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篇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路边的墙角,有一朵即将被雨滴所打败的小雏菊,如被遗弃的孤儿,孤苦,无依无靠。
我默默地低下身子,将那小伞笼罩在它的身旁。可惜,这个小小的避风港只能为它守护一时,而守护不了一世。我痴迷地看着这朵即将在风雨的摧残中倒地的幼小生命,是那么想看它娇艳地盛开。我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
“啪”一处小水洼被踩扁,洼中雨水飞溅,路人们来不及拭鞋,加紧了前进的步伐。渐渐的,雨过天晴,风的怒吼销声匿迹,无影无踪了。大概是复仇吧,阳光仔细地搜寻每个角落,想把剩余的雨水狠狠吸干。
小雏菊在猛烈的阳光下怡然自得,我伸出拇指,像碰古董般小心、谨慎。突然,花瓣的娇艳一股脑地展现在眼前。顿时,我的脸痴迷痴迷的,如秋天丰收的苹果,泛着羞红的色泽。不曾想,小小的雏菊生命也是如此短暂。它,已经开苞了。
转眼已是深秋,萧瑟的风吹向大地。我,心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中砰砰地跳。
“那多菊花不会已经被吹趴了吧!”我自语。
那条小路已被掉落的枫叶铺成金黄的地毯,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响,心,也已经崩到了极点。我对小雏菊的痴迷,任何都已无法替代了。
又是那小路的墙角。一阵冷风掠过,打了个寒颤。那朵菊,只留几瓣残黄于此地。心中的石头虽然早已落地,可心中那令我痴迷的菊也飘走了。也许,深秋的到来,让它的生命进度条快了不少吧。墙角之外,风“嗖”、“嗖”地猛刮,如同一只可怜的幽魂,向大地奋泣着上天的注定。可又有哪一位行人,愿意停下自己前进的步伐,来倾听那悲寂的声音呢?也许,只有我吧。
墙角,几片残瓣瑟瑟发抖地靠在一起。我痴迷地将其捧起,如视珍宝,在土里重新安好,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
也许,这几片残瓣不会长成新菊。但我对菊盛开时那一瞬间的娇艳地痴迷,也深埋地底,永远不会改变。
篇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篇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我们一天天在不断地成长,成长之中也有了自己的变与不变。于我亦是如此,变的总是很多,但不变的永远是那份徜徉于书海的痴迷。
爱读书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自幼便这般觉得。因为自我识字以来,便开始接触书籍了,年幼时是《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故事简单易懂的寓言总令幼小的我浮想联翩,开始幻想这个世界的模样。随着逐渐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我看的书也就更多了。于我,也从原来单纯的喜爱到开始探索每本书的深切内涵。
这些内涵其实就是每本书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这些情感从作者们的笔尖滴出,涓汇成一股潺潺溪流,流进了我的心底,滋润了我的心田。同时,我也深深为这些情感所痴迷,感化,乃至成为我精神上的营养品。
这也就是我徜徉书海所深深痴迷的。我痴迷于它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令我开始用新的思维来看待这一个新的世界。你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手捧一本好书,开启一段美妙的旅程,不也是一种享受吗?
书香袅袅之中,心不再浮沉,如止水一般富含着新的品格。我痴迷于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徜徉于书海之中,或许就可以将这无色无味的愚医尽吧。同时,这也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回首一件件快乐的往事都离不开书的身影,是书伴随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自古人心易变,变的事物正如天边的繁星数不尽也就不足挂齿,因此那对读书深深迷恋的情感也就越发可贵。回望古代圣贤,哪一个不是热爱读书后才有了一番建树,写下一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人们口中称颂的高尚人士?因此这份不变的痴迷只有坚如磐石才能给我们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进步的动力。这也是我对自身的希望。
不变的正是这份发自内心对读书的痴迷,只愿这份痴迷永不改变,伴我一生!
篇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篇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篇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篇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篇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大千世界,色彩斑斓,蓝天、白云、青草、红花……颜色斑斓,各不相同,使世界变得生机勃勃。
我痴迷于色彩。小时候的我,喜欢在外面野玩,但每当我看到云、天、花、草等各色美景时,总会突然安静,对着美景沉思好一会儿,脑袋里不断掠过那些瑰丽的色彩。
后来,上了幼儿园,我学了画画,虽然只是简单地用各色的蜡笔涂鸦,但仍让我很快乐,整天就像只勤劳捕食的小鸟,不停地涂鸦,不停地涂抹成各种颜色。明明只是一只普通的小黄鸭,但偏被我涂成了五颜六色的“花孔雀”。自己一双白白净净的小手,总是沾满了各种各样的颜色,甚至更疯狂地将我卧室的整面墙上贴满了涂着不同颜色的画纸,十分的梦幻,如同童话世界一般。
后来变忙了,画画被我弃了,但我仍然爱着色彩。早晨起床,拉开窗帘,看着清晨的色彩,一切都是淡淡的,十分清新,被温温阳光照着,冷暖色调并存,出奇的和谐。再回望一眼“彩色墙”,一抹笑意舒展,感觉各种色彩似乎更加清晰美丽了!
可逐渐地,我似乎失去了对色彩的痴迷,不再清晨享受色彩,不再赞美色彩的鲜艳,只是偶尔看着“色彩墙”,把脱落的色纸补一补。那份痴迷,似乎离我愈来愈远了。
那天的物理课,老师在讲光的色散。我百般无聊地听,偶尔和同桌搭两句腔。正昏昏欲睡时,老师拿出了三棱镜,固定好,用镜子借了阳光射在三棱镜上,突然,墙上出现了七色:红、橙、黄、绿、蓝、靛、紫!我被惊呆了,太美了!普通的太阳光里竟然有这么美的色彩,它几乎每天就在我身边啊!
原来,色彩并未离去,它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再想着发现,其实,只要一枚三棱镜,生活中就会透出七色。
对色彩的痴迷,从未离我而去,只是深藏在心。如一坛酒,久了,醇了,酒喝的快,轰轰烈烈,十分舒爽,可是慢慢品,一样美味。我对色彩的痴迷也是如此,从轰轰烈烈到平平淡淡,从大声表达到深藏在心底,不变的都是那份痴迷。
篇十: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儿时走在路上,在相隔十米远的地方,便闻到了的那阵阵独特的烤红薯的香味。
醇浓的丝丝香甜中夹杂着黑乎乎的炭火,令人垂涎三尺。于是就扯扯身旁外婆的衣角,眼中流露出渴望之色:“我想吃烤红薯。”此时外婆多半会驳一句:“多不干净啊!回家我给你做土豆泥。”而若我饿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执着地找尽各种新奇的理由。外婆后来总说我扯过最多的鬼点子都在烤红薯上。
如愿以偿地望着蓬头垢面的大叔把烤好的红薯装进塑料袋递给我。我那一双尚小的手摇摇晃晃地捧着在手心里散发着滚烫暖流的红薯,小心翼翼地剥开外面包着的枯黄的、粘上了炭火于泥土的皮。谁能料到里面会露出怎样鲜艳的土黄色?谁又能料到那抹黄色中究竟蕴含了怎样的香甜?剥开的肉,仿佛使发着光的,在我眼里充满了力量。
可在几年前,路边那些小吃渐渐消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对此我只得在心中暗自神伤。谁都明白这是为了我们好,可心中总是忍不住去想念小路旁传来的红薯香。
时间总是能冲淡一切,我对红薯的思念似乎不再强烈。我不再为食物如此激动。
一次放学后,我独自一人背着沉重的书包,感受着秋风所带来的凉意。当时我的心情不大好,学习上也总是备受打击,因而整个人也颓废了不少。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喷香,身边的秋风也散去了不少凉意:竟是我熟悉的烤红薯!我许久未如此激动了,步伐也在那风中轻盈,直朝着阵阵喷香寻去。
近了,又近了,布满了基层浑浊厚重炭灰的蓝色油桶与静静躺在其上的红薯与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终是买了去!剥开那简陋的紫衣,内部的土黄令我愣了一下。平凡甚至是简陋的外衣下,闪烁着独属于红薯的光芒。
那红薯肉啊,早就在口中化开、散开了,留下红薯的香仍久久不散,于此刻,我忘了一切烦恼与忧伤。
红薯飘香,心中的璀璨便仍在。那份痴迷,不论何时回忆,都永远是崭新的。
篇十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篇十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闲来无事,总会蹲在旧书摊前,小心翼翼的翻开那泛黄的纸页,贪婪的嗅着那馥郁古朴的气息。伴着那柔曼隽永的旋律,悉心感受这古老舟撩拨着文字的海。
在我看来,世上最惬意的时光莫过于手捧一杯清茶,沉浸在阅读的快乐之中。那时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所有的诗情画意都在此刻停留。那深沉的纸页以一种无华平缓的语调讲述着一个个骨瘦如柴的人生,衰败没落的家族,殷红如血的现实,以及纯真饱满的幸福,温慰深邃的大爱,抽象深刻的哲理。他像一位老人,褪去世间的繁华,语重心长的告诉你善于恶,美与丑,真与伪。让你的心灵走向深刻与纯净,教你抛开烦恼与负重,笑对人生。
阅读文学巨著,国学经典,若是能够有一本古老的线装书,那超越时空的韵律便可以带你到达那个朝代,真切的感受到那时的社会氛围,那时人们的思想情感,追寻那时的历史人物的足迹,就连古时的空气都能荡起你心中的涟漪。
我也曾梦回大唐,与一名叫李太白的诗人云游四方,共同铺开纸笔写诗章。我也曾瞧见他面目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我也曾看见他月下独酌,他用来下酒的是剑上寒光,他的情人是天上的月亮。还记得他长袍飘带,微风吹过宛如仙人模样。
我也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那个正在抚琴名为蓝湛的少年,听见他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为魏无羡的少年正在喂着肥美的兔子,忽然想起一句话”忘羡一曲远,曲终人未散。“
看到这里,我不经合上书本,微眯着眼,感受着片刻惬意的时光。
一纸诗书一年华,我在光阴的背后开满繁花。借五柳先生的淡泊名利,我收获了宁静。借李太白的孤傲,我收获了旷达。借张九龄的草木之心,我收获了稳重。
这才发现,沉醉于书香的人生,是孤岛,也是大海。
捧一本旧书,泡一杯香茗。在阳光交织下的黄昏中,让心恬然律动。在这惬意的时光里,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让它教给你文字的真谛,人生的真谛。
篇十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篇十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篇十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00字初中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