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的老师,是一位美丽、温柔的老师。她长着一头又卷又长的头发,像泉水那样哗啦啦地流下来;一双亮晶晶的黑眼睛像黑宝石一样;皮肤白皙的脸上有一张像红樱桃的嘴,漂亮极了!她就是我们全体小萤火虫最喜欢、最崇拜的海燕老师!
为什么说最喜欢呢?那是因为她很爱笑,笑起来很甜,每天我们都在她银铃般的声音中汲取着各种知识;她很爱美食,总会时不时为我们这些小家伙们带来香甜的蛋糕、巧克力,看到我们一个个都吃成小花猫的样子,她会乐得咯咯笑;她很爱运动,每次课间操时间,她会亲自带领着我们一起进行跑操,大家都会在她的指挥下步伐整齐地跑步,指挥发令的样子真像个男孩,真的很帅!
那,为什么说崇拜呢?那是因为她的口中总有那么多我们不知道却又很好奇的新奇事物,每每听到她表情丰富地给我们讲述时,同学们总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在海燕老师的眼中,我们就像她自己的儿女,而她就是我们这几十个淘气鬼的妈妈。她很关心我们每一位同学,每当有同学生病的时候,最焦急的就是我们的海燕老师,记得有一次,班里有一位同学生病了,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用最快的速度陪着生病的同学一起去医务室看病,一句贴心的话,一句关心的问候让那位同学非常感动,庆幸自己有一位心疼他如亲妈妈一样的好老师。
海燕老师的腿因为长时间讲课站立的缘故,总会经常疼,疼得厉害的时候还会肿起来,同学们特别心疼,可她每每告诉我们:“只要咱们这个家里的每位宝贝都能认真学习,海燕老师再辛苦都不会觉得苦!”这就是我们的海燕老师,一个超级敬业的老师。
海燕老师还有很多很多优点,我想,我也要像她一样,做一个对自己负责、认真、努力的孩子,这样才不会让老师的辛苦付诸东流!我只想说,我爱我的海燕老师!
篇二: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篇三: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热爱书法,但是,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做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打篮球。对,就是打篮球,虽然每天的训练让我湿透衣襟,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累,因为篮球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妈妈有空就会带我去附近的小学里玩,因为那里是妈妈的母校,有妈妈美好的回忆。妈妈非常喜欢这个地方,我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因为那个校园,有优美的环境,不过,最让我留恋的是操场上的篮球架和一个个帅气的球员们!篮球是我的最爱。因为打篮球增强了我的体质,也增进了我和同学之间的感情,让我在学习中更加积极向上,在生活中更加阳光!小学一年级时,每天下午放学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因为我可以打篮球。在胡老师的带领下,我很荣幸地进入到了学校篮球竞赛队。时间跑得真快,一转眼我现在上四年级了,发现我们学校打篮球打得很好的人简直比比皆是,我想这都离不开他们的刻苦和勤奋吧!所以,我们除了每天下午放学后训练,另外每个周六下午,胡老师都会带着大家训练三个小时,每次的训练都会汗流浃背,特别是夏天,有的同学干脆脱去上衣训练!记得五岁多的时候,我第一次和妈妈来到学校,当时,操场十分热闹,我们正好赶上了一场六年级的篮球比赛!看着哥哥们在操场上跑着,吆喝着,突然一个高个子哥哥开始投篮了,投篮的动作简直帅呆了!我立马跑了过去,奔向高个子哥哥那里,一边流着口水,一边跳着说:“我也要玩,我也要玩!”高个子哥哥的嘴巴微微上扬,很酷地说:“你长大了,就可以玩了。”他刚说完,妈妈就把我给“拖”走了。大哥哥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就在那时,篮球就进入我的生活了。
在训练中,有欢笑声,有训斥声,有时还有同伴们摔伤时疼痛的哭喊声……我们这个队已经在一起三年多了,发生过很多事情,但是谁也没有因为汗水,因为眼泪而退缩。
篇四: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熟悉的人,他们或给我们快乐,或陪伴我们成长,或传授我们知识,给我们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而要说起最熟悉谁,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我的作文老师——徐老师。
徐老师三四十岁的模样,身材偏瘦,一头乌黑的短发一根根直立着,让人不自主地想到小刺猬。老师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本看起来很温和,可一戴上眼镜就多了几分严肃。老师的嘴很有趣,一会儿月牙般含着笑,一会儿紧闭着很严厉,一会儿连珠炮似地吐出一连串清脆的话语……在这蕴含着丰富感情的嘴边淡淡地留着一圈胡子,使他整个人又多了几分成熟,几分沧桑。
徐老师性格和蔼,对同学们很友好。作文课上同学们当堂写作时,如果同学有不会的字或词,只要举手,老师就一定会拔刀相助,用粉笔字给同学们一个个最满意的答案。如果你思路不通,或者不知如何下笔时,也可以请教他,他会耐心地给你讲解,让你拨云见日,文思泉涌。
徐老师爱看书,知识渊博,上起课来又别具风格。平时上课遇到同学都不会的问题时,老师会努力启发,变着法让大家或思考,或讨论,直到得出结论。
这天上阅读课,面对一个问题,大家思考半天,还是不会。这时徐老师站起来说:“有这么难吗?”只见他立在黑板前,拿起粉笔刷刷几下就写出了答案。见同学们下巴都快着地了,老师开心地说:“看见了吧?”这时我站起来说:“老师,您写的字也太草了吧?我不认识啊!”这时老师表情马上开始有些尴尬了,说:“哦,哦,大意了!”老师连忙跑到黑板面前,立马一改,说:“这下好了!”同学们都齐声叫起好来,课堂气氛融洽极了。
打那以后,老师就把平时手写体的字慢慢地写得规范了。我知道老师这是为了我们看得更直观,刻意地收起了他那行云流水的书法,我对他更多了几分敬重。
在老师的教导下,我的作文写得更好了,我也更喜欢上这有趣的作文课了,这都还得感谢徐老师。
这就是我的老师,我最爱的老师。
篇五: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提到我的最爱,那必定是房间阳台上的那盆多肉。
它的品种是冬美人,是非常常见的类型。形状有些像盛开的荷花,颜色是非常好看的渐变色——由绿至淡紫。肉嘟嘟的叶子有序地排列着,靠一根淡绿色的茎支撑,扎根在小小的花盆中,可爱极了!
我是今年六月份买的这盆多肉,到现在也有五个多月了。在此期间,我与它发生了许多趣事,但那一件事,比其他一切有趣更让人印象深刻。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突然听见“砰”的一声,房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摔下来。我立刻跑去房间,开门一看,发现正是那盆多肉!花盆不仅摔成了三片,里面的土也散了一地。但更让我吃惊的是,那唯一一株多肉正被压在下面!扒开泥土,那多肉的叶子也有些扁,我心疼地把它捧在手中,放在阳台上,又急忙走出去拿扫帚把地面清理干净。我真的很疑惑,好好的天气,没风没雨,怎么会突然就倒下来了呢?
清理完后,我重新将土放入新的花盆中,又想将多肉立在上面,却发现怎么也弄不好。即使询问过父母,他们也无能为力。
“要不把它扔了吧,留着也没有用,到时再给你买一株就好了。”妈妈说。
这的确是这株多肉最好的处理方法了,有万分不舍的我还是同意了。我把多肉放到土里去,想着过几天再扔。可这一“想”,却导致我两个星期后才记起来。当我想要用袋子将多肉装起来时,猛然发现在土壤的中心有一个绿绿的小东西,凑近一看,竟然是它的芽!我高兴地不敢说话,还用小铲子轻轻地铲了铲,以确定他真的是棵芽。左铲右铲,小芽都不为所动。兴奋的我立刻告诉了妈妈,她也为此感到惊奇。
后来通过查资料了解到,原来多肉的叶子也可以当种子,即使水分较少,但只要环境不错,也可以找出一株新的多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真的令人佩服!
每每看见阳光下的多肉,那么可爱,却又不失一种从心底散发出来的坚强,我都会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有骨气的人。
我想说:“多肉,谢谢你,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篇六: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春夏之交,正是一年中最让人感到舒服的日子。春天新长的纸条上多了几朵花蕾,含苞待放。燕子飞去,留下了一群等待放假的孩子。“五一”或许是这段时间大家最爱的日子。但对于我来说,它的前一天有更为重要的意义。4月30日,这一天是我爸的生日。
今年那个等待花开的日子,坐在班里的我瞥了一眼手表,上面写着4月30日。我就开始计划回家后做什么。下了车,直奔家旁的蛋糕店。摸遍全身凑出一份六寸大的蛋糕。每年只有这个时候蛋糕店才会出现我的身影。爸爸总是最后一个到家。这时,餐桌上都会有两张期待看到惊喜表情的脸。当然说实话,这才不算惊喜,因为每年这样。
都说儿子和妈的感情最深。但妈的生日却很少陪她过,因为妈总在外面忙着,或者,我总在她生日那天没有放假。其实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每一天,也因为这样,爸是我这只小船漂泊的港湾。可在小时候,他在我眼中就是个“魔鬼奶爸”。他对我的每一个要求都细致入微(用妈妈的话来讲,这就是理工男,所有的都讲科学)。我犯的每个错误,他会立刻叫我改掉。在他的眼里,我的任何过错都是沙子,他容不下任何一粒在他眼中。我至今还记得那时家中的那根带刺的枝条,这是他“教育”我的“不二法宝”。这东西打在身上就如皇后娘娘用针刺紫薇一样,没有伤口,只有刻骨铭心的痛。这让我不敢再犯。当时对他,我的心里只有恨,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
当不懂事都成为过去,当白发升上他的双鬓。我们之间相隔三十个春秋的海峡终于通上大桥。那年握着刺条的那双令我畏惧的大手牵着我走遍大江南北。这一张张彩色相片中的笑脸是那样的迷人温馨……
餐桌上,这样的笑脸挂在我们仨的脸上,这一天的主角是爸爸,但爸妈更爱谈我在学校的所见所闻、我的表现、我的成绩,谈大学,谈理想,谈未来的另一半……我瞥了一眼手表,4月30日,对我爸来说这是他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而他却把中心绕向了我。
这就是我最爱这一天的原因。
篇七: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最喜欢吃西红柿了,因为它们酸甜可口、鲜嫩多汁,可好吃了呢!
西红柿穿着一件红彤彤的衣裳,可是它们原本并没有那么红哦!一开始,一条条藤蔓爬上人们为它们准备的树枝,然后慢慢地长出一个个美丽的灯笼。还没成熟的它们,穿着一件绿色的衣裳,挂在枝条上,好像在天空中舞蹈。大约过了十几天,西红柿好像厌倦了它们原来的衣裳,换上了一件红色的舞裙,红得好像在说:“我很好吃,酸酸甜甜的,快来摘我啊!”这时人们就会把它们摘下来,带回家。
成熟的西红柿,也分成两种:一种是大西红柿,一种是小西红柿,昵称“可爱多”。大西红柿,头上长着一片很大的多角形叶子,下面有一个庞大的身体,形状奇异。小西红柿则带着一片小叶子,身体椭圆形的,像一个可爱的小胖子。
吃西红柿可有讲究了。吃的时候,千万别选青色的西红柿。如果你选了它,一口咬下,你的牙齿就会像要掉了似的,酸得你嘴巴都合不起来。如果你选了红色的西红柿,酸酸甜甜的味道刺激着你的每一个味蕾,那真是一种享受。小西红柿可以一口吃下去,满口的汁会让你恨不得连续吃下一百个。大西红柿可以把上面的叶子去掉,切成片,再撒点糖,放在盘子里,就可以当开胃菜,也可以做饭后甜点。
西红柿不仅可以生吃,还可以煮了吃。比如: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炖牛腩、西红柿猪肝,等等。无论哪一种吃法,都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吃的停不下来。
西红柿的功能可大了。它不仅可以解渴,还可以当食物填肚子。在你吃完火锅,口渴难耐时,你只要吃上几个西红柿,立马身心舒畅。如果你肚子饿了,附近却没有餐厅时,你就可以吃西红柿,用来暂缓饥饿。假如你吃了上火的东西,喉咙疼痛,吃一些西红柿,还可以降火,这样就不用去医院打针吃药了。
这就是我最爱的西红柿。
篇八: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九月的初秋,仍有着夏的余韵,蛙声虫鸣逐渐稀落了,水荷点点。玫瑰吐着芬芳,在微风中延续美丽。桂花开了,在疏朗的空气中散发出阵阵幽香。
秋天,在校园里是美丽的。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在太阳的怀抱里显得那么温暖,站在操场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晒晒太阳,做做运动,是处身在一个理想的境界。拿着书看看,记忆单词,真好。蔚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白云,像鱼儿,像马儿……一片片洁白的云,把那么大的天空都点缀得如此美丽。不少同学也都纷纷赞叹:秋天,真是个美丽可爱的季节。
秋天,在充满了喜悦的田野里。丰收的季节。瞧,那沉甸甸的稻穗,一串连着一串,人们拿着镰刀,弯着腰,割着,也真够累的。那硕大的果实,无不向人们炫耀这光彩洋溢的季节。田野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人们大声的议论着,好像对这秋天格外的喜爱,一句句的话,都带着笑容,秋风里,带着丝丝凉意,给劳动的人民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礼物,丰收是金色的,喜悦也是金色的。
秋天,在温馨和睦的家庭里,收获了,当然要庆贺一下。爸爸在家里买了许多好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劳累也该好好轻松一下了,一家人坐在桌子前吃了一顿饭,脸上的笑容真是灿烂,乡亲们都出来了,一起讨论着丰收的事,我和伙伴们也高兴地玩起来了。
秋天,在弥漫的空气里,菊花在风中笑着,闹着,舞动着绚丽的花瓣,有的若绿波微微,有的似玉指纤纤,清淡疏朗,仪态万千……它们各展其貌,热热闹闹地打扮着秋天。枫树也擎起了火炬,漫山遍野,层林尽染,那火热的色彩点燃了生命,也点燃了秋天。松柏翠绿依旧,沉稳地微笑着,注视着这并不缺少色彩的秋……
秋天,对于充满热情的人来说,是梦幻般的季节。它兼容四季,又有着自己的个性,它深沉中透着成熟,冷酷中透着热情。每一个落叶飘逝的秋天,都为人们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礼物。
篇九: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在中华民族众多的传统节日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中秋节。因为在中秋节的这一天,一家人可以团聚,可以吃美味的月饼,看圆圆的月亮,听大人们讲嫦娥奔月的故事……
中秋节这天晚上,妈妈做了一桌子菜,邀请大姑二姑来我们家里做客。此时,我正悠哉悠哉地坐在沙发上,吃着妈妈买的月饼,看着电视,突然,站在阳台的姐姐喊了一声:“啊!今晚的月亮好大呀!”大家听见了,急急忙忙地跑到阳台去。夜空中挂着一轮圆圆的明月,又大又亮,把整个天空都照亮了。“哇塞!真的耶!”我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禁想起了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可能在中秋的时候,看到的也是今晚这样的月亮吧!还好我的身边有我的家人,不用那么思恋亲人了!
“吃饭了!”妈妈的声音把我们从月色里拉了回来。我连忙跑到餐厅,开吃!
吃完饭过后,大姑二姑都走了,只有我,妈妈,爸爸还有姐姐在家。我们一家子坐在阳台上,欣赏今晚这美丽的月亮。突然,我仿佛想起了什么,对妈妈说:“妈妈,你给我讲一下嫦娥奔月的故事吧!”“好啊!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后裔的人到昆仑山访问好朋友,遇到王母娘娘,就向王母求到一包不死药。听说,吃了这个药,能升天成仙。但是,后羿舍不得丢下老婆,只好临时把不死药交给嫦娥收藏。三天后,后羿带着自己的徒弟外出打猎,有一个叫蓬蒙的徒弟没去,假装生病,留了下来。等到后羿带着徒弟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嫦娥的房间,威胁嫦娥交出不死药。嫦娥知道自己不是蓬蒙的对手,就连忙回身翻开百宝匣,拿出不死药一口吞了下去。嫦娥吞下药,身子立即就轻飘飘的,向天上飞去。因为嫦娥挂念着丈夫,便飞落到月亮上成了仙。”这个故事我每年都要听,但永远也听不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中秋节!
篇十: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出生在香港,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除了外出旅行,我从未离开过香港,对香港有很深的感情。假如你问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哪里,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香港!
众所周知,香港是一个繁荣的国际化大都市。香港机场每天都有一千多个航班,总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常。除了游客外,也有很多商务人士往来香港,为香港的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香港的市区人来车往,熙熙攘攘。在最著名的商务区—中环,每天都可以看到西装笔挺的上班族行色匆匆,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精英云集之地吧。
香港是许多游客的首选旅行目的地,是全球闻名的购物天堂,也是全世界美食的聚集地。香港的夜景被誉为“人生最不可错过的十大夜景”之一!香港可以满足游客“吃、喝、玩、乐、赏”的全部需求,难怪是最受大家欢迎的旅游胜地呢。
在香港居住的人还可以享受到它丰富的地貌带来的多姿多彩的休闲生活。香港政府开发了很多行山径。从低难度的“阖家欢”路线到适合有丰富经验的行山者参加的高难度路线,一应俱全。
我走过很多不同的行山径,有塔门、山顶、龙脊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贡的咸田湾。
咸田湾这段山路不算难走,但是路程较长,单程就要走两个多小时。一路上除了郁郁葱葱的树木外,还有各种不知名的小昆虫时不时地跳出来给你惊喜。这段路虽然走得很艰辛,但是翻山越岭后,在眼前出现的那一片海,会让人瞬间忘却所有的疲劳,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这片海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海岸线绵长,海水的颜色远近不同,分层清晰,从浅蓝到深蓝,从浅绿到深绿,让人不由感叹大自然的神奇。这里的沙也特别细软,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加热后的棉花堆里。这些沙子仿佛在给我做脚底按摩呢!
我热爱这片土地,它承载了我童年的愉快记忆,伴随我长大。我想,即使将来我离开香港去其他地方求学或工作,香港也永远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文章来源——公众号:5星中文)
篇十一: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德国诗人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的爱好便是读书。指尖划过一页页纸张留下了淡淡的书香,看着那一个个优雅的字文,心就这样慢慢地静下来。翻阅一部又一部名著,一个个故事在脑海中串联,浏览一本又一本散文集,一段段如画的句子在脑海中回旋。它们就如同小溪淌过我甘固的心田,如同粮食填满我饥饿的精神。它是我的益友,是我的良师。
我读到过许多优美的字句,我将它们一一整理,无聊时就把这些字句拿出来读。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言喻的感动,第一次是对这些句子的欣赏,的二次是对这些句子的领会,第三次则是对写下这些文字的作者的理解……每一次翻阅都会给我带来别样的启示,在我失落时它给我勇气,在我迷茫时它给我方向,在我浮躁是它让我警醒,我喜欢读书,时间一久它便成了我生活的必须品,就如同空气,如同水,如同一日三餐一般不可缺少。
周末回家我走到书架边看了看,看着那一本本熟悉的书,一阵风吹来,抚过书面,书香在空气中缭绕,我伸手拿出一本,《目送》,我不禁愣了一下,又是这本书,这已经是我第五次拿起这本书了,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似乎还是读不腻,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寓意,喜欢它的风格,更加喜欢作者带给我的体会,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一句读罢,我的眼眶又一次红了,我不禁感叹作者能够用如此平实的文字来将父女母子之情娓娓道来,以及给人留下深思的空间。我沉默着思考,一份感动涌上心头。书籍就是那么神奇,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到自己的软肋。
我爱读书,不仅仅只是走马观花,而是用心去感受,我喜欢这种心与心的交流,喜欢这种无言便能知其意的感觉。读书,便是我的最爱。
篇十二: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坐在沙发上,母亲塞给我一个橙子:“吃个橙子吧!”
“不用了老妈,我不喜欢吃橙子。”盯着电视的我说道。
“吃一个吧,橙子很有营养。”母亲柔声道。
“不要,我不吃橙子。”
“可是橙子很好吃,很甜的,就吃这一个吧!”母亲坚持道。
“我真不吃!我不喜欢吃橙子好吧!”我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母亲。
母亲没有说什么,她慢慢地从我身边坐下,开始剥那个挂着一串晶莹水珠的橙子。“把嘴张开。”母亲道。我只好顺从地张开了嘴——跟小时候一样听话乖巧。母亲伸手把一瓣橙子往我嘴里送。那瓣橙子甜丝丝的,清凉夹着甜意好似化在了舌尖,饱满的饱满的果粒甚是多汁,竟是出乎意料的美味!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母亲笑着问我,两弯眉毛若新月一般,只是淡了些。岁月催人老,她瘦削的脸上生起了些许皱纹。
“还行吧!”我又伸手从母亲掌心取了一瓣。她的手黏糊糊的,但不难感觉到她的手上遍布了时间的刻痕。
“那就多吃点。”母亲依然笑着,缓缓说道。
突然想起前些天随意翻了翻母亲的旧相册。她年轻时很爱美,常是穿着一袭色彩艳丽的长裙,手上戴着精致玲珑的手镯,指上还有一枚夺目的戒指,双颊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了。可现在坐在身旁的母亲朴素至极,穿着简单的T恤衫,舒适却单调的长裤,手上连手表也未看见。于是,我问母亲为何?
她莞尔一笑:“做家务时带那些东西容易磕坏啊,你见过有谁做家务还穿个裙子?”
“嗯,有道理。”
我靠在沙发上,外面的夜空赛似被浓墨泼染了般,几束灯火点缀了黑暗,客厅里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的光很柔和,浅橙色的光洒满客厅,电视则闪动着五颜六色的画面。“家人闲坐,灯火可亲,人生大幸,莫过于此。”美好,必在于此间,愿时间,定格于此时。
“时间不早了,去洗澡吧。”
母亲,你是我的最爱。
篇十三: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是我最爱的节日之一。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端午节吗?因为我喜欢吃粽子,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吃货,所以我爱端午节。
记得去年五月初五端午节这天,我跑到厨房对奶奶说:“奶奶,今天是端午节,我想帮您老人家包粽子。”其实我是觉得这包粽子很好玩,我要亲自去包着玩玩。我总是趁奶奶没留意的时候,就放多点馅儿,到时候这粽子就归我吃了,哈哈。“平时过个节,我看你不怎么勤奋的,今天太阳从西边升起了?”奶奶用手指指了指我的脑袋,我就一边偷笑。
包粽子的材料有:糯米、咸蛋黄、粽叶、绳子、红蓝叶、肥猪肉,花生。首先呢,拿出一片洗净的粽叶,将它卷成勺子的形状,再放入适量的糯米,然后放入花生,接着放入一个咸蛋黄,还有一些红蓝叶,最后放入一大块肥猪肉。我比较爱吃猪肉,就放了两块,想想就流口水,跟着把粽子的叶子折几下,再用绳子绑好,就这样做好了一个粽子啦。
奶奶要把包好的粽子放入一个大罉里煲几个小时,要等到下午才可以品尝。这时候我闲着没事,便打开电视看起龙舟赛来,龙舟赛可有劲儿了。我现在正盯着蓝队,他们原先是划得最快的,可是到后来落后了,这时,前面打鼓的拼命挥动手打鼓,为他们加油。这也是最激烈的时候,我对着电视机也对着他们大喊“加油!”,他们也好像听到了我的呼喊,打了鸡血似的划啊划……最后,蓝队终于获得了成功,拿了“第一名”。
“可琪,粽子好了。”听到了奶奶的声音。我就迫不及待地剥开一个粽子,哇!粽香扑鼻而来,我一边大口地吃着,一边哼着:“好好吃啊!”“就会吃。”“就吃!我就吃!”奶奶拿我没办法,拿粽子拜神去了。
我从电视上看到各地端午节的习俗有很多,形式也各不相同,这也说明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篇十四: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英国著名诗人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读书,最爱在宁静的夜晚坐在窗边翻阅那散发着墨香的书籍,细细品味书中人物的酸甜苦辣。有书相伴的日子既充实又快乐,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读过很多书!有《三国演义》、《中华上下五千年》、《爱的教育》、《绿山墙的安妮》等等,每次到图书馆,我就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妈妈看到我这样爱读书,就给我办了张借书卡,这张卡可以每次借两本书,当时我很开心,心想:以后终于可以多读书了。但是我发现两本书根本满足不了我强烈的读书欲望,后来我去图书馆时,索性就捧着几本书蹲在地下看,直到妈妈催我回家,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
读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拓宽了视野。《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从《爱的教育》中我体会到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的品质让我感动;《三国演义》中那惊心动魄战争场面和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记忆犹新。我经常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尤其是在读《绿山墙的安妮》时,当安妮好不容易被收养,结果玛瑞拉又要把她送回去,我就为安妮感到难过;当她认识了新朋友时,我就为她感到开心;当她要和戴安娜分开时,我就感到了失望和孤独。主要还是我喜欢安妮的想象力,她是一个很有趣的女孩子。为此,妈妈经常说我:“你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怎么了?”我只好回答道:“我在读书,被书中的人物感染了!”
在读书时,我经常会做些笔记,积累些妙词佳句,写下心灵感悟,在读书交流会上,我常常把自己的读书感受与大家分享,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这掌声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力量,激励我在读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它不仅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也给我带来了成长的养分——像阳光、雨露一样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灵,让我更加茁壮成长!
篇十五: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大千世界中的花花草草,有非常多值得人们去喜欢的。例如周敦颐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陶渊明喜欢花中的隐士菊花,还有人喜欢娇艳欲滴的玫瑰,倾国倾城的牡丹……而我却偏偏喜欢桂花。
记得上一次看见桂花是在国庆时节,十月初的光景,本是它的花期所在,应是它开得最艳的时候,可若不是闻到了它的花香,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它。桂花似乎从来不是一种用来观赏的花;就算是开得最盛的时候,它的枝干也不过两三米高,而且细而狭长,总给人营造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与旁边高大的松柏相比,立刻就有些相形见绌了。桂花不是长久的花,它的花期仅有短短数十天,小小的白花儿,一丛丛,一簇簇地在枝头簇拥着,小巧的黄色花蕊点缀在其中,与小巧的花瓣相得益彰,有一种精致的美感,就是这样美的花,却这样地不引人注目。
而我喜欢桂花,是因为它的气味,它没有像玫瑰,丁香等花的刺鼻的芬芳,而不似牡丹芍药等几乎闻不见气味;它有着一种独特的花香,虽浓郁却不甜腻,虽清新而不刺鼻,它仿佛能使你忘却一切,为你拂去闷热天气所带来的烦躁,为你驱散心里的阴霾,使你坠入那一片安静祥和的气氛中。
也许你要说桂花不美,的确;如果美的定义仅仅是艳丽,妖媚的话,那桂花的确称不上美。有人把牡丹比作花开倾城的贵妇人,把玫瑰比作极尽艳丽的美人儿,可是在我看来,桂花只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山间女子,没有倾城的绝色容颜,却有着清丽,超凡脱俗的气质。
桂花虽然平凡,却一点也不普通。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那样一群人:辛勤的园丁,勤劳的清洁工;或许当你看见那美丽的花园,整洁的大街后,会由衷地发出赞叹,可当我们悠然地享受这些似乎平常的事情时,我们经常忽略甚至忘却了这究竟是谁的劳动成果。
我爱桂花!尽管它没有盘曲错节的枝条,没有艳丽的身姿,可我喜欢它那小巧的花朵,它那清新的芬芳,它那默默付出,却丝毫不求回报的品格!
篇十六: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当春花落英缤纷,当夏叶嫩绿飘落,留给秋季的,是金色的麦浪,还有宁静明亮的月亮。我爱秋季,爱她的朴实无华,爱她的沉静清冷。
秋天的田野,金灿灿的稻谷,颗粒饱满,沉甸甸的散发着醉人的方向。黄澄澄的谷子,压的谷穗都直不起腰,可它还是不停的摇摆,快乐得跳着舞。风声浪涛,如似一曲动听的乐章。浓郁又丰满的金秋时节,便融化了中国乡村朴实而简单的日子。这又何尝不是“悠然见南山”般的美好意境呢?
一段大路两旁长满了许多大树,夏披锦衣冬着短袖的树冠,身上已经单薄了许多。一阵凉爽的风吹过,树叶纷纷飘落下来,红的,黄的好像蝴蝶翩翩起舞,又好似仙女撒花。它曾以不同的姿态迎接阳光,不断成长。今天它们又用不同层次的金黄渲染大地,不愧是秋天最亮丽的风景线。
早晨,朝着东方升起,射出万道霞光,天空在这般景色的熏陶下,也情不自禁的换了造型。远远望去,好像广阔无垠的大海一样,掀起了一层层波浪,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一切烦恼在它面前都烟消云散,只剩下清风与花香。
秋天的夕阳也富有诗情画意,夕阳染红了天边的云彩,圆盘大的夕阳很快在云彩的映衬下落下墙头,黑暗的阴影逐渐笼罩了大地。最后,太阳像捉迷藏一样跳进了山里,黑暗立刻吞噬了大地,既而,如同白昼的灯光亮了起来,打破了短暂而可贵的黑夜。
秋天的夜晚,墨黑的天空总有些繁星点缀,天空中明亮的勺子般的北斗七星,璀璨的北极星恒久地挂在天空,给回家的游子指明了方向。银盘般的月亮散发出皎洁的月光,神秘而美丽,笼罩着静谧的夜。
秋天是成熟的,不像冬天那样陶气,春天那么娇小,夏天那么向外;秋天是机智的,它不像春天那样妩媚,夏天那么酷热,冬天那么萧瑟。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是喜悦的季节,是热情洋溢的季节。它具有黄金一般的特点:富足、稳重、深沉与庄严。
它给人新的希望,给人热血般的激情,是迷接重与茁壮的中转线。
我爱秋天!
篇十七: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们每天都要吃东西来补充能量,维持我们的生命。但是也有一些食物吃了不健康,可是很好吃。人们把这一类食物统称为垃圾食品。而我最爱吃的巧克力就偏偏属于这一类。
说起巧克力,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糖分较多,吃多了我们会有一层脂肪。这也正是它的坏处。可是身为吃货的我,怎么能抵抗的住那甜甜的口感呢?正是因为我太喜欢吃巧克力。妈妈也认识到了巧克力吃多的坏处,明令禁止我吃糖。
有一次,妈妈在我写作业的时候拿来了一盘巧克力,对我说:“这盘巧克力,是考验你自制力的,你吃不吃随便你。”我一脸狐疑的说:“不让我吃就不让我吃嘛,你还放一盘巧克力在这,这不是明摆着让我分神嘛?”妈妈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径直离开了。
我起初克制着自己不去想它。可是,巧克力的香味已经透过包装袋将我的馋虫给勾了出来。我恨不得撕开包装袋一口吞了它。可是我不能这样做,妈妈知道我吃巧克力会对我失望的。经过正义的天使和“好心”的恶魔的争议后,我的天平还是偏向了天使。我继续埋头写作业。可是巧克力的香味却一次又一次的挑拔着我的鼻息。我简直要疯了。最后,我把盘子放到了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我在做作业的途中渐渐的淡忘了这盘巧克力。过了十分钟,那个邪恶的妈妈又厚颜无耻的回来了。问我:“巧克力呢?”我故意说:“吃了,盘子放厨房去了。”妈妈反问:“不会吧?你自我控制的能力就这么弱?”我想气气她:“嗯,没错,谁叫你放在我面前的。”妈妈有点生气了:“你怎么能这样啊,自制力这么弱,将来怎么得了……(此处省略一万字)我觉得差不多了,便把巧克力从床底下拿了出来,妈妈顿时哑口无言。
巧克力,让我痴迷的巧克力,你什么时候才能踢出垃圾食品的行列啊!我不想被老妈唠叨啦!
篇十八: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有许多爱好:画画、踢足球、打篮球、跳绳……但我情有独钟的是打乒乓球。
我刚上小学时,每天放学都会看到一些大哥哥在打乒乓球。我看得入了迷,乒乓球像把我的灵魂给吸走了,妈妈拍拍我的肩膀,我还没反应过来,一直到他们结束了,我才回过神来。
回到家,我就嚷着要学乒乓球,妈妈被我吵得实在没有办法,于是四处奔走,帮我打听培训班,终于在第五天找到了一家球馆,报名让我在那里练球。球馆里有很多学员,有些人球技十分高超,他们打球的动作我看得眼花缭乱,我想:“我以后也要变得这么厉害。”
经过两年的努力练习,我的球技慢慢提高,已经比跟自己同时进入球馆学习的同学高出一个等级了。
有一天,教练对我说:“县里有一个乒乓球比赛,周六下午你去参加。”我兴奋不已。好不容易盼到了周六下午,我兴致勃勃地和妈妈来到赛场,立刻被赛场的气氛感染了,耳边只听见乒乓球在球桌上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还有选手的呐喊声。
一共有十二名选手参赛,要一一切磋,然后确定排名。有些选手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的发球他们也接不住。我过五关斩六将,闯进了第三轮的争夺赛。我和对手四目相对,球场里弥漫着腾腾杀气。我小心翼翼地把球接住回过去,不给对手留下任何扣杀的机会。但我和他在技术上还是有差距的,比分瞬间拉开了一大截,我的士气也被杀没了,开始的气势已无影无踪。我也因接球频频摔倒,“放弃吧。”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响,当时真的想放弃了。但我一想到自己两年的努力,不能白白报废,得有它的价值。我咬紧牙关,寻找对手的破绽。对手也许太得意了,后来发球都特别随意,我找到破绽,终于将他一举歼灭。努力是有回报的,我赢得了比赛,还拿到了五十元奖金呢。
此后,我更爱乒乓球运动了,我要不断训练,继续提高自己的球技,成为乒乓达人。
篇十九: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我家有一只小狗叫happy。它的背部是黑漆漆又光亮的毛,腹部却是棕色的。好像穿上了黑外套,配上棕色的外衣,真是帅气十足。一双黑珠子般的眼睛整天骨碌骨碌地转过不停。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整天竖着,机警地听着四周的动静,哪里有点风吹草动,它就会“汪汪……”地叫过不停。鸡毛掸子似的尾巴总是摇来摇去的,是它迎接主人的招牌动作。
Happy对待主人非常热情到位。每天我们一回家打开门,happy就会快速地来到门口,竖着耳朵,摇摆着尾巴,然后大声地叫着:“汪汪……”用嘴蹭我们的脚,用舌头舔我们的手。好像在说:“主任欢迎你们回来!”
Happy吃东西很有讲究的,每次我们给它吃的,它总是先围着饭菜走几圈,用鼻子闻闻,眼睛仔细地打量着饭菜,确定饭菜干净喷香了,然后才绅士般地一口一口的细嚼慢咽,似乎在享受着美食的滋味。吃完后还要到它的专用喝水盆里喝上几口水,就像我们人一样把口漱干净。
Happy喜欢戏水。每当下雨天的时候,happy就会喜不自禁地跑到雨中尽情地撒欢淋浴。在雨中欢快地跑呀,叫呀,打滚……总之它那个高兴劲我简直无法用语言描绘。爸爸看见了,担心happy淋雨了会感冒,就把happy抱回家。可它使劲地挣扎,甩动,结果把爸爸摔得满身都是水,趁爸爸用毛巾擦身的时候,它就来了个金蝉脱壳,又跑进雨中,满世界的跑。爸爸拼命地追赶,好不容易才把happy抓回来,直接关进笼子里。它还不死心,在笼子里抓呀叫呀……闹腾了半天,实在是精疲力尽了,才乖乖地躺在笼子呼呼大睡。
Happy很害羞的。每次我带着它散步时,它都不会随地大小便的,它总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抬起一条腿撒尿,然后才跑回来,跟我继续悠闲地散步。
这就是我家的happy,也是我的最爱。
篇二十: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有人的是婀娜多姿的玫瑰花,有人的是机灵乖巧的小猫,有人的是眉清目秀的芭比娃娃……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是晶蒙剔透的仙人掌水晶球。
这个仙人掌水晶球是姐姐送给我的。它的下面是一个棕黄色的底座,呈长方体,写着白色的小字。底座上是一个水晶球,晶莹剔透,美丽无比,水晶球里面是一个绿油油的仙人掌,上面有着蓝、黄、紫三色的小花,好像令人垂涎三尺的冰淇淋。仙人掌四周有无数闪亮的银片。打开
开关,红、黄、蓝三色的灯光映照着亮晶晶的银片,五光十色。水晶球旁边坐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鹿,乐呵呵地注视着远方。
这仙人掌水晶球,不仅外形美观,而且常常带给我鼓舞。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得很差,我既气馁又沮丧,呆呆地坐在书桌旁,抬头一望,看到了仙水掌水晶球,我把它拿下来,用手随意把玩着它。水晶球中,银色的亮片舞动着,仿佛是沙漠中的沙尘翻滚,而仙人掌却纹丝不动,
顽强地与“沙尘暴”作斗争。我想:仙水掌生长在寸草不生的沙漠,而它却与恶劣的环境作着斗争,不屈不挠地生活着。人不也应该一样吗?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与挫折,我们要像仙人掌一样不怕困难,努力奋斗。顿时,我受到了鼓舞,我默默拿出试卷,分析错题,总结经验,希望下次能考得好成绩。
仙人掌水晶球不仅带给我鼓舞,还给我无聊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妈妈经常加班,很晚才回家,每当我一个人在家无聊的时候,我便和仙人掌水晶球聊天。它是我最好的朋友,而旁边的小鹿则是最好的倾听者。我告诉它我的愁悲喜乐,每当我诉说忧愁和悲伤,忧愁悲伤就会减少一分;每当我谈起喜悦快乐,喜悦快乐就会增加一倍。
这就是我最爱的仙人掌水晶球。它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无数乐趣,它将永远是我心之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