晨都会在院子里唱戏,而我就会不耐烦地喊:别唱了,难听死了!而爷爷也总是耐心地说:孩子,这可是我们的国粹呀!”但我也从来没有放在心上。后来,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整天闷闷不乐,心情低沉,爷爷似乎注意到了,便强拉着我一起进入戏园。

我们在戏园里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打听,才知道今天唱的是京剧《穆桂英挂帅》。戏一开场,我便被那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吸引到了,你看她一抬手,一举足,尽显将帅风度。我环顾四周,发现爷爷和其他观众早已沉醉其中,每个人都闭上双眼,心里打着锣鼓,摇头晃脑,显然已经进入戏中,而我却只能看着他们的动作,怎么也不能静下心来。

爷爷见我茫然四顾,用手轻轻地合上我的双眼,缓缓说道:“京剧里的门道多着呢,只有你闭眼仔细聆听,用心感受,故事与旋律才能敲开它的大门。”我闭上眼,仔细感受,发现我竟然能知晓演员的唱腔了:帅字旗,飘如云,斗大的穆字震乾坤,浑天侯,穆氏桂英,谁料想我五十又管三军。”悠长婉转的唱腔使我出了戏园还倍感轻松,忘却烦恼。我发现,京剧可以在我有烦恼时使我轻松,我便时不时和爷爷一起唱两三句来缓解我的心情。

后来我曾问过爷爷为什么喜欢京剧,他告诉我,起初也并不喜欢,年轻时也很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这样慢悠悠的东西。后来年轻气盛,经历了不少艰难。有一次,忽然听到:“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觉得十分有道理,便试着去改,心态便不再焦躁,生活也变得十分轻松。再加上这是国粹,我们必须传承下去,不能让他在我们这里断了。

此后,我便有空就陪爷爷听戏看戏,成功加入票友的行列。后来,我也结识了一些爱戏的朋友,慢慢地,我对京剧的热爱加深,从一开始的厌恶到现在的热爱,是爷爷对京戏从未改变的热情影响了我。

京剧作为国粹,从老一辈到爷爷这一辈,到我们这一辈,传承的力量从未改变。

篇四: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爱是一首诗,一首久久萦绕在脑海中的诗,一首从未改变的诗。

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把孤身在家的爷爷接到上海。这么多年了,爸爸只要有空,就会亲自掌勺,准备爷爷的饭菜。我常常嘀咕:“家里有阿姨,爸爸为什么还要亲自烧饭呢?“爸爸每次都会低声说:”爷爷要吃的味道就我知道。“

每次吃饭,爸爸都会小心翼翼地问爷爷:“味道好吗?正宗吗?”爷爷总是砸吧砸吧吃两口说:“还是吃不到那感觉!”我总是追问他俩到底什么是那种感觉。他们总是避而不答,两眼远远地望着北面的方向。

爷爷年纪越来越大了。今年春节爸妈决定无论如何都得带爷爷回趟老家。我们到了村头,很多人都围了上来,簇拥着我们。也不知是谁的手,有点粗糙,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我,握住不散,就好像我小时候爷爷那长满老茧的手总是不放心地握着我过马路一样。

到了红砖青瓦的房子里,热茶倒上了,热豆腐摆上了。和爷爷差不多年龄的几位老人都陪着坐下来,都那么亲热。

酒过三巡,一位大伯就对我们说:“明天中午到我家吃饭。”另一位大婶马上说:“明天晚上安排到我家。”再听下来,我明白我们在这边的几天日程全部排满了。

很多的菜爸爸都曾经做过,味道差不了太多。然而又觉得确实不太一样。似乎在那觥筹交错之间,在那土话耳语之间,爷爷笑容从来没有停下来过。我问:“味道好吗?正宗吗?”他只是一个劲地笑着。那种满足、那种幸福洋溢在他脸上的每一个皱纹当中。

看着爷爷的笑容,爸爸舒心极了。站在一旁的我,扶起了爷爷,代替爸爸承担起了爷爷勤务兵的工作。爷爷和爸爸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我突然流泻下一时的感受:有一些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从未改变——比如爸爸对爷爷的爱,他俩对家乡的爱,我对他们的爱。

篇五: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一瓶矿泉水,一个篮球,便能充实我一个下午的时间。脚步在地板上摩擦着,发出尖锐的“滋滋”声,篮球优雅的跳跃着,我轻轻一抛,它便应声入网,“唰~”一声,给这美妙绝伦的交响乐画上句号。

球龄不长不短,整整三年。一切源于三年级的那个夜晚,我误打误撞来到了球场,一个比我手掌大几倍的球滚到我面前,伸手一摸,那毛糙又精致的手感便留下了印记。望着大哥哥们,轻熟纯练地运着球,轻描淡写地投着篮,即便擦一把汗都是如此的惬意。我爱上了他,为追求那无比美妙的感觉。

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投进三分球,那画面至今都浮现在我眼前:我双手紧托着球,屏息凝神,使足了劲儿将球扔出,如同先前尝试过的数以百次一样。但巧合的是球不偏不倚,直直落入了篮筐中,兴奋,激动之情交融,令我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自豪感——梦想成真的感觉。

从此以后,我无时无刻不热爱着篮球。每每瞧见篮球场,总要瞻仰一番才肯离去;自从家中装了篮筐,无论是在写作业的前后,或是饭前饭后的空档,甚至睡觉前的十分钟,总是见缝插针似地欢快地投着篮。不仅如此,生活中的每时每刻,我都想着篮球。手中无球,心中有球,走火入魔一般,看见垃圾桶就寻找着纸团,做几个动作后将纸团投进桶中。这看似令人迷惑的行为下,却藏着一份炙热的心,一份无穷的热爱。

临近期末,我不得不加紧学习,但我也记得去年大考前一天,在雨中打球的样子,唯美写意……这份热爱,从未丢失。

篇六: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你,还记得我吗?”

太阳越过山头,沉入海底,又越过山头,又沉入海底,反反复复,如此轮回,从未改变,这,便是它的态度。

初生的太阳照在脸上,柔柔的,暖暖的,我低着头,快速地穿过粉墙黛瓦的小巷,赶着去学校上课,但空气中飘荡着的面香却不断飘进我的鼻中,抖擞老人打太极拳的声响也不断传入我的耳中,我不禁放慢了脚步,望着这带有烟火气息的街道,好似变得熟悉又陌生了。

回首往年,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也是这条街道,也是那些人。那时候,面馆的张奶奶总爱请我到她家面馆吃面,小卖部的王爷爷总在我经过时给我几颗糖,爱打太极拳的李伯伯总爱将我搂入怀中……可是,渐渐长大,便与他们渐渐陌生了罢。是因为我的态度变了吗?

我并没有过多地停留,又加快了脚步,我知道,我还要上课。一日的时光总是很快的,太阳不知何时又吊在了山头。放学时,我又走在了这条每天都会走的小巷,经过了每天都会经过的面馆,但,这一次,我迈开脚步,踏入了那我很多年都没有再踏入的门槛,“嘿,张奶奶,你还记得我吗?”她揉了揉双眼,戴上老花镜,端详着面前的这位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小心翼翼地问道:“是……妤儿吗?”我腼腆地笑了笑,说:“是的呀,我是妤儿啊,张奶奶,还是老样子,一碗牛腩面。”她也笑了,慌乱地朝我走来,摸着我的脑袋:“哦哟,都长这么大啦,真的是越长越漂亮了,等着啊,奶奶给你做牛腩面去!”

等太阳即将落尽时,她将一碗热腾腾的牛腩面放在了我桌上,热情地说着:“妤儿啊,快吃,快吃!”我若有所思地望着这牛腩面,面里似乎还多煎了个鸡蛋,似乎还放了双倍牛腩。我笑了笑,张奶奶啊,还是老样子。这么看来,我们的态度似乎从未改变,再见时,依旧如故。

太阳总还是按照轨迹行走的,为世间万物带去光明,便是它的态度,从未改变。我们不会渐行渐远,我们都会在彼此身边陪伴,如此安好,态度,从未改变。

篇七: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登上舞台,深情地歌咏出一首首诗篇,我知道,这就是我的热爱。面对观众,自然地朗诵出一篇篇散文,我知道,这就是我的热爱。

记得初次与朗诵相逢时,我还在上幼儿园。一个偶然的机遇,表哥带着我去上了一节朗诵课,让我在边上旁听。见周围的孩子都比我大几岁,我有些胆怯,决定上课时不发一言。可当那位和蔼的老师轻柔而灵动地朗诵出那首诗时,我仿佛被拉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想把小手,搭在桃树枝上……”我的眼帘中映入了一棵富有生机的桃树,浅粉色、小巧的桃花繁星缀满枝头,我不禁向前伸手,跟着老师用稚嫩的声音朗诵起来。那位老师听到我的朗诵声,对我微微一笑:“小朋友,你的声音很好听哟!”听了这话,我害羞极了,但也有一分兴奋与自豪,那份对朗诵的热爱已在我心中悄悄萌芽。于是,我便踏上了我的朗诵之路。

上了小学,我对朗诵的热爱愈发强烈。随着水平的提高,我越来越沉醉于那能绽放自我的舞台,沉醉于向观众展示自己的风采,博得满堂掌声。可当我一再在比赛中折戟,一再与我那梦寐以求的一等奖失之交臂,我突然在不甘中发现:我所热爱的不再是朗诵本身了,而是那些金灿灿的证书、沉甸甸的奖杯!于是一下子,我便对那一周一次的朗诵课失去了兴趣,开始厌倦那些日复一日的基本功练习,不再用心打磨作品。那时我以为自己已经丢失了这份热爱。

后来,在母亲的劝说下,我又开始认真地朗诵起来。当我倾注了全部情感,或轻或重、或急或缓地将那一字字、一句句读出来时,我变得激情四溢、豪情万丈,整个人像是进入了一种全新的境界。读到高尔基的《海燕之歌》,我仿佛成为了那一只不惧狂风、不畏暴雨的海燕,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飞翔,在雷电交加的天空中穿行,自信地、激动地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是的,我陶醉于这种感受,我眷恋着这种感受。我知道,我对朗诵的热爱,从未丢失。

如今,我不再为了那些奖项而奋斗,反而在比赛中屡战屡胜。我知道,这是对我热爱朗诵的见证,是对我热爱朗诵的鼓励。我还会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将这份热爱坚持。

我相信,我对朗诵的热爱,永不会丢失。

篇八: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凛冽的寒风吹散了嫣红翠绿,却扯不断一缕花香;岁月斑驳了朱门高墙,却除不去别样的情思;就如这日子虽然忙碌,也不能滤走我对你的爱……

回想我们的情缘,还是在儿时。那时,父母工作忙,没有时间陪我。在他们读书备课时,我也一个人悄悄来到木质书架旁,一层层寻找着属于我的世界。从《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到《伊索寓言》,从《静夜思》到《繁星?看水》,从《少儿丛书》到四大名著,从《一生》到《瓦尔登湖》,你领我走进了一个个未知的世界,为我敞开了一扇扇求知的大门。

此后,多少个日子我们相依相伴。课前,我静静品味你的芬芳,回味你柔柔散散的文字;灯前,我随流动的文字,感受“小扇扑流萤”的时光;夜半,我会倚在床头,任凭那洋洋洒洒的文字把我的眼我的心变得潮湿点点。你我交融的那一刹那,生活中所有的不快都会释然,只有一片宁静涌上心头。你已充盈在我的脑海里,进入我的生命里,永不散去……

上了初四,繁多的作业与繁重学业使我与你之间有了重重羁绊,我的心似乎被竞争和现实凝成一块坚不可摧的萤石,难以剥开。那天,做阅读时,龙应台、包利民、丁立梅这几个作家的名字刚映入眼帘,我的心就仿佛被什么刺痛了一下,这不是我的老朋友吗?他们文章里跳动的思想曾经是如何的鼓舞我,让我夜不能眠的?

一时,我无心再束缚自己,思想的潮水一泻千里,我静静品味着那一句句的潜吟默咏,那是来自朱自清缥渺的通感,是钱钟书的奇异比喻,是余秋雨的睿智思考,是张鸣的深邃博远;那一刹那,我脑中回放的是荷塘月色下笼罩着清纱的梦,是《围城》里想冲却冲不出去的人群,是文化苦旅中承载的长烟落日的大漠孤城,是中国近代历史的重演。那一刻,我知道我对你的爱从未改变……无论时间是如何的紧迫,节奏是如何的快速,你依然亲切地驻扎在我心里,永恒相伴。

有人说你是人类的阶梯,是人类传递智慧的火种,是知识启航的风帆。我知道,即使用尽了美好的事物对你进行比喻也是远远不够的,所有的一切都不可能诠释出我对你深深的爱恋。

我知道,在今后的漫长岁月中,你还会引领我步入一个个殿堂,带着我跨越一座座高山,我所有的日子都会因你融入我生命的一个个刹那而有了意义。我对你的挚爱,也会穿过人生的每一片森林,从不改变。

篇九: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那是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母亲领着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夜晚潮湿,房间里温暖的橘黄色灯光尤显温馨,桌边的学生用笔在纸上描着,最后一笔落下,纸面上就浮出一个清瘦又潇洒的大字。我看得入迷了,呆呆地愣在那里……“是不是很美?”老师浅浅地笑着,指了指桌边的空位,招呼我坐下。于是,就开始了一段充满墨香的记忆。

第一次落笔写字,手颤颤抖抖的,连笔也握不住。老师便扶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在宣纸上画着。起初写得简单,一个字字像爬虫一般趴在宣纸上,墨水渗开,像谁家蔫蔫的菜干掉落了,令人齿冷。然而不管是怎样,还是坚持下来了。

以后的几年,有空就会到老师家去练习,沉浸于墨香里。老师家的灯总是橙黄色的,投映到泛黄的宣纸上,晕染出深深浅浅的古味。小时侯总觉得和老师的气质很相像,窗外清寒,可屋内却是充满了温暖。

我的记忆中温州只有一年下过雪,不记得哪年了,只记得那天的雪飘到窗前,像柳絮,又像芦花,片片落下,我坐在窗前,边看着雪缓缓落下,边在纸上临摹着《春雪》。“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我仿佛置身于唐代的琼楼玉宇中,与韩愈共赏着这一派雪景……

五六年级时,因为学业逐渐繁重而不得不放弃了书法,从此,那只常握着的笔就被遗弃在了角落,那段记忆,也告了一段落。不知哪天收拾房间时,在角落里淘到那只笔和以前的字帖,猛地想起那份墨香。翻开,墨香还在,纸业却已发黄。我捧着字帖,像与多年不见的老友相拥。我铺开素白的纸,提起久违的笔,再次写下了那首《春雪》,依然是峻厉细劲的柳体,依然是英气逼人的姿态,虽然时值夏日,可我心中的场景却依然是那个冬日,是韩愈所处的,繁华的大唐的冬日,也是二零一二年的冬日,那时的热爱从笔尖流出,跃然纸上。

我看着这首熟悉的诗,和纸上不再生疏的字。心中大快。我决心再忙再累也要重拾那份热爱。后来的日子里,我的作品时常在班级里展出,被老师和同学们不断肯定与夸奖,有时会有几分庆幸,还好重新拾起来笔。

落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字:“这是热爱,从未丢失。”

篇十:这份相信从未改变作文600

夏天的微风吹拂着河面,泛起阵阵涟漪,树枝上的绿叶晃个不停,我的心中,也记起了那些曾经——一些难忘的记忆,一段从未改变的感情。

遥想那时,可真是一段快乐而又“幼稚”的岁月。

小学时我由于不善言辞,朋友比较少,看者其他人三五成群,我多么地想加入其中,就在我一个人尴尬地站在他们的旁边,唱着自己的独角戏时,王同学伸出手将我拉到了他们中间。从此,我感觉天格外蓝,感觉空气也是格外地清新美好。

在这群朋友里,我又认识了赵同学,他与我不同,他又高又瘦,脾气温和而且善于与朋友交往,大家和他的关系都很要好。他的热情和主动,大大地改变了我,使我们也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既是彼此的劲敌,同时也是挚友。

我们三个在班里学习成绩也是不相上下,可以说是彼此的“竞争对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我们在一起讨论问题,攻克难题,甚至有时因看法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友谊,反而在“明争暗斗”使我们更加佩服对方,更加珍惜我们的友情。

放假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是喜欢一起玩:我们经常打一些无聊至极的赌,比如说谁最后一个到,就请喝饮料,旁落无人地坐在地上喝冰镇饮料的日子真幸福;如果我们一起去运动,同样会常常打赌,比如打篮球比命中率,跳绳比次数……每当想到那些时光,不免会望着远方,傻傻地笑起来。

然而这一切都终止于那个夏天。在那个夏天,我们不得不向陪伴了六年的同学、学校说声再见。因为要升入初中,所以我们无奈地离开,离开了彼此的陪伴。

升入初中,由于彼此不在同一所学校,便很难相见了。

在我以为我已经淡忘那段感情的时候,小学班主任给妈妈的一个电话让一切发生了转变。小学班主任组织了一个派对,邀请我去参加,我终于见到了他们!我们拥抱在一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空气中到处都是温暖的甜味……在派对的游戏中,我们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皆心领神会,尽显默契。时光虽逝虽变,可我们的感情,我们的默契,原来从未改变。

从那次派对后,我们经常在节假日相约出行。或许少了了小时候那么多的打赌,但是永远可以将自己最稚气的从未改变的样子展现给对方。

时间流逝,不停长高长壮的身体告诉我们,时光如梭,但是彼此在一起的那种温暖的感觉告诉我们,不管岁月怎么变化,在彼此心中,我们的感情,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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