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我最喜欢老师推荐给我的一本书,叫《一只离家出走的拖鞋》,这本书我读到最后,好舍不得它结束,实在太好看了。让我讲给你们听!
小墨是一只白拖鞋,因为他的主人长时间没回家,小墨耐不住寂寞,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它离家出走了。
在这段特别的旅行中,他遇到许多辛酸的事情。被花猫叼,被车碾,被淘气的男孩丢进臭水沟……这些经历让他尝尽了离家出走的艰辛和痛苦,直到她遇到了新主人-妞妞,从此小墨、妞妞和爷爷又经历了一段不一样的旅行。
这本书是令人感动的。当小墨被扔到垃圾桶时,一只胖老鼠出现了。尽管他刚开始对小墨撒谎,但小墨是宽容的,一次次救他,最终感动了胖老鼠,胖老鼠在关键时候救了小墨。
这本书是温暖的。妞妞在马上要被车撞到的时候,陌生男孩推了她一把,自己却被撞伤了。妞妞为了感谢救命恩人,把所有攒下的钱买了一个蛋糕去医院看他。
这本书是充满亲情的。妞妞和爷爷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爷爷不舍得花钱,得了病也不看,一心想着给妞妞交学费,最后晕倒在路上。妞妞不管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和爷爷一起分享。他们相依为命,互相关爱。
这本书是具有悬念的。胖老鼠救了小墨以后,他在水里咳了一声就不见了。他死了么?在故事最后,胖老鼠奇迹般的帮小墨找到了哥哥小宛,因此胖老鼠的下落明了了。
这本书是令人好奇的。书一开始,小墨主人很久没有回来;他去哪里了呢?在书的最后才告诉我们主人为了救妞妞受伤住院了。妞妞的爸爸也一直没回家,他去哪里了呢?最后我才知道,他就是在垃圾桶捡到小墨又丢弃的流浪醉汉。
这本书有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小墨丢了,又被爷爷在沙滩找到了;小墨和胖老鼠分分合合好几次;小墨和哥哥分开了又在胖老鼠的帮助下重逢了;救妞妞的好心人居然是小墨的主人……
这本书是令人充满希望的。妞妞在最后可以免费上学了,而且爸爸回来了,可以陪她一起学习,爷爷的病也好了,妞妞,爸爸,爷爷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书中的小墨乐于助人,乐观,有毅力又有点小脾气。妞妞瘦小可怜但是懂事,知道感恩。爷爷勤俭节约,乐观又为人正直。他们的故事很多很多,真是一本好书啊。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给予中国原生文明的献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大秦帝国》无疑。当然,这可不是一本书,据我目测,也就六部,十一卷,区区几百万字,我自己都惊异于我把它啃完了。一百五十年的激荡岁月,战国七雄的此消彼长,阴谋阳谋明争暗斗搭配上大部头的厚重感始终牵着我的鼻子,让我花了一年多时间一口一口吃掉这套书。
战国到秦这段历史本身就十分引人暇想,因为人们对它已有了一定的文字记录,但又比较混乱、零散,于是多了丝神秘色彩。那时的中国社会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进化时期,国家处于分裂状态,社会充满大动荡、大变革,不稳定的状态衍生出无尽的可能,因此有百家争鸣这样的思想文化高峰,为天下人探索未来的路。诸多学派各展所长,以天下为盘、邦国为子,下出别具一格的时代大棋。这样英才辈出、充满未知的年代足以吸引我的注意。
但与史书不同的是,孙皓晖教授将这些岁月小说化了,各色人物形象鲜明,铁面无情如商鞅、智慧潇洒如张仪、英气勃发如鲁仲连、强雄老辣如秦昭王……能人光彩夺目,丑角引人捧腹,君子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使人如沐春风,小人遭我冷嗤唾骂。书中的语言有文言文的风格,但整体简单易懂。除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析语段,其余部分语言平实且充满“烟火气”,字句间还原出两千多年前的各阶层的生活,让神秘的历史活化,铺展在读者眼前,让读者神往。这不是可见或是可听的历史,而是沉浸式的社会体验,表现出其鲜明的小说特征。
正如孙教授在此书的序言中所说,这套书是给予中国原生文明的献礼。原生文明的确切定义我不清楚,但它也应该如原生家庭一般无声地浸润一个文明,如同自母胎留下的印记。春秋、战国出现百家争鸣,中国的文化才算正式起步。此前的夏商西周只有文明(即国家)而并无文化,在人们心中大多如飞鸿踏雪,真正为中华民族的气质内涵定下雏形的还是春秋战国时期。《大秦帝国》虽然只是一套小说,但是它展现了中华文化萌芽的过程,能带来精神源泉的滋养,抚摸中国人心中的丘壑,使人与灵魂深处的祖先们对话,涤荡心神。
若不是闲暇不多,我很想重新啃一遍这套书,再去与先人沟通,再徜徉于牵动人心的混沌河山。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在旧中国的北平城里,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刚开始作者讲述了祥子他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愿望,他披星戴月、栉风沐雨、省吃俭用,一天天辛苦奔波,历时三年终于凑足一百块钱,买另一辆新车。我从祥子身上看到了他积极向上、不惧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做一件事也许并没有那么困难,只要你肯坚持,肯吃苦就一定会成功。
祥子为实现能祥子为实现能拥有一辆自己车的梦想,经历了三起三落,最终他失去了生活的信心,自暴自弃,堕落沉沦。因为他的车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他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于是有了骆驼祥子的称号。本想用卖掉骆驼的钱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不幸被骗,又因为主人躲避特务追踪,丢掉了比较安稳的工作。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祥子回到了自己原来干过的车厂继续拉租来的车买车到没车,祥子只能跟车厂老板的女儿虎妞结了婚,祥子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但是不久虎妞难产死去,祥子又不得不卖掉车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再加上祥子喜爱的小福子自杀了,吹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祥子拉车的梦想完全破灭,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最大的悲哀不是贫穷,而是看不到希望。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兵,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到了祥子这悲剧的故事。祥子有着自己的美好愿望,但是现实却吞噬了他的希望,祥子最终被残酷的现实所击垮,这让我明白了,其实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但唯有不失去希望,才能在人生的浩瀚大海中搏击风浪,虽然文章以悲剧而结尾,但这本书真的让我了解到了到底该如何做人。祥子身上的故事很真实,令人悲叹不已,这也证实了人只有通过努力才有收获。
现在的我们还小我相信,“少年有梦,不止于心动,更要付诸行动。少年不惧岁月长,彼方尚有荣光在”。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语文书
致亲爱的语文书: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你从语言而来,因文字而生。黑铅字、白素纸,承载的不止是一本教科书,而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千年积淀,也是一个民族未来的启首之章。请你收下,我这一首朴素的赞歌。
尺素万卷,落笔是你
从绵延的历史中走来,走向新时代的隽永华章。你携着厚重的尘埃,面对时代的洪流,走在时钟轮转的分秒之间。
从“汉家烟尘在东北”到“铁马冰河入梦来”,无数的硝烟犹然弥漫于行句之间。从“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到“月桂梢头高昂”,淡黄的纸张,构起古人的传情桥梁。从“兴观群怨”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尺素之间,落笔滴墨。无数学子的求学历程在微光中绽放,于爝火上燃起希望的光芒。
十又两载,陪伴是你
是呀呀学语时,双手捧读着的你,让欢声与笑语充满整个夏天;是在新书发下时墨香四溢的你,偷偷翻开目录,挑取一篇最有意思的文章细细品读;更是默写时歪七扭八的你——有时被夹在桌子与腿间,有的摊摆在抽屉间,也有时压在默写本下面,不时翻开,瞟一眼,又若无其事地悄然合上;甚至是课堂上,开小差时,拿起笔乱涂乱画,几根细线,一抹墨水,让杜甫老师的豪放、鲁迅先生的一字眉浓跃于纸上。数年寒窗的追跑打闹,亦或勤学苦读,都如年轮般刻画于你的页间。
三千世界,瓢水是你
似前世千次的回眸,令你我相遇。无论哪里,点一盏灯,翻开一页,就能穿越时空,遍览古今。而时光却时而像一个个调皮的小孩,在你的身上悄悄地,揉起一块卷角,折下几页折痕,弄坏了你整齐的书缘,刮掉了几处鲜艳的油墨,亦或是偷走了你的边角料,又让你的边缘泛出黄色的深纹——那是他们来过的痕迹。
可是,喔,我的朋友,我还有多久就要与你作别?那承载记忆的扉页,早已被不知何人的画笔涂鸦。不久的将来,功利的社会里不再需要文学积淀,肮脏的铜臭会把你带走的!
喔,那时,我可能会在某个不经意的午后,随意地翻开一页,看到你身上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又做出一些感慨吧。而你对我而言,也从来都不是一个小于150的数字。
此致
敬礼!
糌粑
2022年3月20日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我有许多的书,如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鲁迅的《朝花夕拾》……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刘慈欣的《三体》。
《三体》是一本科幻小说,它总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叫,《三体》第二部叫《三体2之黑暗森林》第三部叫《三体3之死神永生》。起初我是因为它的封面好看才买了回来,回家一看就入了迷,接着就买了二、三部。
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时美苏争霸,他们两个国家开始比谁的太空探索技术更发达,中国也不甘示弱搞了一个名为“红岸”计划,红岸计划中的一名叫做“叶文洁”科学家的科学家利用太阳向宇宙的深处发射了一条信息,不久后一个叫做“三体”的文明收到了这条短信,并且要向地球宣战。但是地球的科技与三体比起来就像一只虫子一样微不足道,最后人类团结在一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与三体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中的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把人的性格、特点十分完美的展现了出来。并且书中的对比手法让我感受到无比的震撼比如人类的星际战队与三体的水滴探测仪的对比,比出了人类的自大和渺小,比出了三体文明的无比强大,这个对比让我为人类与三体同归于尽的结局感到十分的惊讶,同时又让我感到智慧的力量事多么的强大。
书中也有许多的道理。比如那句“宇宙是一片黑暗森林,里面的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与自己一样的猎人时,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就要先下手为强。”不也适用于当今社会吗?
令我百看不厌的片段是太阳系被“二向箔”从三维降为二维的那段文字。刘慈欣用了他百分之百的脑细胞去想象这幅画面,又用百分之二百的脑细胞吧这幅画面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太阳系被降维打击的那段文字简直太震撼了,我无法形容出那无比震撼的画面,不过我倒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把这幅画面呈现出来,那就是让大家看一看梵高的《繁星》。
《三体》这部书给人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它将宇宙的浩瀚用文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我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体》系列的书。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我家有一本神奇的书,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拥有魔法,而是一本能带我环游世界的书,它是由波兰两位作家压力山拉。米热林斯卡和丹尼尔。米热林斯基所著的《地图》。地图书是爸爸的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的那一刻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之后便成为了我生活中一位不可或缺的朋友。你想知道我这位朋友的秘密吗?那就跟我一起探索吧!
这本书用卡通图案介绍了七大洲——北美洲、南美洲、欧洲、非洲、亚洲、南极洲和大洋洲;四大洋——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又分别分洲介绍了各洲的主要国家及各国的地域文化和人文景观。我是中国人,我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我首先翻到了中国版图,书中用各种图案和数字描绘了我国的地形、城市、人口、物产、地域文化,还有各地所特有的动植物种类及美食。我拿着彩笔从北往南圈读着各个城市,看到了许多熟悉的地名和景点:哈尔滨的冰雕、北京的紫禁城、大同的云冈石窟、西安的兵马俑、武汉的黄鹤楼、上海的豫园……我还看到了我的家乡——杭州,上面特别标注了西湖。哈哈,波兰人也知道我们美丽的西湖,旁边还有个小小的标注“茶”,虽然没有写明是西湖龙井,但我猜外国作者一定也很喜欢中国的绿茶。再往南,我看见了中国的宝岛台湾、广州塔、海南的三亚、香港……向西我看到了桂林山水、成都的乐山大佛、西藏拉萨的布达拉宫,还在地图上看见了喜马拉雅山脉,山脉旁标注了“酥油茶”。啊?酥油茶尽然是用耗牛的黄油加盐做成的,我想我肯定喝不惯。图中的一角还用图案描述了中国各地的美食:烤鸭、麻婆豆腐、面条、松花蛋,还有臭豆腐。旁边特意注明了臭豆腐的做法:将豆腐放入有香料或蔬菜的卤水中发酵而成。我想作者一定品尝过了这特有的味道了吧……
从《地图》中我更进一步了解了中国。它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地景色宜人,让人流连忘返。有机会我要游遍祖国的山山水水,向全世界的人们介绍我伟大的祖国,让人们走进中国、了解中国、热爱中国。
认识这位朋友——《地图》已经两年有余,它给我带来了浩瀚的知识和无数的快乐。通过它的介绍我也到访过很多地方,我还要继续与它为伴一起畅游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我看过很多书,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怪物雅克》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雅克是一个6米高的大怪物,喜欢吃小孩。他会在夜晚无声无息地飞到小孩的房间,一口把小孩吞掉。而坏小孩的体内会产生剧毒,让雅克中毒,所以他只吃好孩子。
现代小孩大多都是坏孩子,浑身毛病,无法食用。美味的好孩子很难找。雅克很费了一番周折才从圣诞老人那里偷到了一份好孩子名单。
第一个小女孩是夏洛特。雅克正想饱餐一顿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小女孩早有准备。她有一本防怪物指南,按照指南里的办法做了几件蠢事以后夏洛特变得无法食用。雅克大失所望,只好愤愤地飞走,去找第二个好孩子——伦敦的路易斯。在这里雅克误食了坏孩子杰克,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苦不堪言,几乎死掉,幸好善良的玛德琳救了雅克,并被她彻底地改变了,他不再吃小孩,还成为一个画家,和玛德琳生活在一起。
夏洛特学干蠢事是整本书里最搞笑的部分,她学骂脏话,还要在书包里拉粑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笑得都快喘不过气来。
虽然雅克是怪物,却一点也不凶残可怕。整本书里,没有雅克动手打小孩子,也没有骂脏话的描写。相反他在吃小孩子之前会耐心地和小孩子说话,他甚至跪下来哀求夏洛特不要干蠢事。如果我是雅克,早就一嘴把她吞到肚子里去了,根本不会和她说话。当夏洛特用大哭把父母招来时,雅克只好落荒而逃。看来雅克是个心肠软并且胆小的怪物,这也是他不断失败的原因。
不断的挫败让雅克厌倦了这个没有爱的世界,他决定毁灭、消失,于是他奋力地撞上一个大火球,几乎粉身碎骨。幸好被善良的玛德琳救了下来。一个成天想着吃小孩的怪物居然需要爱,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不过他真的得到了爱,也证明了他是一个有爱的怪物。玛德琳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雅克从她那里得到了关爱,这让雅克发生了改变,他决定全新全意地珍惜和保护玛德琳。在我看来爱与被爱不像怪物干的事。它们应该干坏事,让所有人都害怕。不过有爱的雅克更让人喜爱。
从玛德琳身上我学到很重要的一点是“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理想,也是这句话最终让雅克放弃了吃小孩的习惯。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怪物雅克》的原因——既有有趣的故事,又能学到做人的道理。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对阿米尔的承诺,并用一生来践行,亦是最后阿米尔对索拉博的承诺,跨越时空,也是对哈桑未说出口的承诺。
“风筝”不仅仅是“风筝”。
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的肯定,他认为,爸爸从他小时候就觉得他懦弱,不理解他热爱文学的心,阿米尔甚至嫉妒哈桑,因为哈桑正直、勇敢,在危险时能挺身而出保护朋友。这使得阿米尔太想要得到爸爸的肯定,这是巨大的伏笔。追风筝大赛他必须是第一名,而在这次比赛的过程中,他又看到了哈桑比他好的一面又一面,体能、机敏、聪颖,所以他选择了在看到哈桑遭受到了非人的遭遇,亲眼所见,却站在巷口,选择了逃避,除了害怕,对于阿米尔来说,赢回爸爸的肯定是最最重要的,比哈桑重要得多,这使得他定要牺牲掉哈桑。
而哈桑追的是友情,他始终坚信“阿米尔少爷和我是朋友”,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保护、守护阿米尔,即使阿米尔只会在没人陪的时候才会选择他,即使阿米尔常常因哈桑不识字嘲笑他,而哈桑却不曾恼怒,只是虚心请求阿米尔的解答,即使阿米尔在他面对困境时选择逃避、选择懦弱,即使被阿米尔诬陷也绝不解释,即使到最后的时刻,即使他最后泪流满面地选择和阿里离开这个家,也不曾出卖阿米尔,即使、即使……哈桑依旧用他的纯朴,他的真诚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太忠诚,他太在意这段友情了,为了这一切,所谓的一切,他几近卑微。而他,依旧追着这段在他眼中珍贵的友情。
爸爸这一个在前半部份近乎完美的人物,他追的是阿米尔的勇敢和对哈桑的补偿。阿米尔和哈桑是吃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兄弟,可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哈桑对欺负他们的阿塞夫的称呼依旧是“少爷”,似乎卑贱刻进骨子里了。而阿米尔是拥有社会地位的人,却总是懦弱,哈桑始终勇敢、正直,爸爸是矛盾的,也是有爱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深入人心,但“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则是开启了阿米尔的救赎之途。阿米尔是懦弱的,他一度想要拿自己的懦弱作挡箭牌,可他的内心也始终存有善良与纠结,阿米尔是痛苦的,在他找到这句话时,他也找到了一条正确的路,通往变善,通往不懦弱,通往救赎。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王泽雨
理想是美好的,可他不是现实。
——题记
人的理想是美好的,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走向繁盛的垫脚石。可如果失去了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漫无边际的幻想之中,那将是灾难性的。《唐吉诃德》这本书就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唐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用他的这本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荒诞的人——唐吉诃德。他是一名落魄的小贵族,喜欢骑士小说,整天沉浸在骑士梦之中,立志要恢复古代的骑士道。于是,他灾难性的幻想开始了: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找了一把破矛当武器,戴上了破头盔,自称为游侠,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更为可笑的事情,他还雇佣了农民桑丘潘沙一起做他的骑士梦。在旁人眼中,他们成了疯子而在他自己眼里,自己却是个威风凛凛的骑士。
最令人好笑的还在后面。他在冒险途中,把旅馆幻想成城堡,店主幻想成城堡的主人,于是请求店主封他为骑士。这些荒诞过后,他的幻想仍未停止。他又把风车当成巨人,冲上去和“巨人”大战,结果遍体鳞伤,还自称有巫术;他把羊群当成军队,结果遭到牧羊人的攻击。他身边的明白人桑丘潘沙一再劝说他,可他总是不信。后来,笑话越来越大,他开始把剃头匠的铜盆当头盔,罪犯当绅士,还把他们放了出去,最后还是他的朋友伪装成骑士,与他“对决”,并让他停止做游侠骑士一年……当他吃遍苦头,伤痕累累回到家乡时,他已病入膏肓,时日不多了。这时,他终于明白骑士类小说都是胡说八道,可是已经迟了。
《唐吉诃德》这本书不仅讽刺了过去,还恰好讽刺了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如书中的这位游侠走到农场时,看到农工十分辛苦,便威胁农场主,想让农工好过一点,结果唐吉诃德一走,农场主又开始折磨农工,甚至比上次的还要狠毒,正是讽刺了当今一些吃软不吃硬的人;而唐吉诃德,又如当今的一些少年,沉迷于武侠小说网络游戏之中,想做“张无忌”、“杨过”这种“大侠”,沉迷在自己的梦中,这不是理想,而是幻想。这样到最后,不仅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还一事无成。这本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脱离实际,沉迷于自己的幻想中。
当今的我们,应朝着正确的理想前进,而不是像唐吉诃德那样沉浸在自己的梦中!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在中国文学宝库里占据着显赫的地位,也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长小说,在我国家喻户晓。
在这本书中,作者施耐庵塑造了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有急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打虎英雄武松等等。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因而得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拥护,最终发展成一股令朝廷不敢忽视的力量。而作者对于这些英雄人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讴歌,歌颂了这些人物的反抗精神、正义行动,也歌颂了他们超群的武艺和高尚的品格。
文中对于人物的刻画都十分传神,细细品读,你会发现书中的人物是那么的立体,像亲眼见过一样。书中的故事离奇曲折,出乎意料,将你带入一个神奇的世界,领悟梁山好汉的“忠义孝”。
我喜欢《水浒传》,书中有许多曲折跌宕的故事,其中“武松打虎”的情节曲折生动扣人心弦,细致地描写了老虎的凶猛,经常伤害行人,武松脾气倔强喝了酒后,不听店主人劝告,喝了十八碗酒后过景阳冈打死了老虎。这个故事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几经博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十分生动逼真,突出了武松的英勇无畏机智勇敢。此外还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杨志卖宝刀”“智取生辰纲”…。一个个故事十分精彩,使我百读不厌。
读《水浒传》不仅能够感受文中的人物魅力,还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肾景。文中虽没有直接地描写当时社会环境,但是通过对各个阶层的人物的描写,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北宋社会的真实面貌。作者运用杰出的艺术手法,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的一面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社会“官逼民反”的一种思想。揭示出当时的社会矛盾,让我们对于历史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古今中外,《水许传》是我喜爱的一本书,我会将它当成我心中的经典再三品读。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篇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早就心向往之,尤其是耳畔响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佛柳”那悠扬的越剧时,我更是读之入神。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放飞自己的梦想。
(张佳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