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讨论“理喻”(见《理可喻不可理喻》)中,认为要坚持“理喻”(并认为与“理可喻”几乎相同)的基础,这样即使各有不同的理,对于理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是对立的看法,就仍然能够在这个相同基础上去达到“可理喻”的结果(当然,“可理喻”的“理”与“理喻”的“理”只是具有相同的形式,却有着不同的内容)。由此反对执着于一面或者一层的不可理喻。那是因为去发现不可理喻的来源,述说周戴(周道祖和戴安道)故事引出的思考和讨论。那个故事的背景则是佛教出入中国之后,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如何深入,我们自己的本有文化如何对待的问题,这样理喻和坚持理喻就是促进文化发展和文化交流,以及文化包容和文化丰富的重要基础。我的历史上也曾经因为佛教文化的进入而出现的各种不适应出现过“三武一宗”的灭佛,以为出现了问题力御解决,这种矫枉过正的为维护文化的纯洁性而斗争的教训值得深深记取和吸取,尤其是换了个新的名目的种种力御(还有理论思想形式强力背景的力御),所造成的进一步退两步(实际上何止是两步)的后果。这样,在文化领域理喻基础上的不可理喻有其存在的意义,也有孤立、片面强调一方之理而不承认否定对方之理的倾向。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差异和对立,孤立片面的倾向又有阻遏“理”的继续发展的谬误,尤其是恃强力为理,视己理为唯一正确,视识己理为真理。
当说不可理喻的时候,其实就是把自己认同的理作为标准。这样的标准只是一方的(哪怕是己方的),如果把这个作为一个客观的确定的标准,就意味不承认其他的理,自然就把“理”固定在自己的认识的基础和水平上,借用费孝通的话来说就是,把那个“各美其美”理解为只美己美,而不能“美人之美”,自然也就不能“美美与共”。与不可理喻源于佛教传入而引发的对于异域文化的态度,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个词,叫做不可思议。
开始的时候,不大能够区分开两个词,基本上都是作为具有批评性的贬义词,对于对象接近于批判和否定的定性。其实先是从不可思议的认识转变开始才去追寻不可理喻的渊源的,但是先表达了对于不可理喻的理解,因事触动返回来解释不可思议。那是看到赵朴初说佛教(佛理?)是不可思议的,不能用我们一般的理解来理解和解释佛教,可能也包括不能用一般的认识论来认识佛教(和包括佛教在内的南亚文化,印度文化)。这是从佛教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存在(宗教性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尤其是理解已经中国化的中国佛教来揭示这种文化的内在力量,或者说从从一种历史现象,一种文化现象来理解,体会到不可思议的独特性(而不是否定性)。不过就是因其不可思议,力有不逮,也只能停留在赵先生的说法上,或者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说法上。
看到一本介绍印度的书,书名就叫做《不可思议的印度》(吕鹏飞,2018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原以为是从思想上解说不可思议的,实际是对于印度历史和社会现实方方面面的解说来作为“不可思议”注脚的。这才知道(更多知道吧),“不可思议”简直就是印度的一个标签,一个特征,是方方面面,不仅仅是印度,不仅仅是历史。因为书中有着通俗易懂的介绍说明,转述就是累赘,推介更不必先行透露。因为印度对外宣传自己的一个口号就是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不可思议”,换言之,作为我们的近邻国家,除了与我们直接相关的佛教传入(现在再说应该是双向的)和抗日战争期间柯棣华为代表的印度援华医疗队,其他的如万隆会议的发起国,上合组织成员国,金砖国际组织成员相对比较友好的,就是随同英国作为英国侵略军的雇佣兵侵略中国,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印边界冲突等等,另外的方面,如同书的作者试图要表明的——不可思议——不可用我们已经习惯的认识来推论,来推断历史与社会的形形色色。
从文化的角度,从整体上认识,我们排除与不可理喻相近意思的不可思议,其实是从赵先生对于佛教解释的不可思议的角度来理解这个词的文化含义。对于印度来说,作为一种独特的(甚至有些特殊的——这样来说其实放到世界范围,几乎任何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都是特殊的,都应是特殊的,只不过在这样的特殊中包含的具有世界的共性的成分的多少不同罢)文化存在,也是与其独有的历史和在历史进程中如何处理民族传统和世界共性中所形成的侧重点结合点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只是自己对于自己的认识应该放在整个的世界范围中来强调自己的民族性(特殊性),而不是那种超越与自豪感的优越感。我们从尊重的角度,承认很多的地方与我们自己的不同,和我们的一般想法和认识也不一样,为了区别,为了认识,我们说不可思议,印方自己就把这样的认识作为自己文化的一个标签,这种宣传和表现本身,也只能说是一种不可思议吧。
就像是,我们平静地说一种文化“不可思议”。这种文化回应说:对,就是不可思议。
这只能是各自理解。但是对于思考、思想和思维来说,承认不承认是一回事,承认和不承认思的多样性是另外一回事。否则无论批评的不可思议,还是尊重的不可思议,还是坚持的不可思议,都会变得不可思议,直至不可理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