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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时间:2026-04-21 12:50:42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我痴迷于三国很多年了。

我小时候常读《三国演义》到深夜,到了高潮时,饭也不吃也是常有的事。有人说,看三国,初看刘关张,第二遍看曹操,再就看孙权。但我不一样,看了十几遍《三国演义》,依然对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或许是由于关羽的义薄云天,或许是由于张飞的英勇善战,还是因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总之,我对于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

三国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烽烟四起,各方都为了统一而战。我虽然喜欢《三国演义》,从里面学到了好多经典成语,例如桃园结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望梅止渴等,但我不喜欢那个年代,因为在那个年代,兵荒马乱,时刻充满着争战。三国之中国力最强盛的是魏国,虽经历赤壁一败,但由于多年的广招人才、厉兵秣马,它依旧是最强的那一方。直到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

对于三国归晋的局面我也的确颇感遗憾,但有时会发出深深的感叹,它毕竟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统一了全国。

长大后,我慢慢地喜欢上了电视剧《三国演义》,虽然电视剧中添删了部分内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令人喜爱的,说的都是白话文,里边的语言很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我看了多遍。

《三国演义》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斗争与矛盾的转化,塑造了一群叱咤风云的三国英雄人物。所以我很喜爱它,也痴迷于它。

痴迷就是深深的迷恋,因为我对三国的痴迷,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的色彩。

十几年来,我的改变有很多。但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篇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篇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雨的意义,你,真的知道吗?

——题记

雨,作为滋润万物的使者,他无私而又富有生机,也是因为这点我才会为她痴迷,“嘘~”你听,她来了。

窗外,小雨淅淅沥沥的下起来,滴在窗玻璃上向四周扩散。打开窗,雨点儿随着微风飘进来,落在脸上,凉丝丝的。窗外的桃树,在雨水的滋润下开出了粉红的花,绽放出生命的色彩;梨花的花香经过雨的洗礼,在空气中彻底弥漫开来,十里开外,尽是香甜,忽然瞧见脚边有一株小苗,他正吸取着雨水中的养分,茁壮成长。细雨,充满了生机与活力。雨,象征着万物的身长,生命的萌发。

撑伞出门,雨也渐渐大起来。走进公园,又是别样的风景:花儿依然鲜艳,却因为雨露变得更加艳丽,花中带露,更显妩媚;小草在雨中生长,雨水滋润着它们,但它依旧如故,雨中生长,更显坚强;鸟儿在雨中飞翔,雨天的它们依旧向南方,雨中飞行,更显不凡。

坐于亭中,鲤鱼在湖水中随波逐流,时不时跳出水面。低头,一只小狗趴在脚边,他是来避雨的吗?还是也在欣赏着雨中的美景,它是否能知晓自己也成为了这景色中的一部分呢?

大雨,体现了天空的变化莫测,思念的人,在此刻回忆着……

喜欢雨,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待着,因为女孩儿本就是水做的骨肉,因为雨是我心里的寄托。古代诗人常把雨比作内心离愁和思念之情的栖息之地,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比喻恰到好处。不知为何,雨总能让我躁动的心平静下来,这可能就是我对雨的感受吧,安宁而又纯洁……雨是天空的眼泪,但他并不苦涩,因为它滋润了大地。雨是伟大而无私的,是他,创造了一根根嫩芽,一朵朵鲜花,一个个生命。

雨还在下,但我的心早已飞向远方,沉醉在这蒙蒙细雨之中……

篇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题记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篇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篇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篇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篇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卖冰棍,卖冰棍啦!冰冰凉凉的冰棍哟!”

我对姥姥住的村子里的叫卖声尤其痴迷。那叫卖声像有一股魔力,常常把我的魂儿勾了去。六岁那年的夏天,我穿着背心,吹着风扇,还是觉得炎热无比。因为村子没有小卖部,所以我每天都去冰箱上刮下来一层冰霜来解暑。这时,一阵叫卖声传来,姥爷知道是“王五”来了,抱起我就去买冰棍。王五的生意可真好,村子里一半人都出来买冰棍。

“小姑娘来点什么味的?”王五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睛弯成了月牙。

“我要你这车!”当时的我还小,就想把他的车抢了去。

“叔叔的车不卖。”王五依旧笑眯眯的,让我觉得很亲切。王五见我可爱,白白送我一根冰棍。“二哥,你家这小孙女真招人爱!”——“二哥”叫的是我的姥爷。

姥爷从兜里拿出一张十元钱,给我买了三袋冰棍。那冰棍,冰冰凉凉了的,像一条清凉的小溪滑入我的五脏六腑。让我吃了一口,便久久不能忘怀。

那以后,我便天天在村口等冰棍车。有的时候竟忘了回家吃饭,姥姥手脚并用,这才生拉硬拽地拖我回家。我便哭闹,哭呀哭呀,直到哭累了才肯罢休。王五没来的日子里,我把吃过的冰棍杆都存起来,跟小伙伴们比谁的更多。其他孩子也都痴迷王五——更准确地说,是痴迷于王五的冰棍车里的冰棍。可王五却不再来了。

后来,叫卖声终于又响起来了,但我很生气!生气的是我每天都在等他,卖冰棍的却换了人,是个老头——车还是王五的车,录音喇叭里还是王五叫卖声——那时我已经12岁了,却还是痴迷王五的叫卖声。想想自己已经吃了六年王五卖的冰棍了,这一换人一时让我难以接受。

那叫卖声是夏天的味道,也是“开拓村”所有孩子的期望,只是那些期望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王五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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