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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时间:2025-05-18 09:47:39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刚学会走路的的小孩子,外出打工的成年人,在家里带儿女的老人,一提到饺子,谁不会想到一家人团团圆圆吃饺子的情景。把新鲜的肉剁碎加上葱花,再拿起饺子皮,用勺子挖一点肉,最后用筷子沾点水往饺子皮上抹一点水,向里一捏就成了。煮熟以后,大碗大碗的装,大口大口的吃,别提有多美味了。

篇二: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红糖发糕

中国的美食有很多种,有昂贵的,有便宜的,但简单的食材可以做出不简单的美食。比如说以面粉为主要材料制成的有松软的馒头,夹心的包子,硬硬的饼干,但我最喜欢红糖发糕。

红糖发糕的颜色会因红糖的多少而变化,但大多是棕红色。形状有模具来定,上面还有几颗大枣,如同嵌在红花岗岩中的一颗更鲜红闪亮的红宝石,撕开发糕。只见里面布满了蜂窝状的小孔,一口咬下,甚是松软,略有甜味,不愧为甜品。

要做红糖发糕,必要红糖30克,水100克,面粉300克,酵母五克枣适量,在锅中放入红糖和水,煮至红糖融化。然后,取一个碗,把红糖水倒入碗到碗的1/5,等待放凉至五六十度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倒入酵母,黄色酵母飘带红糖水上一点点的掉下去,等酵母化开再加入面粉,不要一次加太多的面粉,等面粉山从最下面开始,一点点的瓦解,直至消失在家飞速搅拌,它会加速瓦解。等搅到没有明显的颗粒状时就好了,此时面粉糊应到碗的3/5,让他发上半个小时。

发好后取几个小碗在上面刷上油,方便后面脱模,在每个小碗中倒入面粉糊,撒上红枣冷水上锅大火蒸五分钟,如果不用冷水,可能还没发,就熟了,在蒸的过程中。原本液体状的糊糊在受热过程中凝固了,同时也又热又湿的环境发了起来,(如果太满可完了,会粘锅,一不小心就粉身碎骨,所以只要到七分满就好了),蒸出来的发糕,浓香四散,甚是诱人。

篇三: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学会自律的小孩子,会打工做事的大孩子,头上长了许多白发的老孩子,一提到茶,就会产生兴趣,用干净的大锅,将刚摘下来的、新鲜的茶叶翻炒一遍,翻炒过程中火大了就会炒出浓味,还有不要去压扁它,只有一直翻炒,炒好过后再将茶叶散开晒干。晒干后,别看它黑乎乎的乱成一团,虽然外貌丑了些,但也一定有它的精华……闻一闻,再慢慢地品,想着它那淡淡的味道,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篇四: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家乡的味道——钵仔糕

刘锦鸿

刚刚敢放鞭炮的孩子,会驾车外出了的中年人,年至花甲的老人,提起钵仔糕,嘴里就冒出一股咸咸的、糯糯的感觉。

我的家乡在阳江,阳江的钵仔糕和外面的不一样,外面的是甜的,阳江的是咸的。钵仔糕一般是用来当早餐的,每天清晨,小贩就把粘米浆倒入钵中,放置蒸架中蒸40分钟蒸熟,一次要蒸几百份,蒸熟了就可以卖了。吃的时候洒点花生碎、蒜油、酱油,切成方形,用竹签叉起来送入口中,口感爽滑弹牙,酱香四溢,既有蒜的焦香味,又有花生的脆香味,咸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篇五: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千门开锁万灯明,正月中旬动帝京。”这首诗出自张祜的《正月十五夜灯》写的正是元宵佳节吃汤圆。从古到今,不论是呀呀学语的小孩子,还是忙碌的大孩子,还是留着满头白发的老孩子,提到汤圆,谁不是口中立时生出糯糯甜甜的感觉,汤圆长得圆圆滚滚的,寓意着团团圆圆,合家欢乐。汤圆制作方法也十分简单,准备一些糯米粉,将糯米粉放到盆里,之后加入一点热水,注意加热水的时候一定一边用手揉面一遍慢慢加水,等面可以揉成团了就停止加水,醒好面团。糯米团上揪一小团,将其压成圆片,之后取适量自己喜欢的馅再用双手将面皮搓成圆球就可以了,然后再蒸入锅里。可以在其中一个汤圆中放入一个硬币寓意着吃到这个汤圆的人是今年最幸运的一个人。大碗里装着一个个汤圆,看着小巧玲珑,闻着香飘万里,大口大口的吃着,使一旁玩石头的小狗,闻着这香味都不禁流起口水。

篇六: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初学喊爸爸的小孩子,会出门叫洋车了的大孩子,嘴巴上长了许多白胡子的老孩子,谁不是一提到香肠嘴里就已经流出了口水了。临近过年香肠的销售都是比较高的,用搅碎机将干净的猪肉搅碎,将搅碎的猪肉装进已经洗干净了的肠子里,再用线绑成几截几截的。然后将它熏烤在火炉边,熏烤一段时间后将香肠取下来,煮在电饭煲里蒸好之后,切成一片一片的。刚端上桌,转眼间桌上已经没了香肠的影子了。

篇七: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会找工作的大孩子,知道许多年代已久事情的老孩子,提到面条,谁不是嘴里就立时生出一种麻麻辣辣的感觉。把水下锅,烧至沸腾,在水煮的时候可以做其他的工作,把蒜拍扁再切碎放在碗里,还有辣椒油,再淋上热油,“滋”的一声,顿时冒出一股香味。水沸腾后下面,把面搅散再煮五六分钟就能出锅了,把面放在碗里搅拌,这冒出的香味,就可以咽三口唾沫了,人们吃进嘴里回味无穷,甚至吃完还要舔一下筷子。

篇八:写一种自己喜欢的食物小练笔

最爱美食之红烧肉篇

中午,太阳激情四射,热浪不顾一切地席卷大地,把万物都烤的脆生生、干巴巴,打完羽毛球的我饿得前胸贴后背,急需油水来滋润,该让如歌似花的红烧肉来拯救我了。

推开家门,一股熟悉的醉人芬芳扑鼻而来。我飞到厨房间,掀开锅盖,只见一块块亮晶晶的红烧肉在汤汁里摇摆舞动,这可是我的最爱呀!我闻到了妈妈放的啤酒、冰糖、各种香料的味道,随着温度的升高、热气的蒸腾,佐料和五花肉各自挥发着自己的香味,又渐渐融合,发生着一场奇妙的变化,真香呀!我忍不住汹涌泛滥的口水,想先尝一块,没想到被妈妈拦下了筷子,只好开始焦急的等待。

终于看到妈妈收汤汁了,我的心如同遇到初恋般小鹿乱撞,装入盘中,棕红色的肉块晶莹锃亮,撒上葱花点缀,小心翼翼地端上桌。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那肉一腾空便颤巍巍地抖动起来,鼓胀的肥肉好像要裂开来,挤在中间的瘦肉越发紧致,放入口中,唇齿轻轻一合,那肉便在我的口中爆炸开来了,浓香甜蜜的肉味霎时间充斥了我的味蕾!酥香的油流遍了我每一个牙缝,瘦肉韧而不硬,肉皮糯而不粘,这三者的交响曲在我嘴里掀起阵阵大潮,我的舌头就像一叶轻舟在碧涛汹涌的大海上随波前行,渐渐地肉味平息,风和日丽,小舟懒散地躺在海面上,觉得这世间风景都已看过,此生无憾!我焦躁的心终于释然了。

难怪苏东坡如此喜欢红烧肉,还把它的做法写在《猪肉颂》里,即使被贬黄州,依然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正是一个吃货的豁达境界。

传承至今的红烧肉得到了大众的青睐,更成了家常菜中的经典,也是历史悠久的吃货大国的代表作,我对它的喜爱之情真是难以言说,反正一定位于我舌尖食物金字塔的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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