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最喜欢的是《草房子》,这本书也是我想给大家推荐的书。今天,借这次机会来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个故事是围绕着六年级的孩子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生活展开的。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角。在一件件平凡而朴实的往事中,他在慢慢地长大了。以前的他,是会抢走陆鹤的帽子并挂在国旗上,他是会拿着蚊帐当鱼网;他还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生气,他以前是很调皮爱捣蛋,异想天开。到他在夏天里,想去卖冰棍的人总是将冰棍包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在棉套里,他就在大热天里穿棉花、棉裤。”这也太有趣了吧,我读到这里时都忍不住大笑我们全班人都不可以做到,起来。这个桑桑也太有趣了,恐怕只要他一个人才可以做到。现在的他,会细马放羊;会陪秦大奶奶说一说话。现在的桑桑与以前的他不一样了。
书中有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杜小康。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杜小康,像日中无人杜小康家里有钱,但他的。让我不喜欢他。后来,他家破产了,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他,他变得坚强,有责任心了。看到“他为了给父亲治病,在学校做生意”,当我看到过的这句话时,眼睛湿润了。
如果你们有一天遇到这本书时,我建议你要捧起书来,走进书的世界。
